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的读后感500字8篇

时间:2023-10-18 作者:Youaremine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批判性思维,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探讨作品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理解它们对故事的影响,以下是365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巷的读后感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巷的读后感500字8篇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1

?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感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感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仅有磨练自我,你才能够成功。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2

不久前,我读了《龟兔赛跑》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

这个故事讲了一只小白兔看见一只乌龟缓慢的爬行动作,不禁骄傲起来,想要与乌龟来一次赛跑。骄傲的小白兔并不把与乌龟的这场比赛放到眼里,在比赛时,小白兔竟然在大树下睡着了。而乌龟虽然爬得慢,但它一直努力地向目的地爬着。一路上有不少动物嘲笑它,还有不少动物说它必输无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乌龟都不放弃,它一步一步地向前爬着,居然比小白兔先到达了终点。

在这场竞赛中,骄傲的兔子并未战胜乌龟,是乌龟的坚持令它取得了胜利。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一个成语——水滴石穿。一滴水是很弱的,但只要朝着一个方向不断地滴下去,最终能把坚硬的石头击穿。

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路走,只有陡峭的山路。不畏辛苦、坚持不懈的人,作文才有希望到达山的顶点。科学研究是这样的,我认为生活也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我以前就是一个不会坚持的人。那一次,我和阿姨去爬大熊山,我们从第一级台阶开始爬。我想:我一定要走到山顶。但爬到一半我就觉得快累死了,我对阿姨说:“阿姨,我们回去吧!”阿姨鼓励着我,说:“再爬一会儿。”过了一会儿,我认为我真得走不动了,再次央求回去,心软的阿姨不得不让我下山了。

看了这个《乌龟赛跑》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我很后悔当初没有咬咬牙,继续向山顶爬去。如果我坚持的话,也许就能站在大熊山山顶将山上山下的美景尽收眼底。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3

“哇!可以长生不老也!”这是我把这本书看到一半的结论。但是,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的结论刚好跟前面的结论恰恰相反。

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多。

假如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每个人都不会老,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地球就会装不下。而且,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永远不会死,被车撞了,被枪击了……都没事,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你可以随意挥霍时间,因为你不会老啊!所以,我们不要老是幻想自己要长生不老,其实没什么好的。

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温妮,

家庭管教严格,把温妮调教的非常有教养。但是,束搏了温妮的自由。他们家买下的森林,居然没让温妮去过一次!温妮家就建在这片森林里,但是,家门外围着高高的铁栅栏,好像对外面的森林威吓:“嘿!别碰我!”

温妮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就离家出走。然后和他唯一的好朋友——蟾蜍说说话。

温妮在森林里见到了杰西。杰西正在喝地下冒出来的泉水。温妮也想喝,但杰西不让。最后,杰西的妈妈——梅,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

梅把不老泉的事告诉了温妮。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个男人看在眼底。男人报了警,梅知道后,害怕他伤害温妮,就用枪把男人打死了。

警察把梅判了死刑。

温妮为了救梅,就把梅从监狱里带走,然后自己冒充梅。

梅和温妮都得救了。

过了3年之后,梅他们又回到这个地方,但森林变成了小村庄。

因为三年前,雷暴把整个森林都毁了。

他们来到墓园,看见了温妮的名字。哦……温妮终于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4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5

我认为读书的最大乐趣无过于挑剔了。《老人与海》是我最想吐槽的一本书。

?老人与海》这本书中讲的是老人桑提阿果出海打鱼,历经三天三夜与大海搏斗的故事,最终只是拉回了一条金枪鱼的骨架的故事,可是这骨架有用吗?没有用费那么多力气拖回来干什么?

这个故事有时会被人们认为很励志。但是首先,在捕到金枪鱼后,连人带船被金枪鱼拖着在海面上走。就算是条鱼受伤之后,不可能连人带船在海上航行将近两天,最多只能支撑一天,一天之后它就会筋疲力尽,最后死亡;其次,受伤之后即使钢叉叉着,也会有血腥味,会引来各种鱼类进行捕食,由于金枪鱼有一个人和一条船的负担,加之它受伤了,速度不可能和原来一样快,很快金枪鱼就会被这样一些捕食者猎食,不可能维持两天,作者把这条鱼太神化了。

第二,这条金枪鱼被老人成功捕获后,在航行回去的途中,老人遇到了鲨鱼,当时的情况是:老人只拿了一块木板。作者在《老人与海》中写到老人用木板狠狠地击打着鲨鱼的脑袋,这木板的力量是得有多大啊,当时还有鲨鱼在旁边啃食着,老人只用木板就驱走了它们?这把老人太神化了!其实鱼类的智商是很高的,它们就这样甘愿被动挨打?那可是鲨鱼!不可能老人在两次攻击后还完好无损地回去。真实才可信,可信才感人。

挑剔书我们才能真正地读进去,领悟作者的意图。让我们尝试着挑剔吧,挑剔才真正读进了书本!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6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7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很感人,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巷的读后感500字篇8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