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腻的心得记录能够成为我们未来发展的宝贵财富,通过分享心得,我们能将个人经验转化为集体智慧,使其更具价值,以下是365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礼记的读书心得7篇,供大家参考。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关于一个顽皮小子因为惹到一个小精灵之后被变小,然后经历了一番历险,最后改掉自身的坏毛病的一个故事。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才是小学,那个时候想要看这本书是因为它的封面,让我感到喜欢的是它的封面上面的小人骑在鹅的身上。就突然的想知道他和这一只鹅发生了什么?他和这一只鹅都旅行时经过了些什么地方?想着,我就买下了那一本书,开心的带回家准备好好的看看。
翻开书,看了一段就真的觉得尼尔斯还真是个不怎么讨喜的孩子,而他却也因为他的.不讨喜得到了惩罚,一天父母都不在家,他在家中发现了一只精灵,他想方设法抓住了精灵。可也是因为他这样惹恼了精灵,精灵就把他变得和和自己一样小。他开始害怕了,他想找精灵认错,可是却发现找不到精灵了。他慌乱的到处找,可是他却又发现他能听懂动物的话了,不过这时候可还不是能惊讶的时候,因为家里的动物发现尼尔斯变小了,都觉得是报仇的机会来了。开始反过来欺负他了,他这一次才真正的体会到害怕和后悔了。
不过很是幸运的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是他逃到一只家鹅身上,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一只叫莫顿的家鹅竟然飞起来了。从这里,尼尔斯和鹅的旅行就正式的拉开了序幕。在这一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而尼尔斯也成长了许多,之前自身的坏毛病也得到了改正。而他所有历险之中,我印象最是深刻的就是尼尔斯桶了蚂蚁窝的那一场,老师说,我当时真的是看到那里就笑了,甚至还在心里想,这个尼尔斯怎么这么傻?找食物去那里找不好?要去蚂蚁窝里面搞事情,而且最后还要连累莫顿照顾他。
他们在这旅途中真是发生了很多的事情,躲避野兽,其中和大雁们也发生了一些误会。不过在那么多次惊险的经历中间,尼尔斯营救莫顿的那一段,也很是让我感动,看得甚至内心很是感慨。
历经了一番磨砺,他们最终还是回到了家里,而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旅程,他也彻底的改变了之前的哪一些坏毛病,不再欺负小动物,不再顽皮。
看完整本书,我的感慨更是多了,也被他们在旅途中所变现出来的精神所震撼,他们在路途上面从来不放弃,并且坚持着目标。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2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突然想起我的那次窃读经历。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洗好澡,我坐在床上,拿出了今天爸爸刚给我买的书,我打开书,一页,两页地读着,我越看越开心,越看越起劲,仿佛已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了,完全忘了现在是该睡觉的时间了。
正当我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时,妈妈突然把灯关了,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拉回到了现实生活,就在这时,我发现我的床头柜上有个小电筒,我就想:如果拿着电筒藏在被窝里看,就不会被妈妈发现了,那该多好啊!我暗暗自喜。
于是我便拿着我的手电筒和书藏到被窝里,独自享受在书的海洋里畅游的感觉,我很快乐,也很害怕,因为,如果被妈妈发现了,我肯定会“死得很惨”!
“咚、咚、咚、咚”哎呀,不好,妈妈向这边走来了,我马上关掉电筒,头敏捷地伸了出来,装出一副睡着得样子,不一会儿,妈妈走开了,我又躲进了被窝,继续享受书带给我无穷得乐趣。当我看到故事中的小主人公为了不学钢琴而把钢琴卖掉的那段时,我便为他的天真感到可笑。当我看到小主人公为了让他妈妈个快乐的母亲节而费尽心思那段时,我又有一点点感动……过一在深夜里读书,少了一份吵闹,又多了一份害怕……
慢慢得,我好像有点困了,但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呈现书中的插图和故事中可笑有趣的情景,我又张开了眼睛,心里在对自己说:书的海洋里,一不小心,也会沉下去的哦!
对,这一点困算什么,它不能阻挡我在书的王国里漫游的脚步!
等我看完这本书,外面已经一片漆黑,24点了,爸爸妈妈都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看来书真的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做出这样窃读的行为。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3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4
今天,姜老师教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了全文,我的思绪很多很多。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候,“我”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匆忙而贪婪地阅读;有时候“我”以下雨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
我觉得作者很伟大。她不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而受到训斥和驱赶。因为作者对书的热爱,让她肯放弃一切,就算旁边饭店飘来的菜香强烈地刺激着她的饥肠。
作者非常热爱读书,我和她一样,也非常地喜爱读书,因为我知道: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的精神和心灵健康地成长。
阅读本文,我不仅感受到了“窃读”的滋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惧怕,雨天读书的快乐与兴奋,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而且领悟了读书的真谛。同样年少的我们,应该向作者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一读起书来,就好像在用脑子吃一个美味的面包,让自己的知识变得越来越丰富。如果我读起书来,不管旁边的人怎样地大喊大叫,我都不会受到干扰,因为我早就沉迷在书本的世界里。一天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没有躺在床上,竟然趴在书桌上,突然,我发现书桌上还放着一本翻开的书,这时,我才想起昨天晚上,我一直都在看这本《还差14万》(书名),看着看着,后来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很轻松,也很累——这大概就是读书的滋味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我们读好书,多读书,好读书!在读书中不断成长。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5
开学的第一周,我们愉快地学习了第一单元的4篇课文。这4篇课文写得都是作者读书时的故事。其中,《窃读记》这篇课文使我感触非常深刻。
这篇课文生动地为我们描绘了作者林海音童年时的读书故事,表现了作者对知识的无比渴望。当我读到:“最令人开心地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这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这句话时,我就体会到,林海音对书的感情有多么的浓厚,就像饥饿的人找到面包一样。看到这里,我就想到了我自己,虽然有机会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却没有珍惜,想到林海音阿姨对书如饥似渴,我真有些惭愧。当我读到“当饭店飘来一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呢,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地休息”这句话时,我就被林海音宁可忍着饥饿和劳累,也要读书的可贵精神感动了。看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自己,平时看一会儿书就打不起精神,更何况像林海音这样忍着饥饿和劳累还能看书呢!
同学们,就让我们用书这把钥匙,去打开知识的大门吧。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6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我高兴地不得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典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调皮捣蛋,因此受到了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却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 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礼记的读书心得篇7
我看过这样一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调皮的。但自从被变小和离开爸爸妈妈,就学会了要关心别人,变得更惹人喜爱了。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他十分调皮,像一只懒惰的猴子呢,一会上蹿下跳,一会有气无力,谁见了他都很头疼,还经常折腾小动物们,往牛耳朵里放马蜂,把宠物、家禽都打得鸡飞狗跳····所以小动物们都怕他,个个躲得他远远地。
有一天他抓了一只小精灵,一直折腾它,终于他将小精灵惹怒了,他立马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他十分伤心,就去牛棚找小精灵,但是那里的动物没有一个肯接受他肯帮助他。
一群大雁飞过,大鹅莫顿向天空飞去,想与大雁们一起旅行,尼尔斯想如果大鹅就这样飞走了,爸爸妈妈得赔多少钱啊,就一把抱住了莫顿的脖子但他完完全全忘记了,他现在是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就骑上鹅脖,跟着大雁旅行·····
尼尔斯遇见斯密尔一只狡猾的狐狸,尼尔斯救过好几次自己的朋友们大雁,帮助了许许多多动物,也被大雁们接受,尼尔斯还交了许多的.朋友有大雁阿卡、大鹅莫顿、老鹰高尔果等等。
最后他成为了,惹人喜爱的、关心朋友他人的好孩子,小精灵的魔法被识破了,他变回了原形回家了。
我的感受:我觉得虽然尼尔斯虽然开始时,他调皮、懒惰、爱折腾小动物的习惯的的确确有些太过分了,但是他身上的优点也很多,也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说:他有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有善于去交朋友,去帮助一些朋友,救助他们,为了朋友做出了很义气的事,还有他最后说的一句话,也是识破小精灵的魔法的话,“我绝对不会做一个背叛朋友的人,即使永远不能恢复原形。”这句话是我又非常大的感受,从他的这句话中我觉得他已经改变了,变成了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