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读后感最新5篇

时间:2025-05-02 作者:Indul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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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读后感最新5篇

读《围城》读后感篇1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

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淫荡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读《围城》读后感篇2

我年龄当好,不大不小,我觉得人生最如意的就是在恰当的时候,读到一本好书,当年沈从文在北京和老舍住在一起,他俩早晨起来写小说,上午过去时,老舍8000有余,沈从文800字不足,就是质量与数量的差距,但我觉的钱锺书在生活中就是一个喜欢拿他那些天马行空,旁征博引的讽刺嬉笑世人,这老头并不坏,但绝对帅!不动笔则已,一动笔则天性大发,聪明外溢,非挥动起批判的武器,发挥"自家的意思"不可。这使钱锺书根本不能成为一位专已守残的经生式的陋儒,而必然地成为一位神彩飞扬的高明智者的通人。这话说有些高调,我估计他钱老人家听了有些不好意思,也好把《魔鬼夜访钱锺书先生》,地狱使者拿来询问。你魔鬼到我书房一游,觉的寒颤,魔鬼说刚在别家办完喜宴,途中路过你处灯火明亮,见你在写《管锥编》于是就过来问问,你我一见,不用拘谨可推心置腹的谈谈,再加上我也是你的读者,我更是了解,他们的命在我手里。《圣经》中提到过我,你虽然已死,但虽死犹生,然后魔鬼对我说:"我知道他霸气外露,《傅雷家书》傅雷夫妇提到过他,人家自称和钱锺书比,是墙洞里的小老鼠。你是年轻人,由此觉悟,我必将让你阳寿延长,但已死的人,必不可活。我汗颜!……听了后大为感慨,这个白日梦做的真不错。

说说《围城》我惭愧,我有点提年轻人伤心,他们觉得文学晦涩,觉得文学枯燥,都不骂教育从中作梗,不骂有教学没灵魂,不骂有大学没大师,不骂有教导员没教育家。天天《回家的诱惑》,男的帅,女的美,吃饱了没事干……

书上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一个男人人生中预见四个女人,四段恋情,一个真心朋友。不爱的爱了,该喜欢的放弃了,婚姻勉强的撮合了,最后残破的婚姻。自己上大街上散步,大钟敲了五下……不许语言,深于一切言语,深于一切啼笑。

方鸿渐开始喜欢鲍小姐,鲍小姐人无才,比的是勾住男人的心,苏文执看的的起色,碍于情面嘴上不说,女人之间相互作势,发挥肢体和中国旁敲侧击的语言,鞭策余人,女人的战斗为了男人,男人成了工具,也成的爱物。轻易得手,鲍小姐嫌弃他,下船就把鸿渐给踢了,中国自有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说男人的要想管住女人,必须是硕士对付博士,鸿渐双博士学位,家里意见对于鸿渐说要娶个学历比自己低的,苏小姐学历太高,玩不过她,鸿渐无奈……去相亲,那家女儿娇小玲珑,父亲是在美国做生意的暴发户,开口就是:"hello!doctor方,鸿渐了在欧洲代惯了,觉得欧洲的法语,英语和美国的英语不通,幼女的父亲瞧不起欧洲的货,觉得美国博士就是要比欧洲博士要强,他觉得美国有黄金,美国的货好。这暴发户,发音不是太准"verywell"发音好似""vurrywul"会读书的人看别人读的书,便知道这个女人的品味……一大推《西风》《莎士比亚全集》《家庭布置学》《居里夫人》《我国与民》《乱世佳人》

鸿渐对《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特感情去,好像杨柏的《丑柄的中国人》名字吸引人——书上说:"对男人该温柔甜蜜,才能在他心的深处留下好印象。"

不知道这个作者出嫁了没,内容充满讽刺。

男人选择一多,变想脚踏两只船,干妈骂鸿渐:"真没看出来,你这种人也是别人嘴里你抢我夺的一块肥肉。"体面上爱着苏小姐,自己却爱着苏小姐的妹妹唐晓芙,最后被拆穿,情以何堪……碍于情面去三闾大学,"政治避难"学校院长高松年,善于调制人际关系,正事处理不大,关系第一,提拔鸿渐的死对头赵兴梅。鸿渐又在学校认识比自己小的孙柔嘉,最后结婚,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处理不当,自己挽回不了面子,与李梅亭的关系不顶当年。大晚上到孤街上散心,人生悲伤的不成样子……结了婚想离婚,没结婚的像结婚。进去想出来,出来想进去。婚姻职业亦是如此……

读《围城》读后感篇3

?围城》作为钱钟书一生中所写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无疑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书评家夏玉清先生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围城》这部小说,其精妙不仅体现在人物的刻画上,也体现在语言的巧妙应用上。应该说,在中国近代文学中很少有小说能做到像其那么完美。

我是先知道《围城》,然后才知道有钱钟书这个人的。那是几年以前的事了,当时是在读高一吧。读完《围城》之后,我才发现,世界竟有如此绝妙的小说。之后我才知道,写这本书的人叫钱钟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才子。我当时的心情是——惭愧,佩服。惭愧于之前竟未听说过钱钟书这位大才子,且又深深的佩服在他的才华当中。其实,我还抱着遗憾,因为,那个时候,我知道,钱老已经去世几年了。

对于《围城》,其中的大多数故事情节我现在已经忘了,而我读书是从来不做笔记的。所以,要我去真正的解读《围城》,并写出读书笔记来,显然是不太可能的。离读《围城》这部小说已经有四年多了吧。记得当时,我是一句句的慢慢的读玩的,这是由于其中的句子确实是独到了。其中有一句话,读了这部小说的人大概都不会忘的。那就是:“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很好的体现了小说所要想读者说明的人生道理。

现在想来,我对《围城》是不甚了解的。一方面,是因为我读《围城》是几年前的事了;另一方面,《围城》并非如其他的一些小说那样,偏重于故事性而易于读懂。所以,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又上网再次的粗看了《围城》,从中摘取其中一些我自认为写得好的句子,也算做是读书笔记吧。

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

东洋赶驴子的人,每遭驴子不肯走,鞭子不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那愚驴子认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持续向前,嘴愈要咬,足愈会赶,人不知;鬼不觉外又走了一站,这时候它是可吃失去这串萝卜,失看驴妻的愉快。所有机闭里,下属驾驭上司,齐是这种技能。

上帝会后悔没在人身上添一条能撼的狗头巴,因而加矮了不知多多表情的后果。

世界下小事情能够随意敷衍,偏非大事倒丝毫假还不了,譬如贪民贪吏,受贿多少千万,却尽不肯偷外人的钱。

谣言这货色,比淌感蔓延的快度更速,比源星所蕴露的能质更宏大,比淌氓更存在好意,比源产更能争人口力憔悴。

他想得心烦,怕去睡觉——睡眠这东西脾气怪得很,不要它,它偏会来,请它,哄它,千方百计勾引它,它拿身分躲得影子都不见。

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不受镊,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这是我表妹唐晓芙。”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花子的烂腿,血淋淋的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

其实,在《围城》中,每一个句子都是写得相当的精妙的,而称得上经典的显然不止我列出来的这些。我个人认为,《围城》是这样一部小说,你把它读成一部长篇散文,它就是一部精辟而深蕴哲理的好散文;你把它读成一部长篇小说,它就是一部幽默而不失讽刺的好小说。我想我是把它当散文读了,以致我沉溺于它的语言之时,忘了去看清男主人公方鸿渐所处的那个社会的纷繁复杂。我想,我很要必要再次去品读一次《围城》,把它读成一部散文,也把它读成一部小说。

读《围城》读后感篇4

说钱钟书先生《围城》好的人太多了,我也不能免俗,大喊一声:太好看了! 第一次看围城还是多年以前,高中或者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当时也许觉得好看,但是绝没能体会到这本书的妙处。这么多年过去,也许是多了和主人公相似的留学背景,亦或是自己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再看《围城》,可谓百感交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掩面沉思,完全沉浸于书中的故事,实在是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力。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

林语堂先生在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评了评分。当评到幽默感的时候,他认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虽然在中国文学历史里并没有幽默这个词,这还是林语堂先生从humor一词翻译过来的。但是他认为中国人天性幽默,只是中国正统文化与文学不允许幽默罢了。

在《围城》里,你就绝对能体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幽默感,中国语言文字里的幽默毫不逊色于西方。一个特点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的比喻,引用,暗示等等。比如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正教授的时候他写道,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再比如,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候,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觉分外的`熟悉,离家万里,每次的归途,何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 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政治,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

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 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读后感篇5

?围城》是一本影响极大的作品。文中“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言也被人们熟知。整本书中贯穿了作者对整个社会及人生的思考。我在这本书里也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同时摘抄了很多励志的句子,也想通过这篇读后感把它们分享出来。也许会有一样读过这本书的人有相同的感受吧,也希望大家共勉。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葡萄是酸的,一颗就够了。对剩下的没了希望,对吃过的只有悔意。也有人会觉得:当你吃完不好的,好的也变坏了,那么你只会一直吃坏的了。然而我想我更赞同钱老先生的说法,我会是第二种人,即使有一时的悲观,但仍旧有希望。就像生活一样,失败了无数次又怎样,仍旧坚定希望,最后一定会成功的。

我也会用“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鼓励自己,让自己清醒,活着就该努力、奋斗,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而努力,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奋斗,不想让自己如同一个行尸走肉,希望自己有活力,有梦想,为了自己的将来努力迈出每一步。

好的句子真的很多,从“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中,知道追求自己的快乐,不要在意他人眼光,在“忠厚老实的人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出骨的鱼片里未净的鱼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中,懂得做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不可以耍小手段使坏心眼才能交到真正的朋友,得到真正的快乐。

同时文章也给了我很大的冲击力“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拼命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拼命想冲出去”也许生活就像围城吧,一个接一个的怪圈,刚逃出去就又跌入另一个。在我看来,幸福的婚姻,就是互相忍让,互相包容,互相体谅,最后才能幸福的走下去,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