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3-25 作者:couple

不管写什么类型的读后感,都必须是建立在认真阅读原著的基础上的,起草一篇读后感有利于强化小伙伴们对名著片段的分析,以下是365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围城》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围城》读后感6篇

《围城》读后感篇1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种一窥其究的心里翻开了围城。它是一部极具讽刺性的长篇小说,也是一副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不如说是游学),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锋,把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读者的面前。作者是站在一定的高度而俯视着这个社会,毫不掩饰的揭露出了人性的丑恶和生活的真实性。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和孙柔嘉的相识是个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那么婚姻就是随机的!不管用什么词来形容婚姻,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是进去的人却会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钥匙弄丢了,不用钥匙也可以进去,这时爱情早已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就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

不知道围城用意何在,但是它是一本智慧之书。未婚者把它当做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他当做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那么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有!

《围城》读后感篇2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的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围城》读后感篇3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4

感情,其实就是一种缘分。人生,就是在一次次奇妙的缘分中度过的,它,将温暖我们的一生……

那是大约在两三年前的深秋,夜晚,我与父母回家时却发现了一只小流浪狗可怜巴巴地躺在我们家门口——由于单元门年久失修,所以门可以不用钥匙随意打开。外来人可以入内,外来狗也不例外。

这只可怜的小狗全身乌黑,但是有几处奇形怪状地白点格格不入的出现在它的背上,使得本来就不好看的它变得更丑了。它的尾巴更是不堪入目!它的尾巴上的毛有好几处卷在一起,身上的毛则是胡乱地,没有章法的缠在一起。而它的爪子更是长的要命!随便一挠就能在你细皮嫩肉的手背上抓出五道伤痕。脚掌也是臭烘烘的,真是好奇它都去过哪里——它脚上的淤泥就有三尺厚,如果把那些泥都洗掉我估计它的体重会减轻一半。

就这么一只又脏、又黑、又丑的流浪狗,我估计大家都不会收养它!但是我同情了它。因为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如果不管它的话,它的生命一定会永久的停留在这个冬天。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是很赞同我收养它。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承包了它的一切:洗澡。喂食、遛狗……即使是这样,我依然不嫌弃它,依然喜欢它。我想,它也会喜欢我,爱我吧!

不过,我想,我也许是错的。或者,曾经是对的。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清晨,我没给它拴狗绳就去遛它了,哪成想,刚出门,它就被别的母狗吸引了,撒腿就向它跑!我连忙去追,可是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四条腿!不久,它就跑出小区,消失了……

我坐在地上痛哭,后悔当初不给它拴狗绳!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带它出去!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它小时候流浪,成长时被我收养,长大后又回归流浪!我想,这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了吧……

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三四年,我仍然记忆犹新,我不知它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那它一定也有自己的儿子、孙子了吧,我还记得它,不知它是否还记得我,不过,我们俩的这一段缘分,我想,我们彼此终身都不会忘记……

《围城》读后感篇5

很久之前就知道了那句著名的婚姻围城论,现在终于有幸拜读了这本大作,所幸并未让我失望。

书中讲述了方渐鸿留学归来到他最后结婚以后一系列的事情描绘了人间百态。钱老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勾心斗角描写的很是生动,记得我在看他和赵辛眉他们去大学路上那段看的我简直头疼,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啊,各种鸡毛蒜皮,感觉好麻烦。对于他和唐小姐的恋爱真的是深表惋惜,本来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分开了。想想自己也有这种吧,明明知道是这样,但又无可奈何。

关于其中的语言是真的佩服,金句太多了,睡眠这东西脾气很怪,你不要他,偏来找你,请他,哄他,千方百计勾引他,他却躲的影子都不见了。写的真好,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所以说有人说希望钱钟书可以和张爱玲在一起,看两个人谁能刻薄死谁。

除了围城论还有那段著名的葡萄论: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好有哲理。

讽刺主义幽默下的众生百态~

《围城》读后感篇6

有的参考书上,《围城》被列为给初中生的推荐书目,我认为这是不妥的。并不是说《围城》有多么地晦涩难懂,而是因为想要理解《围城》,必须要有一定的阅历,里面的讽刺挖苦,作为中学生就是可以读懂的了,但是想要了解人物在不同场景中的内心感受,就是非常困难的了。

?围城》的一个特点是整本书中基本没有什么大事件,似乎描述的一直是一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普通知识分子回国后的平常经历,从头读到尾,都没有什么能够让你内心激荡的情节。而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也给人一种没有什么可以赞美的地方的感觉。但是,这恰恰就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它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剖析了那个时代的所谓知识分子的冷漠、阴暗、狭隘、软弱并将这些展示到了读者的眼前。尽管钱老在出版这本书的时候强调过“这不是一本影射小说”,但是无疑,这本书的确给那些当时海外归来的所谓精英当头一棒。

?围城》中从来没有眼泪,取而代之的是理性的批判;《围城》中从来没有搞笑,取而代之的是诙谐的讽刺。钱老以幽默来书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反而更能使沉浸在海归一梦的知识分子们惊醒过来。《围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感动或是崇敬,但带给了我们理性的思考。

?围城》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故事的不完美性,方鸿渐的经历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故事的结尾也并不令人感到满意:方鸿渐与真正懂他知他的唐晓芙失之交臂,却和并没给读者留下什么印象的孙小姐结了婚,这无疑是可惜的,但也揭示了生活的不顺人意是普遍的也是正常的,一定也能让读者加以思考吧。

钱老的学识渊博在这本书中完完全全的体现出来,古今中外的典故信手拈来,却又与故事配合得恰到好处。直到现在我还是对将鲍小姐形容成“熟肉铺子”的比喻记忆犹新。更加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即使是书写婆媳、妯娌之间的猜疑、矛盾、貌合神离也是入木三分,跟现在充斥在屏幕上的各种黄金档婆媳剧比起来,真不知道要高明了多少。

现在的书中,都是些重口味的剧情,大起大落,爱得死去活来,经不得咀嚼,钱老这样的好作家,已经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