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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交通调研报告篇1
近些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县城面积开始逐渐扩大,道路建设不断增多,出行车辆不断增加,县城交通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是,县城交通却开始出现我国很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一、县城交通拥堵的基本现状
县城交通拥堵状况总体已经比较严重,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1、地点固定性。这些固定的交通拥堵地段包括:东桥一中门口,南河口,西关长途汽车站十字路口中,南门坡底,北城中学门口。
2、时间规律性。发生交通拥堵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时间段: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上下班车流、政务商务车流、家用休闲车流同时集聚在相同的路段上;周末、黄金周期间出行车辆比平常增加。
二、造成县城交通拥堵主要原因
1、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过快,道路车流量日益增大。
近些年来,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多,并呈现越来越大的增长趋势。
2、道路建设在结构和功能上无法满足交通需要。
(1)、缺少快速、便捷的环城高速线路,使得很多往来各城区的机动车被迫需要经过县城。例如山水拉水泥车大量经过滨河东路。
(2)、一些交通道路功能不清,路网结构欠合理。不少道路都被用来搞商业街、步行街。导致不少道路成为断头路,例如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凤凰南北街、西门口、建南桥、府南坡底、职校门口,这些都是断头路。无法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进行车辆分流,导致县城微循环不畅。一些交通道路设计过窄,道路之间没有分叉路口,无法进行车辆分流。例如法院和眼科医院门口中、教育局坡底(北城后)、西门口到天门头。
(3)、一些道路人行道被占用。大量行人来往于这些机动车道之间,就会造成部分车辆通行极其缓慢。
(4)、公共停车场建设滞后,大量车辆无成本、无序停在交通道路上,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3、部分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识差。
(1)、很多机动车违章现象突出。随意抢道、占道、掉头和停车,在没有交警管理、红绿灯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部分司机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占用停车道,阻挡了整个公交车车道,影响了整个道路交通;还有一些司机驾车时候随意左转、掉头;更有司机为了节省通行时间,本来是直行的却在红绿灯处占用左传或者右转车辆路线试图并线。
(2)、部分老年代步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肆意穿行。很多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则大都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挤压了公交车和机动车行使空间。
4、道路交通管理还有很多地方不到位。
(1)、交通秩序疏导基本上还是依赖民警和红绿灯岗亭疏导,交通管理科技手段还比较低。在交通管理上还是基本采用警力、交通灯等形式,没有大规模使用电子眼,形成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无法进行科学的管理。
(2)、交通安全措施和责任不落实,出现交通事故,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理。很多时候事故双方为了保护现场,往往牺牲了整个道路交通尤其是南河口、长途车站的红绿灯附近。
(3)、一些交通道路两旁的施工单位非法占用了人行道、自行车道,挤压了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
(4)、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南河口,天桥门口,一中门口等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比较严重。
5、公交发展相对迟缓,市民出行系统结构不合理。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市民出行距离的加大,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比例将逐步下降,若公交车不能迅速发展起来,就必然会导致交通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拥有公交营运车辆不多,运营线路不够,居民出行中的公交分担率过小。
6、城中村改造滞后。
比较明显的东关村的道路交通严重不畅。
三、解决县城交通拥堵的对策和建议
1、加快我县交通道路建设,加大县城交通承载量。
(1)、加快环城公路建设,将越来越多的车流分流到环线,减轻市中心路段的拥堵状况。尽快打通断头路。架通南门坡和南河口的通路。
(2)、加速建设县城道路中的机动车道、公交专用道。一些道路中的主、次干道变成机动车专用道后改造断面,其外侧作为公交专用道。
(3)、在一些路段设立单行线和分隔栏,禁止随意左转、掉头。一些交叉、转弯路口比较多的路段设立单行线,以局部的限制来保障全局的畅通。
(4)、在南河口架设人行天桥。
(5)、加快停车场等相关设施建设,尽量减少机动车占道停放。
2、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部分路口交通管理力量和手段。合理分配有限的警力,加强交通警察和交通协管部门上岗值勤,规范车辆驾驶和行人行走;适当在市区交通道路增加安装电子警眼,以监测过往违章和超载的车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2)、提高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部分道路上的乱停车、乱掉头、乱左传等违章行为。适时开展交通秩序专项违章整治,严惩一些交通违法者。
(3)、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执法设施和设备建设,配备现代化的通讯器材,增强协同作战快速化机制,及时纠正违章和处置突发事件。
(4)、广播电台在上下班时间增加县城交通信息播放,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让驾驶员都能随时随地得到县城主要道路车辆行使的交通信息,选择适当通行线路,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拥堵。
3、鼓励市民搭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行驶在路的车辆。
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客运系统结构是解决城市交通易堵的根本途径。适当降低城市公交车乘车费用,特别是对中小学学生、困难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给予更加适当的优惠,引导更多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合理配置公交车的线路和站点,加强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的公交车线路,提高公交车在城市市民当中的出行分担率。
4、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公德。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驾驶员考试、车辆年检、日常交通执法等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文明行车的法制意识,减少不必要的驾驶、行走造成的交通拥堵。同时,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力度,对一些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交通行为要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2022交通调研报告篇2
随着我国经济的大发展和国家“摩托车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将迅猛增加。而农村落后的交通观念、低等级的道路条件现状还难以在短期内改变,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加强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是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一、“汽车下乡”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公路发展迅速,国家发展内需政策必将促进农村道路更快发展,县乡村道路通车里程在快速增长且道路等级也在不断提高的同时,随之隐藏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不断加大,“汽车下乡”必将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的动力,但是也将给农村道路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新增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道路等级较低设施不全,各种交通方式混行严重。近年来,由于“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使农村道路网络四通八达,我小河口交警中队辖区乡村通车公路已达330多公里,且均是坡陡弯急、路面窄,路面差的道路、许多路段标志、标线、交通警示牌依然不齐全,存在无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光板路,且大多数道路宽度只有5米左右,路面相对较窄,造成行人、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出现混行路面并交会困难。这些不仅给农村交通安全带来潜在性的危害,也给管理带来困难,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处于更严峻的时期。
2、新车发展迅猛,旧车安全技术状况依然堪忧。目前,正在实施“汽车下乡”政策,轻型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摩托车均在经济补贴范畴,加之“十天高速”“襄渝二线”多个标段在我县境内施工,带动了新一轮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新车的增长和旧车的替换是一个长期过程,辖区群众出行以摩托车、低速货车作为代步工具,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乡镇大量摩托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从事采石或货物运输业、非法载客等现象难以根除,绝大多数旧车安全技术状况很差,且由于诸方面原因,存在相当数量的车辆未能上牌上证和检验审验,有的旧车在交易中没有办理法定手续,一旦肇事,极难查究,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安全隐患。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农民为尽快的脱贫致富,大量购置了低成本的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一些“二手车”、报废车、拼装车,这些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较差,无牌无证现象严重,给交通安全留下严重的隐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利因素,加之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使管理矛盾更显突出。
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社会及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足够的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被忽略,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单打一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贫乏,交通安全及相关法制意识不高,造成承受着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损失。
二、解决突出问题的办法
1、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进而转化为“全民行为”。坚持依靠政府和发挥主力军作用相结合,在深化新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网络化”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新机制向部门和乡镇延伸,将交通安全责任拓展、覆盖至乡村、学校及有关部门,协助乡镇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制,使道路交通安全层层有人抓、有人负责。
2、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事故新的增长点。主动参谋,不断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不断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力构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加大路面执法的力度,从重处理严重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小事故的发生。
3、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不定期的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长效管理上,并找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有利从“应急式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人力“粗放型管理”向科学“集约型管理”转变,这是走出困境和实现交通管理工作长效化的必经之路。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着力构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情况,交通管理工作者要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社区、村镇、企业内部的宣传橱窗、板报宣传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展板、宣传车等形式,在学校、村委会、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分析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
讲清违法行车、违法载人等造成事故对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害性,让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都来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者的良好氛围,更好的服务“汽车下乡”政策的全面落实。
2022交通调研报告篇3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单位和家庭购置的车辆呈逐年上升趋势,据资料统计,自2004年至今全国新增驾驶人员近一半左右,这无疑给社会新增许多“马路杀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成为继债务、婚姻案件之后的第三大持续上升的民事案件,而且这类案件普遍存在执结率低的现象。
我院通过对本院20xx年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和调查,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难的这一现象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相关数据
××县人民法院20xx年执行立案共230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立案共计46件,占总立案数的2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共52件,88.5%的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强制执行;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约47%,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结案率约为21.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总标的为389.068万元,而结案标的为104.72万元;此类执行案件牵涉到的当事人为200人次。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特点
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分析,反映出此类执行案件的如下特点:
1、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占法院执行案件的较大比例,且有上升趋势;
2、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低,赔偿基本需要依靠法院强制执行;
3、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执行难度大,执结率只为平均结案率的一半左右;
4、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赔偿标的较大,牵涉众多当事人,造成执行工作难以开展;
5、执行期限较长。本院有80%以上的案件执行期限超过三个月,同时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成为“骨头”案件,久执未结。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其他法院和本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情况的数据分析来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分析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大多是自然人,有经济能力的,在交警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一般会调解解决。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出具责任认定书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普遍较差,赔偿能力相对较低。且事故不仅造成申请执行人一方伤亡,被执行人一方也存在不同程度损伤。因此,面对超出被执行人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履行能力的巨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被执行人根本无力偿还。
(2)交强险强制实施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本应包括保险公司,但由于基层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车辆多为几次转手、车况不良、准报废车辆,甚至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保险;或者由于车主的侥幸心理,导致保险公司在案件中的缺位。即使保险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往往也不认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而是按照行业标准或内部规定重新计算,计算后的数额一般会减少10%—40%。这部分权益的争取又需要车主通过诉讼与之解决,使交通事故执行案件案上加案,执行过程旷日持久。
(3)有些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为了服从管理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车辆挂靠。因此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就经常出现一些专门从事经营挂靠业务的汽车运输公司,而这类公司往往从案件发生后就不见踪影,法人变更电话号码,企业变更工作地点,根本无从寻找,更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前的执法状况分析
(1)前期处理期限较长,客观上导致了法院执行的被动。由于受处理程序的制约,道路交通人身赔偿案件首先必须经过公安交管部门调解处理,且处理期限一般长达数月,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时往往只能依职权对车辆予以扣留,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无法进行控制,客观上为部分被执行人伺机转移其他财产提供了便利;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执行环节后,出现了义务人除被扣车辆外无其他财产可供诉讼保全或执行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经过交管部门调解和诉讼程序,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的时间,车辆在交管部门的保管场所环境较差又多为露天停放,价值迅速贬损。
所剩不多的价值还需交纳高昂的保管费用,以××为例停车费为20元/天,车辆保管费用一般需数千元。再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基本就所剩无几。更不用说有些外壳受损较重的车辆根本无法变现。
(2)进入诉讼程序后部分法官缺乏执行意识,就案判案,造成执行难。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有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则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而有的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认为案件诉讼到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法官又未尽到提醒义务,该保全的财产既没有通知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亦没有依职权进行保全,这就给肇事者创造了转移财产的机会。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外部执行环境
(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诚信意识,规避执行情况严重。义务人在法院判决偿付高额赔偿费用后,往往迅速将保险公司理赔的商业险转移,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者躲避在外的方法来逃避执行,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客观上造成执行人员无法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来敦促其履行义务,使执行通知书变成“逃跑通知书”,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申请人大多缺乏基本的诉讼常识,对诉讼风险的认识不足,对法院执行的期望值过高,普遍存在着“案件到了法院,法院肯定会帮我全部执行到位”的认识误区,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分依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在执行中也未积极配合查找侵害人的财产线索,只是一味地认为只要官司打赢了,立案申请执行了,法院就能够把钱送到他们手中,而忽略了实际执行中的困难和风险,而一旦希望落空极易造成与法院的对立。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效果也并不显著。××县地处温厚高速公路旁,为交通要道,每年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温厚高速公路××段,因此很多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在外地,××县法院无法执行只能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居住地也不稳定,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大,委托执行同样难以发挥作用。
四、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1、从立法方面,增加有利于保护受害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
(1)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决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对赔偿主体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执行。特别是对于车辆在挂靠经营、承包经营、出租出借,擅自驾驶、受雇驾驶、职务行为驾驶、无偿搭乘等情形下责任主体分别应如何确定,应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不同法院之间,或同一法院不同案件中,发生确定主体的原则不一致,出现主体漏判、误判的情形,从而影响到判决的执行。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是由事故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一般都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案件也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受害人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几乎没有。而此类案件执行本身就较难,加上委托执行也难,造成了一些案件原审人民法院无力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不愿执行。因此,可以考虑修订有关此类案件管辖的规定,直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更便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有利于案件的最终执行。
(3)执行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理赔款项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过户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人民法院在执行保险理赔款和肇事车辆时经常遇到阻碍,应从立法上对执行肇事车辆的保险理赔款和执行中拍卖、变卖、抵债的车辆的过户问题作出规定。此外,已经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交强险,投保数额有限,对一些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在实践中,完善和调整。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对策。
(4)建议完善委托执行制度。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委托执行制度发挥作用不大,导致异地执行问题突出。
2、在执行前的执法活动中,充分考虑日后执行工作的延续性
(1)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因为当事人的文化素质不高、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而引发的,要使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个公民心中。
(2)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一是公安部门可责令肇事者交纳足额的事故保证金或提供有效担保,提示受害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二是公安部门可积极收集肇事者及车主单位联系方式、车辆保险情况等信息。三是公安部门应大幅降低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用。四是加快公安部门的事故处理程序。五是加强车管部门对车辆的查控力度,法院采取的限制过户查封方法,难以实际控制车辆,车管部门应在验车和日常管理等环节配合法院对流动车辆及时控制。
(3)加大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力度。法院应在诉讼保全中切实加强财产查控,同时可在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准确的情况下,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及伤情治疗的需要,及时裁定先予执行治疗费,保证被害人得到及时治疗,避免在长期的诉讼和执行中导致车辆价值贬损以及被执行人员无法寻找,缓解以后的执行压力。
3、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1)在执行中,执行法官要使用规范用语、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换位思考,缓和矛盾。要细心留意每一个执行细节,巧挖每一条执行线索,强化执行中的人情味,从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2)对没有一次性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但履行义务的态度诚恳,而且有持续履行义务能力的被申请执行人,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促使执行和解。充分考虑让双方共同生存和发展,积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
(3)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大胆适用搜查令,给被执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压力;对有财产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长期逃避或转移、隐藏财产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于经查实确无偿还能力且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说服申请执行人,先中止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同时,动员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近亲属代其履行部分义务,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在被执行人赔偿相当部分款额后,动员其执行权利人达成和解,达到使执行权利人减免原执行标的,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5)建立受害人救济制度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那些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实施救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条款规定了救助基金,但对救助范围限制得比较狭小和严格。由于执行法院直接面对当事人,对其经济状况比较了解,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院提出的救助建议决定救助,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受害者的救助力度,拓宽救助基金的来源渠道,防止因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济而引起社会上不稳定因素产生。
随着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除了更好的发挥交通、交警、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职能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和发展保险事业,加大交通强制保险的额度,拓宽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交通事故个案风险,是妥善解决这类案件的有效途径。
2022交通调研报告篇4
为有效预防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调研报告。
一、农村交通依法治理情况
我镇交管办与东禅交警开展30余次联合执法活动,有效的打击了本镇非法载客现象,加强了交通宣传。我镇x年以来共发生20余次交通事故,通过镇交管办不懈努力,成功降低了镇交通事故次数,改善了我镇交通安全环境。
二、农村交通综合治理情况
通过对辖区交通道路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投入400余万元资金完成农村道路硬化22余公里,大力开展道路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完善,增加错车道26处,增加形护栏1900余米,增加警示桩37根,其他各类防护栏1200余米,增加道路交通标示标牌100余处,安装了减速带11条;大幅提高了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开展辖区路面车辆管控,逐步规范驾驶人员安全驾驶行为,联合执法6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7余辆,处理超速、超载15次,处理摩托车违法驾驶41起,教育群众140余次,同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宣传培训,聘请协管员28人,建立农村道路劝导站15处,同时发展村上积极分子成立道路交通志愿者队伍26只,成员78人,开展志愿者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劝导352余次,利用镇担担文化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演出5次,组织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培训12余次,发放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传单4300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两站两员”存在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
我镇应市、区要求,积极建设“两站两员”,配备了反光背心、交通指示牌等,其在农村交通安全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但是我镇长期人员、经费不足,无法对全镇辖区交通进行有效掌控,请区上有关部门支持帮助。
四、农村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农交安”app注册、应用情况
我镇已注册下载83人次,部分工作人员已经通过农交安处理交通安全事务。但是该app存在闪退、无法签到等问题,并请区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这样更有效的使用该app。
五、“路长制”工作成效评估
我镇路长制还处草创阶段,经费、人员、装备、制度还未到位。
六、农村交通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交通管理制度制定、机构完备,但限于人员不足、经费紧张,无法形成有效战斗力。虽然现阶段交通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更需建立道安办、交警队、镇交管办的联合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处理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022交通调研报告篇5
铁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铁路专用线是企业连接铁路的桥梁和枢纽。如何加快铁路专用线运输工作健康发展,带旺一片土地,富活一方经济,已成为我市当前经济建设思考的重大课题。加快铁路专用线运输工作,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就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货物流通,扩大企业有效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上个世纪60年代初,随着娄邵铁路正式通车,我市建成了第一条铁路专用线邵阳石油站铁路专用线。后历经50多年发展建设,全市共建成了20余条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路)。20xx年后因企业改制,个别专用线合并或停用,现我市共有合法审批手续的铁路专用线19条,其中在我市双清区16条,邵东县2条,大祥区1条。目前在双清区经营这16条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单位)有19家,总占地面积约2376余亩;铁路轨道31条,总长度17.13公里,有效长度8.27公里,占地面积在300亩左右;拥有大小货场48个,仓库面积27.27万平方米,职工4202余名,装卸人员约800人.铁路专用线距离车站最远的为三七五专用线,距离为7.97公路;最近的是六三三专用线,距离为605米。轨道最长的铁路专用线是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专用线(共用),其轨道数为2条,有效长度为1.13公里,专用线末端距离车站3.47公里。
二、经营现状
我市铁路专用线承载着全市工、农业生产基本资料的运输重任,对经济发展建设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铁路专用线经营运输的货物种类繁多,送出的货物有非矿、矿建、金矿、粮食、化肥、鲜活、食品、纺织品、纸浆、木材、工业机械、农副产品、文教器材、日用百货等十余个品种近百种产品;运进的货物有成品油、润滑油、沥青、钢材、矿建、水泥、木材、棉花、化工、工机、文教、非食用植物油、粮食、食品、皮棉、鲜活、饮食品、纸及纸制品等二十余个品种上百种产品。据不完全统计,铁路专用线承载着全市95%以上尿素、钾肥、成品油、润滑油等基本生产资料和60%以上的饲料、钢材、棉花、纸浆等原材料的运输任务。我市大型企业湘窖酒业的酒精原料、酿酒的粮食等全部是通过铁路专用线运输的。据统计,20xx年市区货物运输总量经估算大约为1500万吨,铁路专用线运输总量近140万吨,铁路货物运输仅占比重只有约10%,铁路运输总营业额7000余万元,税收近230万元,铁路运输业在我市运输业乃至经济建设中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存在问题
随着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公路远比铁路发展快。受公路运输的冲击,我市铁路运输业发展的市场逐渐缩小,铁路专用线在经营中所面临的各种矛盾也日渐突显。
(一)企业缺乏集聚力。各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配套差;装卸独家经营,手段落后;与外界连接的公路建设滞后,大部分属于乡村道路,路面质量差,且断头路多;环卫设施及消防设施不足;站场建设发展缓慢,聚集和辐射能力不强,吸纳剩余劳动力、集聚运输业务的能力低,与其它运输行业发展不平衡还很严重;运输业务办理程序繁杂、中间环节多、中转时间长;运输发展特色不明显,应有的凝聚力、感染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产业缺乏拉动力。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市是全省重工业基地之一,有一大批企业因产业的发展带动着邵阳工业的发展,拉动了铁路专用线运输的繁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些企业因产业结构调整不及时,企业本身创新能力低、产业链条短、没有全国或全省知名品牌产品,结构性矛盾明显,市场经济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无法形成特色工业主导产业,产品销售不出去、源材料运不进来,加之落后的区位条件,糟糕的投资环境,使得我市工业经济日益边缘化。铁路专用线运输寄生于产业,企业停产难以为继,形成铁路专用线面临冷落的尴尬局面,严重制约了铁路专用线运输业的发展。
(三)规划缺乏制约力。铁路专用线运输在规划与管理上投入精力少,具体运输业务规划不细,科学性不强,没有把整体规划与局部规划、产业规划、运输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规划建设只是对“自发无序”建设的.改进,缺乏协调统一的规划指导和调控机制,专用线企业间、铁路部门间、其他运输行业间在运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业趋同、相互打压、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运输业发展的整体效应。一些铁路专用线经营户规划约束力弱,经营随意性大,为争取货源,不计成本降低价格。铁路部门俗称“铁老大”,办理运输手续繁杂,费用高,服务难到位,货物停靠存在随意性;专用线维护独家经营,成本高,专用线企业负担重。
(四)政策缺乏推动力。
一些制约铁路专用线运输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及时加以调整,对与发展要求不相应的政策规定没有适时完善,有些已经出台的措施没有认真落实到位。当前有三大问题制约了铁路专用线运输业的发展。一是专用线属性不同制约了政策的统一规划。18户经营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属性不同,有属国有(或国有控股),有属集体所有,还有民营的,无法出台合理的政策实施有效的指导与帮扶。二是体制问题捆住企业手脚。国有性质的专用线企业吃大锅钣的思想严重,难以拿出有效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无法自主灵活应对市场,致使运输业务日益萧条。三是经营理念落后制约了铁路物流的发展。各铁路专用线企业座吃山空的思想严重,一些专用线企业从事单一的运输业务,不能积极主动地开拓新市场,运输业务无法实现多元化发展。
四、利弊分析
根据统计数据,我市城区内的铁路专用线年运输量一般在200万吨左右,近年来有下降趋势,仅占市区物流运输总量的百分之十几,但铁路专用线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可忽视,而且影响到我市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现阶段来说,拆除城区铁路专用线利远小于弊。
(一)拆除赔偿成本高。城区铁路专用线轨道总长度为17。13公里,仅以每公里赔偿金额3000万元计算,光铁路专用线线路的赔偿费用就超过5亿元,加之货场、仓库等各类设施的赔偿和职工安置等各类费用,总赔偿金额将达12亿元左右,这对我市的财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另外,与企业进行谈判也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届时将消耗不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二)对工、农业生产影响大。我市铁路专用线承担了如宝兴科肥、海纳化工、东信棉业、华力棉纺、立得皮革等一大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材料及产品的运输任务。如宝兴科肥每年通过铁路专用线向外地发送销酸氨、碳酸氨等产品3万吨左右,占到了全厂生产总量的30%,到20xx年宝兴科肥二期投产后年生产量将达到30万吨,铁路发送量将达到20余万吨,占到其生产总量的70%。同时,铁路专用线还承担了我市农资化肥和成品油的运输重任,每年要通过铁路运进尿素、钾肥等各类农资化肥16万吨左右,占全市农资化肥总量的85%;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每年通过铁路运进成品油近60万吨,关系到全市九县三区所有机动车辆和内燃机的正常运转。
(三)不利于我市“两型社会”的建设。我市是个典型的内陆类城市,即没有便利通畅的水运、也没有快捷高效的航空,如果不发展铁路运输,那么剩下的就只有高价格、高污染的公路运输了,这与建设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的“两型社会”要求及不协调。因此,保留铁路专用线,重新整合铁路专用线企业经营资源,是促进我市物流多元化,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短期内不能实现城市新的发展规划目标。我市铁路专用线集中在市区东北方向,这一区域也是我市的老化工区,不同程度制约着城市向东北沿河区域发展。如果要在这一区域进行商住开发,就必须把整个老化工区进行搬迁,而这在短期内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单独拆除铁路专用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向东北沿河发展的目标。拆除铁路专用线必须与搬迁我市老化工区同步进行才能实现城市新的发展规划目标。
五、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