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读后感2000字优质8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Iraqis

通过读后感,我们有机会深入分析书中的主题,探讨其中的哲理和思想,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思考方式,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具体化,分享给他人,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词的读后感2000字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词的读后感2000字优质8篇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1

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我想只有真正读过《平凡的世界》后,才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让我久久难以忘记,但却没有一本像当代著名作家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们身边。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的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就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我读了不知有多少遍,每一次捧起都会让我有一种热血冲顶的感觉,令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久久不能平静。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我们看到了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事业和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着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人生苦难所展现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不算什么,只要我们敢于面对,敢于想象并付出行动,成功总会到来的。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以,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等。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良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表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少平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他是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或者,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以尊严慰灵魂,总是深有自尊情素孩子的必然选择。在我的生活中就有着像少平一样的典型,正是他们的精神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

?平凡的世界》取材于中国西北部黄土高坡一个普通的农村,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了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另外,小说中对于人物的刻画极其独到,注意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出身卑微,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很符合现实状况及现实心理。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确实是一本好书。当然只有自己感受才最具有说服力。里面还有太多的蕴涵丰富的内容,等待着大家去挖掘。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时刻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积极向上的心。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2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楼梦中林黛玉低吟的悲凉诗句一直被独孤人士吟唱至今,出自曹雪芹手笔的诗句,似乎已暗示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呢,当时并不懂其中的含义,那印象中大喧闹而繁华的大观园仿佛就是童年对《红楼梦》的的理解。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童年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再次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视野的渐渐开阔,似乎《红楼梦》不仅是一个古人所描述的黯然,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随着哀伤的语调所描述的悲伤与凄惨,我,亦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红楼梦》中感触最深的则属黛玉了,亦许黛玉死了是最好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看悲剧的人。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喝下孟婆汤,忘记了前世的是是非非,亦许,黛玉的脸上会重新绽放出笑容,亦说不定? 高鄂的续书的,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自哀自怨的凡俗女子。可是,她还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我觉得黛玉若是得不到幸福,还不如离开,罢了。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亦许很多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来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林黛玉,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黛玉是叛逆的,亦是孤独的,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宛如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信念,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富不仅有西施式的清瘦之美,

更有绝世的姿容;富有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这些都突出了她的悲剧性格之美。曹雪芹而且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悲剧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奇特的想象和诗意,创造了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贾府。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通过凤姐语言,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然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结局。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3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2、沉默、除非于人于己有利之言不谈;避免琐屑的谈话。

3、秩序、你的一切东西该有它们自己的位置;你的工作何时干、何时完,该有它们的时间。

4、决断、决定做你该做的事;做好你决定的事。

5、俭朴、除非于人于己有益者不去花费,否则即为浪费。

6、勤劳、勿浪费时间;时间要常常用之于有用的事;弃掉一切不需要的举动。

7、诚恳、勿为有害之欺诈;勿思邪恶,唯念正义;如有言,言必诚。

8、正直、不要施行有害行为,也不要忽略你所应给的利益来损害任何人。

9、中庸、勿趋极端,制止因受到应得的损害而发怒。

10、清洁、身体、衣服与习惯,不许不洁。

11、宁静、勿为琐事或普通和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自扰。

12、谦虚、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4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

每每静心冥思,追风筝的那些少年,他们都手持着长长地线绳,朝着风的方向,永不停息地奔跑,追逐风筝,追随内心,追逐风筝,追逐曾经逝去的美好。

哈桑——追风筝的人

哈桑,他是追风筝的好手,追风筝的时候,他从来不看着天空,他追着风筝的影子便可以轻而易举的第一个拿到风筝。因为他知道,他知道风筝飞向哪里,他会拼了命地去追,甚至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在书中反复出现,每一次都充满了震撼力与感染力。我喜欢这句话。那么真诚,那么纯粹。即便是主人让他吃泥巴,他也会毫不犹豫;即便是面对恶人,他会掩饰恐惧,勇敢的站在主人的前面。他拼了命,为了主人赢得第一,也要追到那最后的风筝;他会深埋主人的背叛;他会重回战火弥漫的喀察尔守护主人空落落的房子;他会为他的主人——千千万万遍。

哈桑用自己的一生,用自己的生命,在紧紧的追逐属于他的风筝——真诚,忠心,善良,直到生命的终结。他的一生虽以悲剧注脚,但幸运的是,他选对了风筝,并义无反顾地追随。用通透的眼神去看着污浊的世界,用灿烂的微笑去温暖这冰冷的世界。他来了,他走过,完整,完美,让人心生敬佩。世间的不公,世间的不幸,更应乘着风把自己放飞到更高更远的地方,才能只有追到属于他的人生支点。

阿米尔——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哈桑的主人,哈桑眼里的朋友,哈桑同父异母的哥哥。他生性懦弱,为了得到真正的父爱,他背叛了哈桑,借机赶走他,用一个谎言埋葬了自己原本安然的灵魂,好在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救赎自己的机会,让他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

他放弃了美国安逸的生活,重回故土,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尽管伤痕累累,历尽波折,好在他追逐着,救赎着,“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生虽不能完美,但必须完整,谁不会犯错,谁没有悔过,但只要我们能重新追逐,追逐那原本属于我们而暂时缺失的信念,就能使自己重生,重新焕发人的温情。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这部小说的作者,他也是一个追风筝的人,他有着和阿米尔相似的经历,同是阿富汗人,同随父亲逃往美国。他用自己的文字为世界书写了一个不一样的阿富汗,当他把这一切如剥洋葱般一点点展现在大众面前时,他,追到了,追到了一个远比他想象中还巨大的风筝。

阿富汗,原来那里不仅仅有战争,有饥饿,曾经还有宁静和幸福,有欢歌和友情,有信仰和坚守,尽管地位卑微,但骨子里的倔强和执拗让人钦佩。

阿富汗,在那战争的背后,让我们还能触摸到人性中的闪光,阿米尔的父亲在灵魂撕扯中完成着自我的救赎,阿米尔的妻子,勇敢的承认自己的污渍,他们有过失但无过错,他们是可亲可爱的人,值得我们铭记。

为你,千千万万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为我,千千万万遍。给自己的灵魂找一方净土,静静地安置,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有任何的亏欠。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的一篇文章中,也曾引用过这句话,我想,当许多人读这句话时,都能够感同身受,这是亲情的柔软,是亲情的温度。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的离别,目送、伤怀,才能懂得珍惜与放手呢?

当读着文中孩子第一天上学的情景:“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这是每个孩子必经的成长历程,这让我想起第一次送小女去幼儿园,她的脸上虽挂着泪珠,但却是那么懂事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老师拉她进教室时,她一直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也眼眶湿润地目送着她,不得不鼓励她向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的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这是多少孩子与父母的心声?作者将父母与孩子彼此之间内心的那种不舍,痛楚与万般的语言只能用夺眶而出的泪水表达,有一种很强的画面感,让人为之动容。

大女儿上一年级就送去城里寄宿,每次星期天下午送她到车上,她的小脸紧贴在玻璃窗上望着我“吧嗒吧嗒”地掉眼泪,当汽车慢慢启动,孩子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望着逐渐远去的车,泪流满面的我常常呆呆地站很久。每个父母,都在一次次地目送着孩子的背影,这是一种成长的喜悦,也是一种告别的忧伤,当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留下被拉长的目光,在追赶……

孩子在不断地成长,而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像一只雏鹰,他的翅膀会一天天的变硬,总有一天,会飞出我们的视线,而我们只能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给他真诚而美好的祝福,惟愿他前进的道路上铺满花香,更充满阳光。

文章的后面,又写到送父亲去火葬场的那一幕:“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虽然没有写如何的痛哭,但生与死,就在这目送之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凝望,一定伴着泪水与疼痛,心一定是悲痛欲绝的,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告别:“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生命的终结,就在阴阳相隔的隧道里,慢慢地,慢慢地,所有的一切都将消失,成为人世间的一粒尘埃……

人这一辈子,不光是父女母子,亲人之间的情缘,都在不断地目送,渐行渐远,蓦然回首,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片空虚与寂寞罢了。

读《胭脂》这篇,也让我很受感动:“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一片一片慢慢上,每片指甲上两层……”多么孝顺的女儿,多么贴心的小棉袄!这静默无言的举动,却表达了最深沉的爱。面对连女儿都不认得,无法用语言交谈的老母亲,女儿用另一种相处方式:认真而细致地“摆布”胭脂阵来哄母亲开心,将母亲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涂完,又拉着母亲在镜子前化妆,这种女儿对母亲的宠爱,多像一个母亲对幼小的孩子的宠爱!这就是:“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最好的回报!

在亲情和孝心频频被物欲和私利侵蚀并逐渐荒漠化的今天,读这样的文章是能够触动人心的。文中朴实而简短的对话,浓缩了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真情,这种情感就像一股潺潺流淌的小溪,洗涤着每个人的心灵,让孝心和爱心不被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垢,这让我们会扪心自问:我们对父母,有这样的耐心吗?我们曾这样陪伴过父母吗?

牵挂是亲情,友情和爱情中永远的“保鲜剂”,“这些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那种“想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的真挚情感,是多么难能可贵!当读着作者临上飞机前给朋友打电话,让帮忙收拾家,那种口气不像是跟朋友说话,倒像是在叮嘱自己的亲人,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那种如姐妹般毫无掩饰的率真,裹挟着朋友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珍惜的温情,这亦或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纯真友谊。

这本书语言简洁朴素,贴近生活,作品所描述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题材似乎俯拾皆是,看似像拉家常,娓娓道来,但那浓浓的生活气息把人性的美跃然纸上,毫无矫揉造作之意。文章以“情”和“爱”作为主线,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处处洋溢着真情实感,像一坛醇香的美酒,醉了读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我们都无法做到永远陪伴左右:“我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这是一种无奈的目送,也揪着心在慢慢地往前挪,“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6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天在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塞尔写在1844—1847年笔记里的。整个《提纲》非常精炼,一共十一条,总共不过千余字,但是它所揭示的社会思想和哲学观点却丰富而深刻。恩格斯对《提纲》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提纲》强调了实践的观点以及人类的本质和真理与感性的区别和联系。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即是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不能离开实践的思维去争论人是否具有现实性。《提纲》的第六条明确说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否定了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的思想。《提纲》带有鲜明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思想,马克思辩证地看待人与环境和教育的关系,一方面,人的成长是受环境和教育影响的,另一方面,环境也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马克思还指出社会生活的本质也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概括而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从总体上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直观性的缺陷,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第一次明确提出新唯物主义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第二,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以及从这种观点出发对宗教所作的批判,提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揭露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脱离、互相对立的,并深刻分析了费尔巴哈半截子唯物主义的根源;第四,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消极的直观反映论,把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它给出了现实批判的合法性,从理论上解决了改变世界的要求,这一点将唯物主义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7

天下最伟大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早已成为举世闻名的人物,他和他最忠诚的侍从桑丘一起周游世界,为了振兴光荣的骑士道,出生入死,斩巨人,斗魔法师,始终对绝顶无双的杜尔西内亚忠贞不二。总之他吃尽了苦头,却最终抑郁而死,叫天下所有的善良人同情。可同时,他也成了无数人的笑柄。每当人们想批评一个异想天开的人,总会说:“你这个堂吉诃德……

”于是堂吉诃德在大多数心目中是一个基本被嘲笑,多少带些同情,有时还十分敬佩的认。

我看得很开心,也很轻松。第一部是去年生病时看的,医院里挂盐水要很长时间,几天就吧第一部看完了。第二部是最近看完的。两部加起来,我对伟大的骑士,傻乎乎的侍从算是知道一些了,随便挑一些说说吧。

一、疯狂与智慧。

显而易见,堂吉诃德只要一碰到与骑士道有关的东西,思维便完全失去了控制;一旦与他讨论别的,他却又见解高明,大大超过一般人。而且,无论是讨论光荣的骑士道还是其他,他的逻辑都非常严密,说话极有条理。只可惜他谈论的骑士呀、魔法师呀,别人都不知道,把他当疯子也不奇怪。

塞万提斯借堂吉诃德的口表达了文艺观点,又借他本身讽刺骑士小说。非常高明。但是,为什么堂吉诃德有这么聪明的脑子,一到骑士境界就要疯呢?这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了,他让人一边尊敬一边痛心。

二、理想和实现。

堂吉诃德是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他行事不凭眼睛看到的,而完全凭脑子里想的。他的许多笑话,比如把风车当巨人,把客店当堡垒,把村妇杜尔西亚当风情完种的美女等等,都是这一类。

而桑丘是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他从来不担心明天,只管自己今天能否吃饱睡好。当他和主人受到热情款待时,他从不去和别人吃酒聊天,而只管自己一个人放开胃地吃,然后在临走时把食物塞满袋子。他并不笨,这从他一句接一句的成语谚语和后期管理海岛的光辉10天中能看出来。他也有理想,便是巴望着堂吉诃德功成就时封他当一个海岛总督。

这两个人,一个理想,一个现实;一个疯,一个傻,碰在一起自然有无数的笑话。另外,他们各自也在各自的理想和现实中矛盾地生存着,所以他们可以反映人类的本性和生存状态。

三、惊人的清醒。

堂吉诃德尽管在特殊的时候很疯,但他其实很清醒。除了他一套又一套海阔天空的议论,他恢复骑士道的理想也是清醒的,因为他认识到现实的不平。然而,最让我吃惊和佩服的,是桑丘离开海岛、放弃总督官衔的那一次清醒。

桑丘并不知道他的走马上任实际上是别人来耍他的一个节目,他认认真真地去当官,好好地治理海岛,并处理了很多疑案,很叫别人吃惊。如果他这样做下去只要别人不干涉,他可以当个好总督的,然而,别人只是为了耍他逗乐才给他暂时当个总督的,等他们玩腻了,他就要被赶出来,这是老实的桑丘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悲剧。这是说,桑丘不能当总督,并不是因为他不配当,而是他命中注定不能当。这是宿命!傻头傻闹的桑丘竟认识到了自己的宿命。在第10天晚上,在别人演戏演到高潮时(当然,剧终就是桑丘下台),他辞职了,头也不回,非常潇洒,非常睿智,非常体面。

这是对自我最深刻的了解,桑丘很少难过,这跟他愉快、大方地面对和接受分不开。再多说一句,这是最深刻的清醒!

四、耍和被耍。

在第二部中,作者陆续地指出,因为《堂吉诃德》的第一部出版,所有的人都爱看这本书,认识了我们这位伟大的骑士和他逗笑的侍从。所以,堂吉诃德每到一处向各位自我介绍,别人先想到的总是该如何好好耍一耍这位疯疯颠颠的骑士和他傻乎乎的侍从。从那只会说话的猴子,桌子上能预测未来的头像,直到最热闹的公爵府中,他们一次又一次被耍而自己却一直不知道,却总把自己和骑士小说中的情节相对照,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骑士。

当然,一个又一个闹剧自然是越来越逗笑,堂吉诃德也是疯得可以,他太老实,太善良,又太理想,使我不得不同情他,也知道世态的炎凉。

耍和被耍之间有多少痛苦的眼泪!《弄巨》更加直接一些,另一部名气稍小的歌剧有一首叫ridi pagliacco选曲,是以主人翁自己的经历--给别人逗笑,出卖自己的爱情与灵魂来打动观众的。《堂吉诃德》是另一种,主人公自己不知道,读者却看得清清处处。要是世界上的人都是堂吉诃德,那倒也不错。

于是我想到一句话:

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不比他更可笑。

结束语:

这是本难得的好书,读起来也不费力,杨绛的翻译流畅幽默,特别是把桑丘口中不停的西班牙语和成语翻得很贴切,押韵也自然。

这本书不需要几遍几遍完整地看,自己喜欢的章节,反复看就可以了。我们只需要紧跟这位骑士和侍从,就有很多机会了解他们。

正如杨绛所希望的,让这本书经常出现在你的书桌上,而不是在书架上吃灰尘。

词的读后感2000字篇8

还是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我就曾经看过《呼啸山庄》这本书。当时年纪还小,涉世不深,也没有经历过感情上的波折,所以对大凯塞琳、希斯克利夫和林顿之间的情感纠葛觉得很有些不可思议。如今重读这本书,心中感慨很深。

艾米莉笔下描绘的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啊!他们生活在荒原上,感情强烈、执著,不加任何掩饰,有时甚至达到了残酷、惨烈的地步。

漂亮的女主人公凯塞琳出生在一个古老的,逐渐败落的农场主家庭中。父亲在世时家庭生活还是比较温暖的。家人的疼爱和周围的自然环境使她养成了任性、放纵、调皮而又善良的复杂性格。她会像个野孩子那样在荒原上狂奔,不停地发脾气,惹人生气;也会安安静静地坐在你的身边听你讲故事,或是陪着你流泪、安慰你使你不再伤心……如果不是希斯克利夫的出现,她也许会就这样慢慢长大,然后找一个爱她的人(如林顿)安静、富足,在旁人的眼中甚至是美满地走完这一生。可是宿命是无法抗拒的,她遇到了一个“比她更像她自己的人”(凯塞琳语)——希斯克利夫,正是这个人改变了她的一生,让她的感情大起大落,最终在极度的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来谈一谈文中真正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这是个谜一样的人。他的出现就极富传奇色彩:他是凯的父亲老恩肖在去利物浦时捡回来的流浪儿。他无父无母,说不清来历,只有与众不同的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让人猜测他可能是印度或吉普塞人的后裔。这个来历不明的孤儿,让老恩肖的家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首先是这个孩子孤僻、内敛的性格并不讨人喜欢,家里的其他人包括仆人都会有意无意地排斥他、欺付他(只有凯塞琳除外,她和希斯克利夫相处的很融洽)。其次是老恩肖对他产生的奇怪的感情:晚年的老恩肖非常疼爱和相信希斯克利夫,生怕别人会对他不好。而老恩肖的这种态度引起了他的儿子——辛德莱的强烈不满,两个孩子之间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为了保持家庭的和睦,老恩肖把儿子送到外地去念书,意图平息纷争,却不料为日后种下了更大的祸根。老恩肖去世后,辛德莱回来成了家庭中的主人。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再加上无人约束,辛德莱将自己心中的愤恨加倍发泄出来,希斯克利夫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不但如此,辛德莱的妻子体弱多病而且有些神经质,她情绪上的不稳定严重地影响了辛德莱,而辛德莱又把这种痛苦转嫁到了希斯克利夫和想帮助希的凯塞琳身上——此时的希斯克利夫已经沦为家里不花钱的奴隶了。现实的残酷,在希斯克利夫幼小的心灵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所幸凯塞琳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与他患难与共,这让希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慰藉。

随着时间的增长,恶劣的环境让希斯克利夫成了一个野蛮、粗鲁、贫穷、下贱的人,而凯塞琳痛苦地看着希的变化却无能为力。她已经意识到如果和希生活在一起他们将沦为一文不值的乞丐。凯不甘心沦落于此,她要想办法改变自己和希斯克利夫的命运,她要让希能够堂堂正正地做人。这时,俊美,优雅而又富有的林顿出现了。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凯,甚至愿意忍受凯的粗鲁和坏脾气。凯决定嫁给林顿,以达到帮助希的目的。但这个决定的做出是极为痛苦的。正像凯塞琳自己说的那样“我对林顿的爱就象林中的绿叶,时间会让它逐渐褪色;而对希斯克利夫的爱却象永久长存的岩石,并不供你赏心悦目,却让你少不了它。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时时刻刻在我心里。”“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一样的,而林顿的却大不相同,像月光和闪电,像霜和火一样不同。”凯塞琳的决定深深地刺痛了希斯克利夫,他知道了凯的决定后失踪了。而他的失踪又深深地刺伤了凯。他走后,凯大病一场,身体与精神状态一落千丈,极不稳定。

几年后,已嫁做人妇的凯又见到了暴富的希斯克利夫。就象他的身世是个谜一样,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发家的。他的出现让凯塞琳极为惊喜,她竭力想让林顿一家接纳希,她甚至利用林顿对自己的感情,强迫她的丈夫做到了这一点。但此时的希斯克利夫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的穷小子了。除了对凯塞琳的爱随着时间的增长越来越深厚以外,他对辛德莱和林顿的恨也越来越深。希斯克利夫开始不择手段地报复这两个家庭的其他人。希的疯狂地报复让凯极度的痛苦,更让她身体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她不但患上了危险的脑膜炎,而且精神方面也面临崩溃。最后希斯克利夫强烈的爱憎终于将他最爱的人送上了绝路——凯在受到强烈的刺激后,精神彻底崩溃。生下不足月的小女儿后,她在既不认识林顿,也不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状态下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她留恋又让她诅咒的世界。

凯塞琳的离开深深地伤害了两个男人——希斯克利夫和林顿。但是同样的伤害却在两个生活际遇完全不同的男人身上产生了不同的效果。林顿顺从了命运的安排:他不再计较别人给他的伤痛,能够到另一个世界与凯塞琳相聚,成了他最大的愿望。他平静地生活了下去,将所有的爱给了小凯塞琳,让她无忧无虑地健康长大。而希斯克利夫则正好相反。凯的离世,将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爱和牵挂都带走了,他的内心充满了绝望和痛苦——他需要给自己活下去找一个理由,于是将两个家族的财产据为已有,从精神和肉体上彻底摧毁两家的后人,成了他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他残酷地对待辛德莱的儿子哈里顿和林顿的女儿小凯塞琳,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放过——由于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的缘故,他更加残忍地对待他。他在利用自己的儿子得到了林顿的财产后,就任凭身患重病的他自生自灭。

至此,似乎一切都在希斯克利夫的掌控中:他成功地将仇人之子踩于脚下,让他们加倍偿还他们父辈欠的债,他应该感到志得意满。但事实上他丝毫没有感受到成功实施报复活动后的快感。面对和姑姑越来越像的哈里顿,及他和小凯塞琳之间产生的纯真爱情,让希斯克利夫越来越不安,因为他在两个年青人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希斯克利夫开始想方设法躲开这两个年青人,因为这两个人让他产生的联想实在太过于痛苦。强烈的复仇愿望和天良把希斯克利夫的内心变成了地狱。

希斯克利夫不想复仇了。他做到了他想做的一切,可到头到来却发现自己变得更加空虚——他不再想吃饭、睡觉,一切的日常生活都对他失去了吸引力,凯塞琳的幻象如影随形,时时刻刻纠缠着他——这曾经是他梦寐以求的。最后希斯克利夫出人意料地死了,在他正当壮年的时候,追随他的凯塞琳于地下——甚至连医生也对他死于什么疾病感到莫明其妙。我只能说希斯克利夫的死不是肉体上问题而是精神上的毁灭,就象一个人已经完成了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应该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么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他不但主宰了自己的生也主宰了自己的死,虽然他使用的方法过于残酷,让人憎恨。

纵观《呼啸山庄》中这三个年青人的爱情悲剧,其实和他们自身的性格特点密不可分的。

凯塞琳是一个善良而娇纵的女孩。她用生命爱着希斯克利夫,但她无法忍受一无所有的生活。她试图通过自己的婚姻帮助自己最爱的人,但她却不明白感情是双方面的。她以为自己牺牲自己帮助爱人是一种崇高境界,却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最残忍的背叛,是她的绝情造就了后来的希斯克利夫。也许直到死她都不明白自己才是这场感情悲剧的制造者。

希斯克利夫从一开始出场就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等到成年的他再出现时简直就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一个被恶魔附身的人。但其实他是这个故事中最可怜的人。从小孤苦伶仃,被老恩肖收养后又遭人嫉恨,被人虐待。而老恩肖看似疼爱的做法,恰恰为他离世后无人照顾的希斯克利夫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常年生活在非人的环境中使希斯克利夫养成了冷酷、坚忍、顽强的性格。如果说在他的生活中还有一点希望和温情的话,那就是凯塞琳——他活着仿佛就是为了凯塞琳!后来凯的绝情背叛对于希斯克利夫来说无疑是一场灭顶之灾:凯让希斯克利夫不再相信任何人——虽然他依然深爱着凯,但在潜意识还带着强烈的恨。所以当后来再和凯相遇时,他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从理智上来说,他并不想伤害岂塞琳,因为这是他唯一爱过的人,而且就在她背叛了他以后,他依然爱她;但是由于她的背叛,他也恨她,所以,当希斯克利夫在实施他的复仇计划时,他也在有意无意地伤害着凯塞琳,从而加速了凯的死亡。人们常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希斯克利夫的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永恒而深邃;他的恨像愤怒咆啸的火山,足以摧毁一切。这种如水火相遇般强烈的感情,到后

来不但摧毁了别人也摧毁了他自己。可以这样说,希斯克利夫这一生都生活在邪恶和良知的痛苦交锋中,无论胜也好,败也好,他注定都是最后的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