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工作计划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的浪费,为了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可以提现写好工作计划,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于2月底前将本站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3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做到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如实地反映各站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真实性。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社区)监督协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计划的对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任务情况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20xx年,为贯彻落实局“扩大规模养殖,提升产品质量;狠抓动物防疫,促进产业发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思路和计划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工作思路是“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强制免疫;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疫监管;加强应急值守,抓好应急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二、工作目标
认真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8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保持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三、 工作计划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强制免疫。将依据市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湖南省20xx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并签订政府和畜牧部门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出台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记分细则,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督促各地按要求明确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大型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到四种强制免疫疫病,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效果”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坚持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报与奖惩相结合、督查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和地免疫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狂犬病等常规疫苗保存、供应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防疫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审批,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审查养殖场所和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和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场址选择和防疫设施条件。逐步取缔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场所。认真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省级审批制度,严防输入性疫病。二是严格动物检疫。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要突出产地检疫,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申报工作,规范产地检疫程序和出证行为。要加强屠宰检疫,严把入场检疫、宰前待宰检疫、屠宰同步检疫、宰后检疫处理“四关”,做到检疫人员到岗,屠宰检疫行为到位,严防病害动物进入屠宰环节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市。并对于跨省调运、继续饲养非种用动物,以及跨市州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的,建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备案制度和输入后的隔离观察制度。三是加强流通和储藏环节检查。要督促货主或承运人凭有效检疫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运载动物和动物产品。督促省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汝城三江口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验证查物,杜绝外来疫情的传入,切实履行好防疫堵疫职能。四是强化交易市场监管。督促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落实动物防疫、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入场登记、消毒记录和经营户购销台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凭证上市交易。五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逃避检疫以及屠宰加工、经营、运输、储藏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扩散动物疫情、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活动,要开展对中小规模养殖场所拒绝免疫、拒绝动物疫情监督、拒绝检疫等违法行为打击,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传播,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消费环节而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应急值守,抓好应急管理。坚持24小时重大动物疫病值班,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信息畅通、疫情报告处置及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明确人员分工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随时作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准备,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扩散蔓延。同时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加强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畜禽养殖密集地区等区域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督促各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会代训等方式,对乡镇和村级防疫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做到免疫操作规范,确保免疫效果。明年拟轮训乡镇动物防疫站长一次。二是规范乡镇站管理。重点向各地推介苏仙区以“五好四化”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动物防疫站规范化建设,即乡镇动物防疫站达到队伍建设好、办公环境好、设施设备好、养殖服务好、工作成效好等“五好”目标;实现管理规范化、防疫科学化、检疫程序化、监管法制化等“四化”要求,做到站房整洁干净;资料齐全,整理归档统一规范;防疫物质账目清楚,账务相符,摆放整齐;各类制度齐全,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三是开展乡镇动物防疫员跨县交流工作试点。拟各县市区每次抽派出3-5名乡镇动物防疫员到另外的县市区乡镇动物防疫站进行为期限2-3个月的'工作交流,将好的工作经验传给别的县市区或者学习别县市区好的工作方法,提高乡镇防疫员的实际操作、工作管理和协调组织能力,提升全市动物防疫水平。四是召开一次乡镇防疫体系现场会。计划在明年5-6月份召开,参观学习苏仙、永兴等现场,并作经验交流。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公共场所和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与效能,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含足浴)、美容美发场所和网吧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卫生监督抽检,扩大网吧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坚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常态运行,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准入质量关。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含足浴)、网吧量化分级率市区达到分级管理率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城区足浴场所、网吧场所a级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复核工作。加强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行业自律行为。
(三)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和查处力度,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市城区要督促“五小行业”健全卫生制度,改善基本卫生条件,重点落实消毒、保洁和控烟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档升级。
(四)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管,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评价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住宿业、游泳场所、足浴、美容美发业、网吧等公共场所专项执法行动与监督监测。同时,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与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控烟”醒目标识、灭烟设施等措施。督导较大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督导员,定期张贴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督导公共场所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十堰”创建活动。要认真督导车站、医疗服务机构、住宿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艾和控烟宣传情况等;并于本年度开展1—2次专项督导,至少编发一次督导信息。
(七)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重点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类场所卫生规范及新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含医疗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住宿业、网吧、商场等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度内培训不少于1—2期。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的公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八)加大公共场所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法规、规范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处罚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予以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九)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经常监督监测、案件查处5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订正和补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及卫生用品索证管理与质量抽检等方面的监督与证据收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督查与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局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7月底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以促进县市区工作平衡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报表质量等将纳入年终县市考核内容。
3、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相关卫生监督和抽检信息等工作资料。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20xx年新晃县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xx-20xx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xx]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所普法工作,加强我所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思想意识。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所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我处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五五”普法及验收工作。紧紧围绕普法活动要求和我处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
1、抓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卫生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简报宣传等普法阵地,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所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所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一”劳动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我所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所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结合我所正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我所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提高依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
1、精心组织,制定标准,检查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各科室和保人员要把“五五”普法验收各项工作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一件大事,要精心组织,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及早动手,搞好自查自验,查漏补缺。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一次全面的回头望,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各个细节。
2、搞好自查,深入推进。在做好自查自验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普法质量,把法治活动送到各个层面,努力推进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健全机构。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和各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3、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县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7
为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年医疗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打击和规范并重,坚决取缔“黑诊所”,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专业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药店坐堂行医行为、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教育,做好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采供血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放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及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等情况,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作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打击和规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各项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监督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印刷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一级哨点单位(镇卫生院)和二级哨点单位(村卫生室)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带动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把打击非法行医的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就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