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成功的活动绝对离不开专业的活动方案,它能为我们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引,在写活动方案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图表和数据来增强说服力和可读性,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1
为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含农民工)的健康权益,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区各行各业中开展以“关爱职工、夏送清凉”为主题的“送清凉”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x月x日—x月x日
二、活动地点
各级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送清凉”活动。区总工会将在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公司、晋中市九江通建筑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工程单位进行“送清凉”活动。
三、活动对象
x、生产企业从事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
x、从事户外作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
x、从事建筑施工的'一线职工、农民工;
x、从事井下作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
四、活动内容及方式
这次活动以“四送”为主要内容:即送物资、送文化、送政策、送健康等为内容,切实把“关爱职工、夏送清凉”做成工会促进职工体面劳动的一个抓手,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的有效载体,把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关心好、维护好。届时区总工会将准备好防暑用品和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等,亲自送到职工手中。各级工会可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x、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送清凉”活动,做好“送清凉”对象的摸底工作,确定重点走访对象。
x、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送清凉活动的重要意义,扩大工会服务职工、关爱职工、凝聚职工的社会影响。
x、请各系统、乡镇、街道工会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x月x日前将“关爱职工、夏送清凉”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区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2
我市酷热天气已经来临,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度夏,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夏季送清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着力点,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公安、市政、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救助,最大限度防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因酷暑、饥饿、疾病等因素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主动劝导救助力度。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排查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重点区域,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今年我市强降雨天气较多,灾情严重,各地要加大本地桥梁、涵洞、危旧建筑物、易滑坡地带等生活无着人员聚居地的劝导力度,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要发放避暑药品和食品,确保其生命安全。
三、加强站内管理。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站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服务接待等制度。救助管理站要保持24小时求助热线和语音电话的通畅,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后,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要准备好充足的救助物资,及时启动临时救助程序,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完善技防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
四、严肃救助工作纪律。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视、拒绝,甚至遗弃生活无着人员。对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行动不便等人员必须采取护送方式返乡。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对重大责任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市民政局报告。
请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于20xx年10月底前将“夏季送清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3
进入七月,淮南进入一年当中最热的时节——三伏天。炎炎烈日下,仍有无数工作在城市一线的工作人员冒着烈日辛勤工作。《淮河早报》携手本市具有良好社会美誉度、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的知名企业为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工作者们送去慰问,带去清凉,同时也为参与企业打造一次走进客户群体、聆听受众需要、良好互动、增强美誉的机会。
一、活动宗旨:打造《淮河早报》贴近读者的媒体形象,树立淮南知名企业的在消费者心中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品牌影响力。
二、活动名称:携名企走基层清凉送到心坎上
三、主办单位:淮南日报社
四、协办单位:中北巴士、淮南市环卫处、淮南市城建局、淮南市交警支队、淮南矿业集团矿区、淮南市知名企业
五、出版媒介:淮河早报·壹周
六、出版日期:xx年7月20日(暂定)
七、特刊版面:16个全彩版
八、特刊发行:跟随《淮河早报》发行,另加印400份在各送清凉单位现场赠阅。
九、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 7月10日—19日,《淮河早报·壹周》推出系列专栏——烈日下的劳动者。用具有视觉冲击力图片反映高温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引发社会关注。
第二阶段:7月20日—27日,在最热的三伏天里,《淮河早报》携手参与活动商家走进公交车司机、环卫工人、城建工人和矿区工人工作一线,为在烈日酷暑中坚守岗位的辛勤劳动者送去慰问和消暑用品,体现社会和企业的关怀。
第三阶段:根据记者对活动现场的全程采访报道,出版纪念专版。
十、特刊出版:
第一板块:现场直击。通过记者对高温劳动群体的采访,图文并茂的体现不同工种的工作环境。
第二板块:清凉送到心坎上。对参与商家单独报道,通过记者现场观察,对商家对一线工作者的慰问、赠送、互动等环节的采访,及企业领导的参与原因、一线劳动者的感受等细节的采写,体现参与商家的社会责任感,图文并茂,极具冲击力和宣传效果。
十一、商家参与方式:
1.商家可通过报名加入本次活动,活动费用为2万元(可抵部分品牌产品,产品全部赠送给被慰问单位的'一线劳动者);
2.所有实物产品均统一放置于印有参与商家品牌logo的包装袋内;
3.《淮河早报》对本次活动的所有宣传中,均提及参与活动的品牌商家;
4.在特刊中对参与商家进行图文并茂的新闻宣传;
5.参与商家可在特刊上刊登彩色二分之一版硬广一次;
6.《淮河早报》对此次参与商家均将赠送活动纪念牌匾一个,并将对其新闻宣传;
7.活动当天组织参与品牌商家负责人与相关领导出席发车仪式,并对各品牌负责人进行专访;
8.赠送一篇参与商家的企业宣传软文(800字以内)。
淮南日报社
xx年7月1日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4
为进一步宣传流浪乞讨、流动遇困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保障高温炎热天气下救助对象的生命、生活安全,市民政局决定于从7月至9月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救助管理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在发生汛情灾情等突发事件的地区,救助管理站应根据当地统一部署,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避险、为交通水毁滞留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为因灾受损无力返乡求助人员提供返乡救助服务。
(二)加强站内站外管理。各地要把民政部救助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站内安全管理、站外托养监督管理、医疗救治服务质量跟踪,做好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的受助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各地要在炎热天气下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劝导流浪乞讨、流动遇困的生活无着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站受助的,发放必要的饮品、食品、防暑降温药品等,并做好跟踪救助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开辟临时避暑场所,简化救助流程,提供临时救助服务。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夏季送清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站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服务接待等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动遇困的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渠道全时段、全天候畅通。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地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充分发挥街面救助协同机制、“四级”救助服务网络、社会力量发现报告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渠道的作用,形成群防群助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微信、微博等辐射面广的传播平台,并结合“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救助工作流程、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活动过程中要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7月22日前上报“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10月1日前上报“夏季送清凉”活动总结。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实现体面劳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中广泛开展以高温一线职工为主要走访慰问对象的“夏季送清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底至7月底。
二、活动范围及对象:
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一线职工。
三、活动内容:
坚持以“职工为本”,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通过向一线职工赠送防暑降温用品,增设防暑降温设施,督促防暑降温政策的落实等相关措施让广大职工体会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切实维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四、实施步骤:
1、在新河化工园的在建项目(商务区办公大楼)现场举行“送清凉保安全”活动启动仪式。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严风先主持。
邀请市领导出席活动,做指示讲话,为一线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物资
2、重点慰问一线环卫、车间工人。市总工会领导邀请市领导,现场组织发放防暑降温物资。
3、在全市发文动员各级工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保安全”活动。重点督促抓好在建项目和高温行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4、加大“送清凉保安全”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的社会氛围。
2024年送清凉活动方案篇6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铜陵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政民生〔2016〕5号)的要求。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省、市、县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村(居)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四、救助内容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常态化的主动救助服务。以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救助点、救助管理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集中救助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二)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繁华街区、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受助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障碍人员被冒领冒认。救助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4部门铜陵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05〕58号)规定,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合理确定流浪乞讨患病人员的救治标准,住院人员的伙食、陪护等费用从救助经费中列支,治疗终结后,由区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接回。
(四)实施关爱救助,积极保护和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158号),综合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滞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按照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36号)文件精神,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各方人员、联系方式及相关交接办理等制度,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区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刊登寻亲启事,帮助特殊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属。
(五)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源头预防和治理流浪乞讨现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流出地和流入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建立受助人员离站返乡和接回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的现象。
六、承办单位
区民政部门,区救助站。
七、经费筹措
年初,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应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追加预算予以解决。同时,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机构正常运转。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流入地与流出地密切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区政府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研究制定救助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三)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码头、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培育和发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的专业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评估管理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等形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2〕154号)要求,公安、行政执法、民政、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强化乡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乡镇,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