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作品中的人类情感和情感交流,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对书中的人物关系和情感交流进行思考和解读,感受作品的情感共鸣,365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优秀小说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1
我挺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但是有时候感觉人物的性格非常难揣测。
她的成名小说好像是《倾城之恋》,但是我更喜欢《第一炉香》。其实两篇都写的是一个题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张爱玲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论是小姐,太太,还是丫头,平民,每个人都很有心计,说话之前都得想到厉害关系,仿佛那个时代的人都这样?不得而知了
?第一炉香》写的'是薇龙只身在香港读书,由于生活拮据,不得已来投靠做过姨太太,现在是上流社会交际花的姑姑。
一次偶尔机会认识了乔琪乔,一个混血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过是个富家花花公子,但还是爱上了他。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后来她如愿和乔琪结婚。但还是忙碌,为姑姑弄钱,也为乔琪弄钱。
整个故事里,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乔琪乔这个人。
张爱玲小说里,对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是对男人的心里总是怀着揣测。并不做具体的描写。
乔琪这个人,如果说他不爱薇龙,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但是,如果说他爱薇龙,却看着薇龙为了他在上流社会交际也不心疼不顾及。就像他说的,自己过惯了舒服日子,又没什么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这样不受宠的,也不会分到多少财产。因为这样吗?真是不明白他怎么想的。
为了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管吗?想不明白,也许也只有张爱玲才能说明白吧!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2
俗话都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全剧得以展开展开的关键条件就是王子哈姆莱特的装疯卖傻,所以我想迁徙一下。他的装疯卖傻可以有很多层面的分析。
在那个颠倒伦理的丹麦宫廷,王子的叔父毒死皇帝,继位后又娶了嫂子,谁能忍受这样的事实?先王灵魂出现,让哈姆雷特复仇。复仇,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为了复仇,王子不惜装疯卖傻。
首先,他的装疯卖傻是为了迷惑众人。在哈姆雷特见到先王的灵魂,鬼魂交代完离开后,哈姆雷特对迎上来的臣子说了些语无伦次的话,让臣子发誓不泄露他们之所见,并说:“以后无论我的举止多么的古怪,因为也许我要故意装疯。”哈姆雷特这时已经意识到他装疯的需要。宫廷里上上下下这么多号人,会有多少不同的想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疯子,就不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不会被人当作正常人来审视,来猜测。人们也不会对一个又疯又傻的人有太多的兴趣。在常人眼里,疯子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就算有想法,也是乱七八糟不合逻辑的。所以,一个疯子可以不被太多地猜度心理。哈姆雷特首先以装疯卖傻来迷惑众人,让众人以为,自己是真的疯了,并且,是因为得不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发疯。
其次,他的装疯卖傻是进行复仇的需要。在皇室复仇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有差错,不但仇报不了,自己也保不住。哈姆雷特对如何报仇是必须做长远而周全的计划的。他的装疯卖傻,最重要就是为了复仇的成功。他要验证鬼魂的话是否真实,就要观察那些做了恶的人是否心怀鬼胎。他以一个疯子的身份,来完成了这一切。他进行仔细的观察,并设计了一出戏,让进宫戏班子演出,以考验那些人。当他确定了先王被害之事属实后,他就要进行最重要的复仇了。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了争执,误杀了躲在帷幕后偷听的首相。疯子拔剑杀人,并不会被认为是太过分的行为。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利于他与先王鬼魂的沟通。因为鬼魂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到,当他与鬼魂对话时,旁人仍以为他是在自顾自地胡言乱语。
再次,他的装疯卖傻是他情绪的发泄。复仇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在复仇者的心里必定充满了喷薄欲出的浓烈情绪。如果情绪长期积压得不到释放,那是个痛苦的过程,并很可能落得糟糕的下场。所以哈姆雷特需要一个发泄他的情绪的途径。复仇是他的谋划,不能公开,所以他要发泄情绪,却也要保密,不能让旁人了解他的想法,不然所有努力将功亏一篑。哈姆雷特看似自言自语地说了许多疯言疯语,但是他的话里,其实都表达了他的观点。只是听者没有理解而已,说者是有意的。就像他对波洛涅斯说:“我认得你,我希望你是个老实人。先生,在此世界,老实人仅是万中有一而已。”说出这样的话的王子当然不是随意的。老实人万中有一,说明他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的失望。那么多的人,都不是老老实实的人了,他们虚伪,他们做作,他们为了名利和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波洛涅斯也说:“哈姆雷特这些答覆有时倒还蛮有含义的;有些疯人能乐而如此,但有理智之常人却反而不能。”
另外,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客观原因。那个丹麦宫廷里的人们,已经接受了新的国王,并也都接受了原皇后嫁给新国王仍做皇后。这已经是个颠覆伦理的地方,正常的人在此以何生存,更别提要完成为先父的复仇计划了。种种原因使王子哈姆雷特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装疯!从整个故事看来,他的装疯卖傻,确实是他进行复仇的最好铺垫及途径。
故事最终的结局,是罪恶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王子的复仇,是成功了。可是他自己也献出了生命。一个皇室,就这样似乎荒诞又必然地,结束了。但总而言之,哈姆雷特的装疯卖傻之计,确是相当成功的。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3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方法》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4
“时间”究竟是什么?晚上,我坐在窗前,出神地望着无限的夜空,反刍着刚刚读完,放在一边的《时间简史》。
“时间”,它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它可以被浪费时间的人无限缩小,几年如同几日一般重复;它也可以被珍惜时间的人无限放大,变成在无限的宇宙中也能看得见的闪耀光点。霍金便是一个可以让有限的时间无限放大的人,他对天体物理学的研究,告诉了我们“时间”的样貌,告诉我们如何“书写”自己的“时间”。
“他机智而清晰的阐释宇宙物理的奥秘……他拥有无与伦比的头脑”——《纽约书评》这么评价霍金,这位出身剑桥大学的著名物理学家。
宇宙的起源果然是非常奇妙的,就像《道德经》所言,可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啊。奇点也好,暴涨理论也罢,都是从观察到的现象的角度尽量解释大爆炸及之后的宇宙如何发展。当然,也会有人择理论,认为宇宙之所以如此发展,是由于我们的存在。
种种理论,都能够解释一些现象,却还是无法对于宇宙之所以有起源作出最准确的解释,所以有造物主拨动了大爆炸的齿轮似乎也不是一句玩笑话啊。大爆炸后的1秒钟,温度降低到约为100亿度,这大约是太阳中心温度的1千倍,亦即氢弹爆炸达到的温度。这是第一次了解到氢弹爆炸能够达到如此的温度。铁的熔点不过1500多摄氏度,熔点最高的材料碳化钽铪合金也只是3990摄氏度,100亿度真的是一个人类无法想象,无法描述的温度——你甚至找不到什么词语去形容它。不过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人类已经能够造出爆炸可达10亿度的武器了,想不到究竟什么物质能阻挡一颗氢弹的近距离爆炸。想一想人类还是脆弱的。小到疾病的困扰,大到武器的袭击,每一样都可以夺走人类的生命。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类也是强大的,可以造出毁灭地球的武器,也可以看到光年之外的星系。《时间简史》不仅仅给我带来了物理意义上的思考,还有生命层次的启迪。智慧这种看不到摸不着的存在,竟也可以反映在几条染色体上,并且经历了30亿年的从粒子到生命体的演变。我相信以后一定会有基因改造人出现,只是不知道那时候人类是否已经冲出了太阳系。
当下为宇宙起源争论不休,或许若干世纪之后,人类也能亲手制造一个宇宙——就像吹泡泡一样简单。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5
我原以为,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伙伴,只是普通的动物。不过,在读了这本书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感情。文中的主人公——嘎羧的行为深深的感动了我,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沈石溪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寨子插队时,见到了曾经与日寇作战的最后一头战象——已经五十多岁的大象嘎羧。沈石溪与它成了好朋友。两年后的一个早晨,嘎羧突然非常精神起来,它向养象人波农丁要回一直废弃的象鞍,让沈石溪和波农丁帮它装上。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去迎接死亡。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起。
读过这本书后,我被打动得很深,特别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知道忠诚和责任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
象,它们的友情有如此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动人,更长久。
大自然真的是既神奇又伟大,让我知道可以从大象身上学习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善待这些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朋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大自然的安排,抛去贪婪的想法,共同保护我们在大自然中的朋友。
看到这儿,我鼻子酸酸的,为嘎羧感动。
过了二十六年,嘎羧依然十分清晰得记得自己的责任:一头战象的责任。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6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政府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7
?小狗钱钱》是一本关于理财的书,作者主要写了一位女孩从连一只狗也买不起到非常富有的故事。
故事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吉娅的女孩。她非常渴望有一条狗,可她们的房东又不准吉娅一家养狗。过了一段时间,吉娅一家买了一套带花园的新房子,吉娅很开心。可爸爸妈妈每天因为银行分期付款的事而愁云满面,更别说养狗了。一天早上,吉娅发现家门口趟着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狗。于是,吉娅开始养起了小狗。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狗,它会理财、会说话,吉娅就给小狗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钱钱。
钱钱教会了吉娅很多理财方法;她的表哥马塞尔也教吉娅挣钱之道。听了他们的建议后,吉娅开始想方设法让自己挣钱。她向邻居说明了自己的处境,经过邻居同意后,帮邻居照顾狗并训练它们。吉娅又叫来表哥马塞尔和同学莫尼卡一起来帮忙。吉娅原本一个月二十马克的零花钱,一下子涨到了五百马克。吉娅的'举动触动了海内女士,她邀请吉娅到她儿子的小学去演讲。后来,吉娅的零花越赚越多,连表哥马塞尔也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这本书钱钱的话语中,我知道了几个理财方法:一、要有自信心态;二、有一本每天记上五条成功事情的成功日记本;三、有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本梦想相册;四、毁掉信用卡;五、在许可范围内,按最低付款数目标准支付。六、花钱时想一想,这真有必要吗?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在成长道路上又进了一大步。我学会了如何支配金钱,学会了把钱花在合理的地方……我将创造“金钱银行”实现理财梦想!
优秀小说读后感篇8
夜,来临了!这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初春的黑夜。外面刚刚下过一场雨,路上的行人已经渐渐稀少,又正值清明节,也许正验证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句吧!
我坐在电脑前,最近几天在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由于是长篇,不可能一天看完,所以自从读这本小说开始,里面人物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命运就一直很吸引我,不知有多少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黑暗中,自己望着看不见的天花板,脑海中浮现着小说中那些吸引人的情节,直到昨天把整本小说一字不差的全部看完,不知道多少次想默默的哭出声音,不知道多少次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
在读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时,我深深的感觉到齐铭是那么的爱着易遥,说爱有点勉强,至少他们的友情令我羡慕,多少次睡梦中我依然陶醉在小说情节其中不能自拔,虽然每个人都经历过学生时代也曾有过如小说情节那样纯真美好的童年故事,但我还是有时会把自己想象成是齐铭,因为他和易谣的友情我感觉是纯洁的就像没有掺入任何杂质的纯净水,那么令人羡慕,睡梦中时常出现两个人早上骑着自行车一起走过漆黑的弄堂,齐铭给易遥从书包里拿牛奶,易遥微笑着的画面,似乎在我的脑海中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友谊,直到森湘和森西唐小米出现之前我都这样想。
关于主人公易遥,会认为她的人品很坏吗?因为她母亲的关系你就会认为她很放荡也和他妈妈一样吗?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生长在一个父母离异的家庭里,父亲再婚,母亲只能靠卖衣服和当妓女去赚钱,每天自己放学回家还要做饭,没有人关心他和齐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齐铭是个家境优越、品学兼优、长相英俊,让父母宠的跟“皇帝”几乎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如果你和易遥一样生长在同样的家庭里,你肯定也想去找个比自己家温暖的地方,去找个疼你的人爱吧?至少我也这样想过,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怀了孩子,被别人指指点点,还差点被学校里开除当她去找那个男人时看见还有一个女人在他房间里那是个什么样感觉?之后又默默的承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流产时不打麻药的痛苦就为了省那么点钱,差点没昏死过去,我只能说她是年龄小太天真。其实他真的爱齐铭,但齐铭却在森湘出现之后和他走向了两个不同的世界。虽然结局一样悲惨!
铭把她和易遥的关系看成友谊,但易遥却把他和齐铭的友谊看作爱情,这本身来说就已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想法了,不能否认,易遥到最后还是爱着齐铭,尽管齐铭把这种复杂的关系当作友谊!
看到易遥流产那段,我不知道有多少次眼睛已经模糊的看不清电脑上的字,不知道有多少次在睡的迷迷糊糊时被惊醒眼前出现小说里那些画面。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可以承受的住这些?其实我觉得每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都是有母爱的,只是表达不表达罢了,林华凤虽然平时脏话连篇,但不也是爱易遥的吗?帮他拿钱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说实话我一直挺讨厌林华凤,整天骂骂咧咧的,一个家庭妇女的形象,但是读到最后。我才了解她,了解一个母亲的苦衷,为了拿在铁盒的钱给自己女儿交学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了对女人不曾说出的爱,易遥很感动,但感动又有什么用呢?人已经不在了,只能把感动留在心里。
这正如母爱,母亲的爱有时候在说出来之前就已经做到。对于我们都应该了解母亲是爱你的,和母亲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吧!不要在母亲离开你的时候感到后悔,否则就晚了。
看到故事的结尾,我在想:那条短信是谁发的?会是唐小米吗?或者是唐小米认识的人?其实,这都已经不再重要,当齐铭承认与森湘接过吻之后,我感觉易遥就已经和齐铭走在了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所以当易遥接到那个莫名其妙的死亡短信后才觉得是发错了,才会感觉到其实森湘才是齐铭的女朋友,接短信的人不应该是自己。其实,早在故事的开头。当交代齐铭要搬家,搬出弄堂时,易遥可能就知道自己和齐铭早晚会分开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早晚会分开。当齐铭和森湘在一起时,自己也许会吃醋但是还是觉得还是齐铭和森湘在一起才合适,在齐铭承认和森湘接过吻后,易遥才更加确认自己不是齐铭爱的人是森湘,所以才把短信转发到森湘的手机上!
我在想,森西去找易遥,听完解释后说的那些话真的是想让易遥去死吗?如果我是易遥又能怎么去做呢?易遥的死是压力下所印发的必然结果,如果,齐铭去仔细听听易遥的解释,也许就可能原谅他,如果森西真的爱易遥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相信他的话呢?非要说那些话刺激他吗?易遥的话就那么不让人相信?太多的问号太多的如果,或许死亡是最好的说明方式,换句话说,在那种说话没有人相信的情况下无辜的条件下只能选择死亡,死亡代表着易遥对世界的绝望,死亡是多种因素下造成的必然结果!
而任何人的死似乎都是对世界的解脱,对于故事而言,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死亡,即使森西还活着他也会永远也忘不掉那段黑暗的记忆
当我看着电脑,光标在网页的最后一行闪动时,又是一个凌晨来临了,感觉脸好热,用手摸摸,又一次流出了眼泪,一种感动的泪水,一种同情的泪水,一种悲伤的泪水……
当悲伤逆流成河后。其实剩下的只有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