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提炼出书中的精华,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实现知识的转化和应用,读后感可以是对小说中主要人物性格特点的详细解析,365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读后感20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2000字篇1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读书,总感觉同样是心灵的交织和精神的解放,我宁可去球场打上几个小时的球,也很难踏踏实实坐在一处安静地读一本好书。在读书方面我可能比起大家要欠缺的很多,但是慢慢地我的想法也发生了改变。记得刚上研一的时候,张老师向我们推荐蒋勋细说红楼梦,张老师说自己一直在听,感觉蒋勋说的红楼梦给他的感受颇多,后来去二七厂实验有时搭乘张老师的车,张老师都会悠悠的放上那么一小段。
说到这,似乎耳边又飘来那悠扬的二胡声。既然读书不行,听书兴许会成为另一扇通往智慧之源的窗户,经过一个多学期断断续续的听讲,任务式的听完了前四十回,现在回想起来,除了蒋勋老师讲的几个有趣片段,引人发笑的事情,其他也记不得什么了。所以,这一次我结合着蒋勋老师写的《蒋勋说红楼梦》,一边看着一边听着,感受红楼梦带给我的经典。
在开始之前,我读了蒋勋老师的自述,我发现我从来没有以这种想法去看待事物,但细细品味的确是这样的道理。他说人生看起来简单,却很难说“喜欢”或“不喜欢”,在不同的年龄读,都会有不同的领悟。
?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但是,《红楼梦》的每一章、每一回都可以单独当成一个短篇小说来看待。接下来我与大家分享一下《蒋勋说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小说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的名字叫做“甄士隐”。《红楼梦》里面人物的名字常有谐音,甄士隐,就是将“真事隐”藏了。对于作者来说,回看自己家族的历程,他既要透露,又要隐藏,在隐藏里包含着对活过的人的爱恨,他已经超然了,他要留给活着的人一点点可以活下去的安慰或者鼓励,有一种厚道在其中。
第一回借着甄士隐这个角色连接一个神话故事,甄士隐在做梦,“梦至一处,不知是何地。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一僧一道似乎永远是性灵里的一些提醒。人做梦是因为在现实里逃避掉真实之后,会面对性灵里的真实。一僧一道是要了结一段“风流公案”。和尚笑着说:“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这里面神瑛侍者指的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就是林黛玉的指代。
接下来林黛玉说了一段非常动人的话:“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这种非常现代的小说写法,写到人世间的深情,非常动人。读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林黛玉为什么总是无缘无故为贾宝玉落泪,宝玉爱她她哭,宝玉对别人好一点她哭,宝玉被妈妈赞美她也哭,她一生的眼泪,就是要还给这个人。在别人看来,这简直是疯了,但是宝玉觉得他懂。有神话里的前世深情,才有以后这人世间的“痴”。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是甄士隐在梦中牌坊上看到的对联。这个人叫甄士隐,他是真的,但后来出场的所有人物都是假的,贾政、贾宝玉、贾琏,在真与假两个字上做文章,真事隐去了,而“贾雨”是假语的谐音,“村言”就是街谈巷议小说的意思,贾雨村受甄士隐帮助,来家中做客窗外识得娇杏,两人眼神交流示好。后来贾雨村努力当上了林黛玉的家教,认识了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和贾政。最后在甄士隐的资助下进京赶考,一句“真是闲处光阴易过”带过了贾雨村的离开,甄士隐应验了一僧一道的话,女儿走失,家里失火,最后只能到乡下栖身。一天偶遇一跛足道人,口中念着这一回最重要的《好了歌》,甄士隐开始领悟,随之解注《好了歌》,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儿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袍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里我反复听了蒋勋老师的解释,很精彩,其中暗示小说中不同角色的下场。《红楼梦》的第一回,不管是神话故事,还是现实故事,最后都终结在“好了”这件事情上。神话本身是要历劫情缘,现实当中也让你看到一切的东西就是过眼云烟。甄士隐梦一醒,看到的就是现实世界。接下来,他又看到跛足道人,又进入神话世界。整部小说中,梦的世界、现实的世界一直在交错。“了”是结束,“好”才有意义。
家读后感2000字篇2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地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当拿云啊!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
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将从此成为一个收起锋芒的中庸的人,我是一个手中有着大把青春年华的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一个年纪,应该是努力奋发的,应该像少平那样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再想路遥写作这本书,也不是在他的年轻岁月,而是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40多岁。
我想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以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出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有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人物的刻画也极其独到。注重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身为农家,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同样,也很符合现实状况以及现实心理。他,最终错过了润叶。但是,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以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惋惜。那么好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短的二十几年。后来,少平和师傅的妻子结合。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故事的深刻性,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中间还有太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写,同样非常现实与逼真,向我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农民特有的心理。
另外。路遥取材于农村,但是写的故事并不是单纯的农村。还有城镇。写的是生活在农村的人以及城镇的人,还有这些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家读后感2000字篇3
如果用“如饥似渴”来形容我读这本书的感觉,应该丝毫不过分,当我一边听着舒缓的音乐一边以惊人的速度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突然觉得,遇到《亲爱的安德烈》一书是我的幸运,更是我的幸福。
每个做母亲的都希望能够跟自己的孩子,以恰切的方式进行交流,了解孩子,靠近孩子,走进孩子的心灵。大概是地域和工作的原因,龙应台选择了通信的形式跟儿子沟通:她跟儿子有一个约定,就是母子共写一个“专栏”并发表。三年的时光,在母子之间的“飞鸽传书”中,徐徐度过。
?亲爱的安德烈》共收入了龙应台和儿子之间的三十多封书信,每一篇读来都是那么亲切自然。他们谈生活、谈学习、谈工作……读他们的文字,似乎是在体验一种别样的人生,不仅可以增长智慧,而且可以丰富心灵。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观点明晰、思想深刻、充满睿智的“教科书”,也许它会帮助许多彼此越来越陌生的母子、或者“隔膜”不断加剧的父子敞开心扉,走出“陌生”、“冷漠”的泥潭,走向洒满阳光、开满鲜花的美好境地。
可以说,龙应台和安德烈,无话不谈,而他们选择的话题往往给人以触动和启迪。他们谈音乐,谈交友,谈爱情,谈贫富,谈种族,谈环保,谈文化,谈国籍,谈品位,谈成败……甚至谈到生死,但他们的交流总是在一种平和、平等、尊重、商讨、自然、温婉的气氛中进行的。一场交谈,就是一场倾心的“华章”,没有咄咄逼人,更没有与粗暴与轻率。儿子永远保持自己独立的秉性与人格,他大胆表达自己认识世界、感受周遭的体验、收获和疑惑,母亲的言语则有种春风化雨的力,讲故事,打比方,拉家常,旁征博引……不论采取那种方式,总能让儿子明白其中的是非曲直,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从而接近事物的“真相”。
比如,龙应台跟儿子谈到“玩”的问题时说,不懂得“玩”确实是一种缺点。她引用席慕蓉的话说“如果一个孩子在他的生活里没有接触过大自然,譬如摸过树的皮,踩过干而脆的落叶,她就没办法教他美术。因为,他没有第一手接触过美”。她还说:“上一百堂美学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到大自然里走一天……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
但是她又对儿子说:“我是否一点也不担心我的儿子将来变成冬天里的蟋蟀,一事无成?我当然担心……性,药、摇滚乐是少年轻狂时的自由概念,一种反叛的手势;走进人生的丛林之后,自由却往往要看你被迫花多少时间再闪避道上的荆棘。”
这样的谈话多么富有魅力而充满艺术色彩啊,看得出,她即鼓励儿子玩,但又要儿子区分玩的界限,把握玩的方式、方法和度。如果说劝诫是一种艺术,那么在龙应台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再比如,谈到“将来想做什么”的时候,作者跟儿子说:“对我最重要的,安德烈,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什么样的工作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即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至于金钱和名声,哪里是快乐的核心元素呢?……每天为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很可能不如每天给大象洗澡,给河马刷牙。……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有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多么生动而又震撼的声音啊,发自心底,娓娓道来,入情入理,怎么能不让听者为之感动?
读到这些话,我就在想,不管是为人师,还是为人父母,我们是不是也曾经或者常常这样替孩子着想?让孩子快乐而又尊严的活着?就像有些孩子说的:“妈,你过你的人生,我过我的,好吗?”
……
读《亲爱的安德烈》,每一封信,都有一个明确、有意义、有价值的问题或者主题,它带给读者的思考是深远的。因为,也许每个孩子的成长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读这些信,让我们看到了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的良苦用心和思维智慧,也读懂了作为母亲的心愿、责任和使命,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的成长过程。也许,他的成长正是我们自己孩子未来人生的一种印证。
不过,我明显的感觉到,用书信和文字交流,确实有种特殊种特别的感觉。
家读后感2000字篇4
狼吞虎咽的读完了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从前只知道最为大家所记起的是钱锺书先生写到的,“婚姻就像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当我真正拿到书的时候,看到钱锺书先生做的序,先生实诚而且是秀恩爱高手,里面提到了对杨绛女士的感谢,提到或许要说要将书献给谁谁谁,但实际上说作品还是自己的,很为钱老先生的实诚感动。
而看到正文的时候,更是令我惊奇,钱老的文字不禁描写力极强,要是拿到高中那会儿,必然也是必须背诵全文的部分,要么就是模范散文的节选,现在就带大家一起感受一下。
开篇即是: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
我默默惊叹,恨不得摘抄下来,贴在便签纸上时时刻刻都能够温习。继续往下看,我才发现,如果真的如我所想,那钱老先生的整本《围城》大概我都要摘抄一遍。
下面这一段是我在读到时候,情不自禁的想要停下来,将这段文字打在我的手机便签里。
“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忽然想起传说中张爱玲说,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好似大致也是这种体验,而钱老把人说成了狗,或许,人和狗都相差无几吧。
偶尔盲目的固执,当认定某一件事,便不管任何阻拦,任何相左的意见,不管挫折,不撞南墙不回头,似乎偶尔当出现这样的自己的时候,我会问自己,这样的坚持或是固执是否值得,我是那个衔着一根骨头棒子看见井里的那个骨头棒子的自己好像更加满足,便不顾一切跳进井里的狗吗?好像固执和强迫症好像就不那么明显了,而同样的,我也在怀疑自己是否是不够坚定,好像一下子冒出了一个双子座人格。
实在抱歉,一说起大道理就刹不住,仿佛自己是一个博学多才的能人在发表着救赎人类的讲演。下面请继续欣赏。
“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
书的最后,杨绛先生给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写了附录,《记钱锺书与t;围城>》里面讲到钱锺书先生从小是一个在大人看来比较“痴”的小孩,动作慢慢悠悠,反应也不算敏捷,而看到这里时候,我发现这样的描写让平时看到的雨好像来到了面前,而且多了不好生机。或许观察本就需要如此用心,才发现在那样的动之下,还有另外一种灵动。
以下一段同样写得生机勃勃,好似天空闹哄哄的,而在这闹哄哄的环境下,五个落魄的书生任由两个车夫拉着在风雨里狂奔,很多无奈,还有几分有趣。
“天仿佛听见了这句话,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从早晨起,空气闷塞得像障碍着呼吸,忽然这时候天不知哪里漏了个洞,天外的爽气一阵阵冲进来,半黄落的草木也自昏沉里一时清醒,普遍地微微叹息,瑟瑟颤动,大地像蒸笼揭去了盖。雨跟着来了,清凉畅快,不比上午的雨只仿佛天空郁热出来的汗。雨愈下愈大,宛如水点要抢着下地,等不及排行分列,我挤了你,你拚上我,合成整块的冷水,没头没脑浇下来。车夫们跑几步把淋湿的衣襟拖脸上的水,跑路所生的热度抵不过雨力,彼此打寒噤说,等会儿要好好喝点烧酒,又请乘客拾身子好从车座下拿衣服出来穿。坐车的缩作一团,只恨手边没衣服可添,李先生又向孙小姐借伞。这雨浓染着夜,水里带了昏黑下来,天色也陪着一刻暗似一刻。一行人众像在个机械画所用的墨水瓶里赶路。夜黑得太周密了,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在这种夜里,鬼都得要碰鼻子拐弯,猫会自恨它嘴好胡子当不了昆虫的触须。车夫全有火柴,可是只有两辆车有灯。”
“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倚老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
很多文字在这里我也就不一一列举了,我要去抄书啦。
对于一个喜欢用隐喻手法来表达情感的我,还想要推荐给你以下一段话,从前,我们以为这是些大道理,但慢慢的经历着,我们发现别人经历的人生,我们也同样在经历,隔着时代,隔着生与死,我依旧能体会到您写作时候,给自己逗笑,也把自己感动流泪的场景。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对于伴侣,对于仰慕的人,我们常常在起初想象着他所有的美好,似乎他并没有确定,而对于我们自己在与别人的相处过程中,同样有意无意的想要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们在吹牛的时候总是避开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让自己都耻于提起的事,或是害怕别人知道,会对自己嗤之以鼻。或许是听多了男人在一起吹牛,特喜欢说自己何时何地如何的惊天动地,而女人听了便会觉得这样的吹牛方式好像是拍照时候开的美颜和滤镜,把自己在迷茫时候的窘迫和不安全都像女人脸上雀斑和细纹一样通过美颜都化解了,留下一个让大家觉得很完美的样子。
我们很多时候必须活得精致,就好像《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那样,生了两个孩子,依旧保持着姣好的面容和精致的身材,等丈夫睡去才会卸妆敷面膜,第二天在丈夫醒来之前打理好头发,喷上香水,好像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是这般。而当我看到杨绛先生说到自己不善做家务,为了生火,给自己弄得满脸煤灰,我无法在现场,却因为在农村长大,能够体会到被烟熏到眼泪直掉,脸上带着煤灰的这样一个书香气息但又有着人间烟火气的人事多么的可爱。
在这里不仅推荐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同样也推荐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虽然不一样的风格,但通过杨绛先生,更加了解了《围城》的作者钱锺书先生,虽然先生说:“如果你觉得一直鸡蛋很完美,但你却不一定要去了解下这只蛋的母鸡会是什么样子。”
于我而言,《围城》值得去深读,而作者钱锺书先生及其夫人的一生也同样值得深读,了解那一时代,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的敬佩之情相比钱老的文字已经害羞到无法继续,只能说十分极其之敬佩了。
家读后感2000字篇5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此是后话)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家读后感2000字篇6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可能同性相斥的原理,我从故事的一开头就用一种嫉妒的眼光审视这位女主角——伊丽莎白,她有一种固执的偏执,她用自己自以为是的偏见看待男主角的为人处事的方式,与此同时,男主人公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的缘故,对待所有人及物的那种傲慢的态度,于是故事的一开始,作者就点明了故事的主题——傲慢与偏见。
班纳特太太确实是位让人讨厌的势力分子,只是出于爱女儿的心态,我却愿意去原谅这位母亲。而班纳特先生,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他既然对于他的现实生活充满了不满,对他女儿们的那种愚蠢也充满了反感,只是他的解决方式是把自己关在书房,而让外面的世界继续喧哗,这种消极的处事原则,这种掩耳盗铃的方法,与母亲相比,我实在还是愿意倾向去喜爱那位啰嗦、势力的班纳特太太。
吉英——班纳特家族中的大女儿,最温柔、漂亮,当然性格有些软弱,她总愿意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解释所遭遇的一切事情,似乎她是完美无缺的,只是对于爱情的软弱,让她看起来有些瑕疵。我更愿意喜欢那个虽然鲁莽偏执的伊丽莎白勇往直前的个性。“我们往往会因为我们自己的虚荣心,而给弄迷了心窍。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得太不切合实际。”吉英对于人性更多的抱着一种更为宽容并且包容的态度,她更愿意把事事看的幸福,并且真诚的对所有事情进行祝福,相对于女主人公,我不免要说,伊丽莎白有些刻薄了。
伊丽莎白:“是的;最小的一个才十六岁。或许她还太小,不适宜多交朋友。不过,太太,要是因为姐姐们无法早嫁,或是不想早嫁,做妹妹的就不能有社交和娱乐,那实在太苦了她们。最小的和最大的同样有消受青春的权利。怎么能为了这样的原由,就叫她们死守在家里!我以为那样做就不可能促进姐妹之间的情感,也不可能养成温柔的性格。”她是位极有见解的姑娘,她对于一切似乎都能应付自如。但是同时,她对于男主人公的第一次求婚,抱着一种虚荣的、越过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虽然她憎恨他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但还是把这场求婚当做虚荣的资本向吉英炫耀。
夏绿蒂,一位27岁的老姑娘,长的容貌不够出众,也没有多少财产,并且被自己的父母亲及兄弟嫌弃,对于柯林斯这样一位牧师,倾注其精力去得到他的垂爱,并且获得了成功,她把这当作是她人生的重要机遇。的确,权衡利弊来说,柯林斯虽然迂腐的过分,但是对于夏绿蒂来说,他的确是是她跳出原来的环境最有力的跳板。所以在这桩婚姻里,尽管没有爱情之类的成分,夏绿蒂还是很好的处理了这桩婚姻,并且使之幸福。
韦博,一位风度翩翩极其潇洒的美男子,他的所作所为似乎都不合乎他的表相,甚至他那恶毒的嘴巴在诬陷达西先生时,也使他的形象显得那么高高在上。他的那种及其镇定的虚伪态度,倒是让人望尘莫及。纵观我们周围,似乎这类型的人物也是不在少数。甚至是伊丽莎白那种聪明的女性开始都被他的外表所迷惑而对达西产生了深深地怨恨。这不禁使我产生疑问,看来外表确实是相当的重要的。传播学的一种理论说到,我们对人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以后与之的相处方式及态度。
而男主人公——达西,这是位极为自尊到有些自傲的青年,他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他极为的看重女性的才华和人品,但是在他的思想里,他还是受到了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他朋友的那场爱情中,他自以为的因为“条件不够”的原因,而拆散了一对恋人。而在他第一次想伊丽莎白的表白中,让我们看看他都说了什么:“他说得很动听,除了倾诉爱情以外,又把其他种种感想也源源本本说出来了。他一方面千言万语地表示深情密意,但是另一方面却又说了许许多多傲慢无礼的话。他觉得她出身低微,觉得自己是迁就她,而且家庭方面的种种障碍,往往会使他的见解和他的心愿不能相容并存……”。
或许爱情真有让人急速转变的魅力。在彭伯里的相遇,达西改变了以往的傲慢姿态,及其谦逊的对待她的亲人,甚至介绍自己的妹妹给伊丽莎白认识,可谓照顾的及其周到。并且从达西先生的管家那里得知,她的小主人从小就是为体恤穷人,极有风度的人,而因为爱情的突然来袭,女主人公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男主人公,这种转变或许来的太突兀了些。从傲慢到谦逊,我想只能认为是爱情的力量吧。他放弃他尊贵的自尊,帮助女主人公那不争气的妹妹保全名声,既出了力又出了钱,简直就是一个救世主的形象。
当故事情节发展到吉英终于与有情人钟情眷属的时候,达西却又恢复了他以前的神态,或许这与环境有关,他的确真的不喜欢伊丽莎白的家人,她那势力的母亲,轻浮的妹妹们。两个人此时心理或许都在试探,到底是冲破束缚结合还是就此斩断情丝,这时一个推波助澜的力量来了——咖苔琳夫人,她的一番抢白反而使得伊丽莎白敢于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爱情,正是应了一句话,没有阻隔的爱情平凡无奇,所以来去匆匆。故事的结局写的有些匆忙,似乎是一笔带过的感觉,有些像现代的偶像剧或者童话剧,“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无论如何,是个喜剧收场。
家读后感2000字篇7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怎样才能适应当今的时代,在社会立足,发展,生存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努力进取就意味着将被社会淘汰,那么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角色做好?获得很好的生存发展,这是每个人都想知道的答案。读完《做事做到位》一书,有着深深的触动,一是源于对其中概念的认同,另一则是对自身意识的唤醒。很多时候,我们的确是做了,说了,听了,也想了,但是真的做到了?说清楚了?明白了?听正确了呢?恐怕要大打折扣,生活工作中,我们有许多事情就是这样被延误了,损失了,失败了,错误了。其实这样的损失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们能够时时事事都《做事做到位》的话,很多的损失错误都是可以避免的。我们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时间精力里有效的做事?那就是要《做事做到位》。
自动自发,忠诚敬业,高效进取……这些都是所有企业对员工的共同期望,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员工都能在自己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立信誉,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达成此目的最重要的诀窍就是做人做事做到位。人生要敬业,爱业,精业,乐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才能形成人生的价值观。我想,不论我们是块什么样的材料,只要你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发挥了作用,体现了价值,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一块好料。不管领导分配你做什么,都要先做到先了解工作程序,要求,标准,任务,再从培养自己的兴趣入手,首先是要让自己喜欢热爱这项工作。责任会让你的生活充实而愉快,生活变的美好而且充满阳光。责任能改变一切,能从讨厌变成喜欢;喜欢和讨厌做的事情效果是不一样的,爱这项工作你就会想方设法的动脑筋去做好这项工作,边干边总结,取别人之长来补自己之短,让自己很快的在岗位上发挥作用,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要处处考虑到集体的利益,一心为公,克己奉公,关心他人尊重同事,敢于负责,做出成绩,建立信誉,就能得到同事们的认可,成为值得信赖的人。而讨厌做那件事的人,他就不可能投入太多的精力,他只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又怎么能够把事情做到位呢?
当然一个人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也不例外的需要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在一个集体里要学会欣赏别人,然后认识他人的优点,相互尊重相互信赖,多看别人的长处,背后不说别人的短处,学会关心别人,理解比别人,这样才能显示出组织的力量,才能建设出一支顽强有力的队伍,才能产生团队的凝聚力,发生团队的集体作用,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总有人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开脱,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各种借口耳熟能详,比如做销售却总是卖不出产品,他们会说“这工厂生产不出像样的产品”工作进展缓慢,他们则会说“从前面的人员开始就一直很缓慢,所以责任不在于我。”不是积极的想办法完成任务,而是绞尽脑汁寻找各种借口,去搪塞去躲避各种责任。为什么出现借口?因为不愿意承担责任,把本应自己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别人。在每一个借口背后,都隐藏着丰富的潜台词,只是我们不好意思说出来,甚至根本不愿意说出来,借口可以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获得些许心里的慰藉,试想当责任被越来越多的借口代替时,我们也将成为一个对工作没有责任,对周围的人没有责任,最终对自己,对亲人都没有责任的人。而努力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做事法则,不仅自己要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也要用自己这中良好的工作状态去带动别人,要上下一心,团结协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力量,确保公司安全运营。“公司这个集体正是不完美的人集中在一起齐心协力,相互克服缺点,向社会输送产品,并提供服务的地方。”总之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
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奋,工作需要一种积极主动,一种自动自发的精神,工作中的乐趣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我们在工作中的乐趣是很多的,比如按时按质量的完成某件事情,比如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比如帮助他人,或者得到领导的表扬等等,遇到这些事情我们应该是快乐的。同时,我们的心态也是积极向上的。所谓的不顺心,不愉快也会减少很多,借用一句话就是“世间并不缺乏快乐,缺乏的就是发现快乐的心情”有了这种心情,便有了良好的心态,工作起来你便锐不可挡,当然也许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痛苦,但痛苦却让你变的成熟,一份积极的心态,面带自信的笑容,从日事日毕,日清日高起,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样我们也会从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这将是我们感到幸福和获得幸福的源泉。
的确,做事做到位是每个员工最起码的工作准则,也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要求,只有做事做到位,你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才能在自己的工作生涯中获得成功。大多数成功者,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有多少新奇的想法,而是因为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着一项最有效的活动——执行,他们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做事做到位”。
家读后感2000字篇8
整本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龙应台《目送》
在寂寞而困惑的青年少年时光,我希望可以碰到这样的一本书:
它所展现的,正是眼前我们所经历的生活。友谊,亲情,爱情;生活,学习,娱乐。
它最好不要说教意味太重,一定不要有阅读障碍,内容应该简洁却有力,有着直指人心的力量。
它当然不能太过简单、空洞、荒诞、离奇,或者只是单纯地讲个故事,至少在我阅读过程中或者阅读过后,有一种随时想要再打开重新阅读一遍的冲动。
它让你忍不住拿起笔,在深深触动你的句子处来回咀嚼、反复诵读,然后誊写在自己最宝贵的笔记上。
它引起你的深深思索。
幸运的,在我高三那段晦涩的岁月,我遇到了这样的书。
它在我三点一线的生活中,增添了一番色彩。在所有所有空闲的时光,都有它的陪伴,每每手指触及到它,就有偌大的充实感和满足感。
把它放在枕边,睡前翻几遍,嘴角带着笑意,安然进入甜甜的睡梦中。
它是《目送》,一本散文,写友谊,写亲情,写失败的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决然的虚无,写尽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它告诉我,要真正的注视一切,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里。
读《目送》,你能感悟到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与“舍”,一种刻苦铭心的痛。
作者如是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或许,在作者与儿子,作者与父亲三代人角色扮演中,在消逝的时光中,他们目送一个背影,看着另一人走下去。
在那段青涩的少年岁月,我的父母也只能看着我的背影,看着我独自走下去。他们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在那段迷茫困惑的时光里,我只能一个人走。可是我知道,他们眼中的担忧,他们眼中的不舍,他们眼中一逝而过的伤痛,纵然我看不到。
读《(不)相信》,你能领悟到人生心灵旅程里最大的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正如书中所诉,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对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在一人走的路上,你只能是对时光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有人说,少年时读过的书,奠定了我们少年的底色。如果沐浴过瓦尔登湖的晨光,奔跑过聂鲁达的黄昏。任凭世间万象映射心间,你仍旧能以梦为马,踏遍天际的绛紫与金黄。去读书吧。去找到这样的书,深深的沉迷其中,回味每个你也曾经经历的当时。因为当时,稍纵,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