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申请书6篇

时间:2023-03-24 作者:Lonesome

其实根据申请事项的不同,我们写出的申请书内容也是大不相同的,眼下的社会环境中,申请书的使用频率越发频繁,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337调查申请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337调查申请书6篇

337调查申请书篇1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xx。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xx

电话:xx

手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337调查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a在中国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___管理。现___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337调查申请书篇3

申请人刘xx,男,196x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xx县城关镇xxx路79号,现住xx县城关镇xx新村,xx县委干部。

申请事项:

申请依法调查收集贵院审理的梁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刑事案卷涉及申请人及申请人民事诉讼被告张xx的相关资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上诉后,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因该案争议事实涉及贵院审理的梁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刑事案卷中涉及申请人及张xx的相关资料。因该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申请人及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且该资料的查证对案件最终审理结果起关键作用。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案件,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申请,请依法调查收集!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xxx

二○xx年四月十二日

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三: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237字)

申请人王复安,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的诉讼代理人。

被调查人××市房屋拆迁安置处,住所地本市×××路×××号。

申请调查的内容:市房屋拆迁安置处为履行20xx年7月20日其与×××签订的《非住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实际安置的营业房的具体地点及面积。

申请调查的原因:该证据属于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律师调查收集不能。

337调查申请书篇4

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隆福市场;法定代表人:李宝山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调取本案

证据之一:实际中标施工建设总价款的相关文件资料

事实与理由:

在贵院受理的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掌握的实际中标建设工程款”的`相关数据资料,作为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之一,是本案诉讼质证及索要居间报酬依据的关键证据,是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依据。在20xx年1月25日,双方签订《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房建和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工程投标中介费收取协议书》后,被申请人成功中标并实际施工建设,按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按中标价的3.5%向申请人支付中介费”,但是实际工程总价款相关文件资料证据,由被申请人掌握,原告无法获取。故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请贵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该项证据。

此致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337调查申请书篇5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舜天路建工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玉松,职务:董事长,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3月生,住所地: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府佑路一中道口鑫宇盛五金劳保商店。

申请事项: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诉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 ,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xx年1月22日

337调查申请书篇6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下岗待业;现在住址:无固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路派出

所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离婚纠纷一案曾由申请人于二○xx年六月八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于二○xx年八月八日判决不准离婚,现已再次向该法院提出起诉。申请人与xx共同生活期间,常遭其殴打,情节严重时申请人只能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同志前往现场调查后做有记录。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证明申请人曾确实被xx殴打,特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当时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 月 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

xx路派出所在20xx年4月30日的出警记录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具体时间已记不清);

证据来源: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地址: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