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5篇

时间:2023-06-16 作者:Surplus

在动笔写调查报告之前,大家一定要理清自身思路,想必很多人都在为怎么写好一篇调查报告发愁吧,365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5篇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篇1

首先,非常感谢潍坊、安丘两级总工会领导给我们提供这样一次机会,汇报工作,交流思想。下面,根据这次调研提纲,结合我公司实际,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请批评指正。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中(一)型供电企业,主要担负着安丘市直企事业单位和23个镇、街办及1388个村、106万人口的供电任务。下设10个管理部室、3个生产运行单位、23处供电所、43个电工组、3个股份制企业(开元实业、工程公司、青凯电缆)、1家公用热电厂,总资产4.46亿元。境内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6座,35千伏变电站21座,全部实现了无人值班,主变总容量45万千伏安,10k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2553公里。供电能力38万千瓦,日最高负荷13万千瓦,年供电量达到8亿千瓦时。

近年来,我公司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突出管理、发展与民主三大主题,每年办成十件大事,公司总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已建成了覆盖所有变电站、供电所的光纤通信网络,在全省县级供电企业中第一个实现了与省电力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联网,内部行政电话实现了全省系统内直拨,调度自动化管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守。占地700余亩电力多产项目区已初具规模,投资3.5亿元建设了大豆蛋白纤维、绿色板材、电线电缆、电器生产与安装等4大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8亿元,实现利税1.5-2亿元。公司连续9年保持了“省级文明企业”称号;连续3年被潍坊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4年被潍坊电业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委”称号,连续5年在安丘市行风测评中荣获第一,连续2年进入潍坊市工业企业50强。2004年被安丘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行风免评单位。公司先后被授予“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国家一级企业”、“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等称号;被市公司授予2004年度“农电系统先进企业”、“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安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行风建设免评单位和“先进企业”等称号。公司工会被授予“山东电力一流县供电企业工会”和“山东电力先进县供电企业工会”等称号。

今年1-5月份完成供电量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累计完成销售收入1.82亿元,上缴税金755万元,实现利润370万元。公司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省集团公司授予“无违章县供电企业”先进单位;被市公司授予“潍坊农电系统先进企业”、“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二、企业用工情况

现有职工75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87人,占38,工程技术人员478人,占63,中国共产党党员287人。企业与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收入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每月一考核兑现;同时为职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限种,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民主管理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为职工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代会,讨论研究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对于临时性的重大事项,也通过及时召开代表小组长联席会或职代会来讨论解决。同时,先后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施细则》、《代表提案工作细则》、《大会决议产生与落实工作细则》、《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多项基本制度,强化对职代会决议与提案的督办落实,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促进了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去年围绕“集资并购市热电厂”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了一次职代会,专题研究集资并购市热电厂的事宜,通过分组讨论和充分酝酿,通过了大会决议,统一了代表们的思想,为电厂改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会后,职工们集资踊跃,超额36万元完成了任务。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与事项,不断深化厂务公开。继续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倡导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把厂务公开作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建立了完善的组织运行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厂务公开工作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坚持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评价权放给职工代表,每年2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职工住房建设与分配上,坚持让职工来拍板,体现大多数职工的意愿。通过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了企业决策的民主化,落实了职工的参政权、议政权和知情权,树立了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广大职工非常满意。

三是推行民主监督制度创新,拓宽厂务公开工作渠道。在民主监督方面,我们以厂务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创新。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电子邮件、公共信息和

在“公告板”内设立“厂务公开”专栏,对所有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分类公开。同时把厂务公开作为各单位重大决定前的必经程序,规定各单位在向公司提报设备购置或投资计划之前、向上级推荐评先树优指标之前、向公司提高重要典型和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和民主讨论,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了问题的发生。

四、签订集体合同情况

我公司的集体合同开始签订于1996年8月9日,随后,每三年修订续签一次,每年职代会都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审议。为使集体合同切实履行好,公司先后成立了由公司代表和工会代表联合参加的平等协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公司集体协商制度;成立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交平等协商委员会进行集体协商,妥善解决。

我们认为,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建立企业自主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农民工的使用情况

我公司的农民工使用主要是以农电工形式。根据国家关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自2000年开始,我们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形式,从过去的村电工中录用了部分人员从事农村的用电管理工作,由我公司直接发放工资。截止目前,我们共使用农电工842人。对这部分人,我们都依法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 浮动考核工资的方式,每月考核发放一次。同时,我们早在2002年时,就为农电工投入了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但是,针对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管理成本上升售电利润下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裁减冗员来保证农电工的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待遇。

六、职业培训与富余人员的安置情况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坚持岗位培训与技术比武相结合,重视并加强了职工的职业培训。为此,公司及时制订了《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成立了专门的教培中心,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并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国网公司、省集团公司和市公司及其它业务部门的培训。坚持每年举行一次技术比武,选树业务骨干与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努力建设学习创新型组织;公司被授予“潍坊市a级学习创新型企业”称号。

在全力抓好供电主业的同时,我们还通过牢抓招商引资机遇,大力发展多经产业,安置富余人员,实行减人增效。2004年,公司实现多经销售收入1.09亿元,多经利润首次过千万,从业人员达276人,初步形成了以开元实业、电力工程、青凯电缆三个股份制公司为赢利主体的多经发展格局。

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状况

由于我们一直大力推行厂务公开,一直充分发扬民主,一直积极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搭建平台,再加上企业工会积极发挥沟通作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处理得非常融洽,未发生劳动纠纷。

八、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措施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让职工无话可说。只要行的正,坐的端,工作透明度高,严格按制度办事,职工满意度就高,矛盾与纷争就少,内部关系就好协调处理。

二是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让职工有问题就说。一方面,公司提出“职工不能越级汇报工作,但是可以越级反映问题”,这就使矛盾与问题能及时反映到领导那里,以便及时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坚持每月组织一次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职工自身问题和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反馈。反映问题的形式也多样,可以面谈,可以发手机短信,可以通过网上聊天室,可以书面或信函。

三是多方引导,发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关系职工切实利益的事情,都通过职代会来审议表决;重大制度的制定,都尽可能多的提前让职工参与讨论,通过这些审议与讨论,赢得彼此理解,统一职工思想,提高决议与制度的执行力。

九、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现代企业的竞争核心在于创新,而创新和变革的动力在于人。因此,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员工工作的潜力,是摆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面前越来越突出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依靠职工,使劳动者真正当家作主,这是调动职工积极性根本所在。

二是要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企业管理的对象是人,人的思想情绪直接影响着其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多给职工一分关心,职工就会增加十分的热情。要重视企业的感情开发,充分肯定每个职工的个人价值,为他们价值的自我实现创造条件。

三是要关心尊重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不定期地抽出时间深入车间、班组,了解职工的实际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把组织的关心、爱护之情送到职工的心坎上。要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好的建议和意见不但要及时采纳,而且要给予奖励。

四是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综合激励机制。要改革传统的激励机制,特别是传统的物质激励模式,建立能够激活员工活力的新机制,真正地实现物有所值,劳有所获。要树立“人人都是人才”的新观念,利用每个人的长处,并为其成材积极创造条件,还要及时进行精神激励,使他们有一种成就感。

十、工会组织情况

我公司工会下设8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4个基层分会,下设54个工会小组,职工入会率达99.5。近年来,公司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坚持每年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运动会,还不定期举办专项文体比赛(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职工运动会和两届职工趣味运动会),极大地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职工情操,团结凝聚了职工,促进了企业发展。

对上级工会的评价:近年来,我们安丘市总工会紧紧围绕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协调企业与工会、职工与企业等各方面的工作,创造性地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为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企业都感觉到我们的总工会不仅是全市广大工人的家,也是我们企业的家。

总之,通过这次座谈会,我们不仅交流了经验,提高了思想,而且对指导我们今后更好地处理企业与工会、与职工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凝聚职工加快企业发展必将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篇2

一、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出现这些问题,一是社会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出现一定的用人竞争,对于年轻、有一定文化,尤其是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或挑选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和岗位,随时“跳槽”便成自然;二是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社会服务业,成立时间不长,资金积累不多,较多企业只有微利,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职工一旦有机会找到收入更多一些的单位,“舍旧求新”便成必然;三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职工无约束力。

(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认真履行难。此次调查的83户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但据有关,街道服务类企业、乡镇企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50%。较多中小企业只与少数管理岗位上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与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少。据白涛办事处社保所调查资料反映,该办事处的城镇中小企业职工未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有18%左右,未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有90%以上。有的虽然签有劳动合同,但对企业和职工双方的约束力并不大,要认真履行更难。少数企业只是为了应对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检查,规避法律而与职工签订形式上的合同书,实际上并未按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出现此问题,一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企业用工来源渠道多,其中很多职工与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小型企业老板)有着沾亲带故、哥们熟人的关系,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出现问题,仅以“感情”、“私交”、“义气”用工。职工也认为与老板“结交深”,“信得过”,用不着签合同来约束双方。某运输企业有职工45人,其中骨干职工都是企业开办时就与老板一起“摸爬滚打过来的”,是老板的同学或邻友,在座谈会上双方都说“不会发生劳资纠纷,签不签劳动合同都一样”。二是企业或职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条文要包括职工的工资、保险、假期、生产安全、培训等各方面内容,一旦写成书面条文,想变就变不了,如果企业想减员减不了,不与职工签合同,随时可以减员或辞退不想再用的职工,工资支付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职工不愿签合同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在拟订合同条文时没有与职工平等协商,甚至有一些“霸王”条款,职工认为对自己不利,不愿签订;另一方面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后把自己“捆死了”、“套住了”,想走走不了。三是企业和职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深,对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不甚了解;有的企业主观上不愿将劳动合同条文写具体,怕写具体了难以变更。四是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的具体签订指导工作欠缺,相关学习培训少。

出现上述问题:一是多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效益下滑,甚至处于暂时停产半停产状态,被迫调低职工工资标准,职工为了维护本人生计和供养家人,不得不中断原有的劳动关系,寻找新的就业门路;二是少数私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获取最大利润,或达到“软裁员”目的,以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下滑为借口,有意采取压低职工工资或提高劳动定额标准等手段,迫使职工主动提出辞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某中外合资企业,从2007年底至今,采取这种“软裁员”手段就先后辞退了200多员工。三是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规范、不健全、不合理,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存在问题较多,没有工资协商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基本上是老板说了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没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老板可以随意决定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劳动力价格太低。四是国家对企业,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不健全,同时督促检查乏力,企业自主分配基本成了“随心所欲”分配,分配不公、差额过大的现象比较明显,有的企业内部职工收入高低差距达10倍以上。

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小企业普遍经济效益较差,利润微薄,难以承担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多数企业采取选择一两项险种参保,或只为少数管理层人员、技术骨干职工投保。二是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增加利润积累,主观上不愿为职工投保,尤其不愿为全体职工五项险种都投保。某餐饮企业老板郭某说得很直率,他说:“我的餐厅仅职工工资每年就要支付130—140万元,如果再给每位职工都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每年需要增加支出40—50万元,这样用工成本太高。三是部分职工有现得利思想,本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这些员工认为,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扣缴社会保险后工资收入更少,难以生活和养家。特别是多数农民工,出门打工就是为了挣钱,供养老人和子女入学,只能将全部收入用于现实需要,对养老保险等问题无力顾及。因此,部分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文中,有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计发给职工的约定。

(五)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不健全,职工很难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调查的83户中小企业中,建有工会组织占一半多一点,但其中1/3左右的工会组织基本上是“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无活动经费、无单独的工会活动、无工人代表会制度或职代会制度。据有的办事处调查,私营企业和小型企业基本上都没有工会组织及职代会制度。

出现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小企业职工人少,条件十分有限,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难以建立;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尤其是私营企业老板,内心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三是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或工会小组和职代会制度检查、指导不够。

二、建议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意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工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政策,较多中小企业的经营者、资产所有者(老板)、劳动者目前还并未掌握,很多条款的具体内容还不知晓,不熟悉。部分中小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也还不甚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法律法规宣传必须坚持经常化,通俗化,多联系实际问题,针对性要强些。中小型企业要尽可能设置专(兼)职 (五)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增强工会组织自主权,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对难以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能建立工会小组的建立工会小组,连工会小组都无法单独建立的,可按街道社区若干个企业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每个用工单位民主选举工人代表参加,成立地域性联合式工会组织或行业性工会组织。地方工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这种联合式工会组织或行业性工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发挥其作用。

(六)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将目前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地方工会组织、经委等三部门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扩大为四方,吸收工商联代表参加,组成劳动关系四方协调机构,有利于调解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关系。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要把维护其成员单位和单位劳动者双方的合法利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给予研究、指导或调解,保持成员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心要下移,把基层维权、中小企业维权、乡镇企业维权、非公企业维权、个体雇工维权等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起牢固的、相关部门都能积极主动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增加监察执法社会效果。要注意将事后执法,变成事前预防,尽可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中。要加强政府投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包括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站)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要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程序司法化、管理行政化建设速度和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发挥更大更实际的作用,培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依法调解劳动关系的能力。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也可以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将劳资纠纷尽可能在本企业内自行调解消除。要畅通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改进办案程序,缩短案件查处时限,对困难职工和外来职工的权益受损案件、尤其是工伤案件,更要抓紧办理,加大查处力度,以切实有效的举措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篇3

市地处山东半岛和我国沿海的最东端,三面环海,内扼京津门户,外锁海运要冲,1987年6月建立地级市,辖荣成、文登、乳山和环翠区(三市一区),设有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5698平方公里,总人口248万。现有城镇职工38万人,季节农民工50万人。市总工会定编12人,事业编制16人,有在职工作人员24人。在新的形势下,城市工会如何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山东省市总工会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他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倡导企业经营者主动关心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关心企业、与企业荣辱与共,实现了企业发展、职工受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会影响不断扩大的多赢目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初市总工会围绕建设和谐的全市工作大局,就“职工维权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专题进行的深入调研。结果显示,全市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的,大多数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是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企业在依法用工、工资分配、劳动时间、社会保险、民主管理、依法建会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以前工会扮演的是“灭火器”角色,工作十分被动。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变事后的被动维权为事前的引导规范,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感到必须进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源头――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抓起,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力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必须把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总体格局之中,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出发,创新工会的维权机制、手段和途径,这是工会参与和推动解决当前劳动关系中各种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市总工会提出,从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并明确了创建活动指导思想。

二、科学制定标准,明确目标任务。

市总工会在实践中认识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利益兼顾、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要求;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必须是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为此,他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详细工作方案,提出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为了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市注意尽量简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程序。由企业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进行自查(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为自查合格),由企业工会向所在地上级工会提交申报材料,上级工会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考核,初步确定名单征求各相关委办局等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媒体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直至召开大会进行表彰。为了保持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市总工会制定了创建活动的三年规划,提出在今后三年内,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达到75%以上,并对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计划,作出了全面部署,进而增强了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

三、整合社会力量,各方齐抓共推。

市总工会在开展创建活动中,积极争取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依靠市委市政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各方面优势,形成了推进创建活动的合力。一是市委统一领导。市委要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必须扎扎实实,不搞形式主义花架子,一定要让职工得实惠,企业见效益。为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市委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常委、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和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市党政18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部门,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重视支持、工会牵头运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企业和职工有序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二是工会牵头服务。市总工会成立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兼考核办公室主任,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安排、评选条件、检查考核、评审程序、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等问题进行反复研究,积极协调落实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均被市委采纳。三是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把直接与企业打交道的经贸、外经贸、民营办等综合经济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哪个部门分管联系的企业出现劳动纠纷,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限期解决;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市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专款支持开展创建活动。卫生、教育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困难职工“看病难”及其子女“上学难”等具体问题。组织部门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宣传部门广造舆论,树立先进典型。执法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警示违规企业。

四、突出企业主体,发动职工广泛参与。

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企业既是工作对象,更是创建主体,而创建活动的持久生命力则在于全体职工的广泛参与。为此,市在创建活动中一方面吸引企业自觉参加这项活动,另一方面又下力气引导职工广泛参与。,市结合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由工会、经贸、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围绕收缴清欠社会保险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清理拖欠职工工资、清查使用童工四个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近期又对企业经营者集中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主动协调劳动关系的自觉性,督促企业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查缺补漏”。一些企业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积极改进企业工作。底,市对评选出的200多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获此荣誉的企业都组织职工在厂门口举行隆重的挂牌仪式,以此激励职工和经营管理者。从开始,市明确规定,凡参加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评选的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首先要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市还采取措施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市委把工会建设纳入市、区、镇三级目标责任制,市委领导亲自动员、主持召开工会建设现场推进会,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工会建设,使职工参与创建活动有了组织依托。同时,教育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利益,符合企业经营者利益,也符合职工利益,离开了企业的发展,职工利益也难以实现和发展,为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五、把工会重点工作纳入创建活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市总工会根据工会干部人手少、依法维权和协调劳动关系任务重,单靠工会力量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把工会重点工作整合融入到创建活动之中,从而有效地使工会工作融入党政工作大局,列入党政工作考核目标,各方齐抓共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体现了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市总工会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配合,重点解决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金”、工资增长缓慢、超时加班和拖欠工资等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通过推动这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问题的解决,企业发展后劲更足、职工工作积极性更加高涨,增强了开展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保证创建活动能够更加深入、持久开展,市总工会经过深入调研,积极筹划,并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逐步建立起一套日臻完善的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二是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规划。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三年规划》,确定了今后三年市创建活动的基本范围和目标,各市区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也都制定了三年创建活动规划,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有章可循。三是实行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责任制。市委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把创建工作细化为8条10分,确定了各区(市)委的工作目标及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建立督导推进、调研指导制度。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督导推进会,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每月28日,由市总工会召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调度会,听取各区(市)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布置、协调创建工作。市总工会还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调查统计表,每年5月和10月中旬分两次调查了解企业创建活动情况,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整改、督导意见,具体指导企业的创建工作。五是建立考核评审、表彰激励制度。每年的11月上旬,申报企业要对照星级标准进行自查,达到相应标准的再行申报。每年12月初,由市委召开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为每个和谐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六是实行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企业星级标准达不到原申报条件,要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者及时进行摘牌处理;如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出现发生重大责任伤亡事故或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等问题,即取消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七、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市总工会十分注重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金猴集团、三角集团、工友集团、华夏集团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在全市企业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既促进了企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又较好地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使各类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日报和电视台,都把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宣传典型,系列报道,持续推出;市总工会还利用市区中心电子广告牌,对创建活动口号,进行滚动宣传,定格宣传;不少企业工会都在自己的厂门前竖起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宣传牌。

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地协调了企业劳动关系,较好地服务和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收到了党和政府满意、企业经营者欢迎、社会各界称赞、广大职工衷心拥护的多赢效果。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篇4

最近,浙江省工商联的一份调查报告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这份调查报告以浙江的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为调研主题。调查数据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但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了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调查报告显示,综合分析调研的情况,当前浙江的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呈现总体和谐、趋势向好的态势。据统计,2017年全省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39万件,涉及劳动者17.36万人,比上年分别下降了3%和22.3%。其中,涉及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分别下降了24.3%和31.5%。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从2012年的80.44上升到2017年的84.55,劳动者满意度从71.39提高到79.50。调查问卷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

党委政府起到重要积极作用

浙江省劳动关系之所以出现向好的趋势,党委政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调查中83.92%的民营企业对此给予肯定性评价。党委政府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政策法制保障。

2015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并相继制定《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劳动关系法律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2001年8月建立的浙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现已覆盖全省各县,并向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目前全省已有700多家乡镇(街道)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各级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依托协调机制加强经常性沟通合作,合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建立评价考核体系。

从2013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纬度进行量化测评、综合评价,每年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及排名。

四是有效推动重点工作。

在浙江全省推广应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持续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5%。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在建筑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开展集中治理,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通欠薪处置绿色通道,严肃查处企业欠薪失信行为,有效防范欠薪事件。浙江省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2%,累计签订集体合同17.7万份,覆盖企业47.8万家、职工2090万人。

在浙江省劳动关系向好的趋势中,全省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四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坚持上下联动,不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联系沟通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劳动关系调研监测,联合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研,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劳动关系调查问卷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启动试点地区制造业人工成本定点监测;还在全省持续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从劳动关系源头上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

调查问卷显示,86.6%的民营企业认为,开展“双爱”活动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近五年来,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9%。

民营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创建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认识到,投资员工就是投资企业的未来。广大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建造员工宿舍,改善食堂伙食,配备文化娱乐设施,落实带薪休假,建立婴儿哺乳室,举办员工子弟暑期班,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家庭困难帮扶等等,想方设法为员工营造一个温暖温馨、舒适舒心的良好环境和亲情氛围,以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和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吸引人才,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调查问卷显示,83.93%的`员工在关注工资薪酬的同时,最关注的是个人发展前景,关心企业能否提供个人施展才华的平台和空间。91.07%的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确立起“共创共享共赢”理念,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并重,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实现企业成长发展与员工成就事业同频共振,和谐共赢。传化集团、正泰集团、富通集团、吉利集团等众多民营企业都纷纷投入巨资,建立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为企业发展和员工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劳动关系内涵发生新变化

浙江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

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有新提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深刻转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大多数民营企业确立了“劳动关系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增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动性,从被动建设转化为自觉行动。调查问卷中,民营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视的达到99.2%,其中,73.2%的民营企业表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越来越重视。

劳动关系的内涵发生了新变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所有权关系发生显著变化,企业交叉持股、投资人持股、员工持股和一个企业多个老板、合伙经营、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等现象越来越多。现在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已非原先单纯的“劳”与“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企业和员工以共同的价值认同为基础,以共同的利益分享为纽带,地位日趋平等,形成了劳资交叠、团队合作、利益关联、多重融合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劳动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调查问卷显示,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为合作关系和利益共同体的占91.1%,而认为是雇佣关系的仅占11.6%。

员工结构呈现新趋向。员工年龄越来越年轻,80、90后已逐步成为劳动力主体力量。流动劳动力中80后占56.9%,90后已增长到20-30%。一些新兴产业员工年轻化趋势尤为明显,阿里巴巴、网易员工平均年龄都在28岁左右。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处事态度、价值理念、事业追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教育的发展,员工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文化素质大幅提升。传化集团员工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3.5%提升到了42.4%。网易员工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占60%。

新的矛盾随着改革转型出现。广大民营企业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一些粗放型、低效益、高耗能的企业正在实施关停并转。自动化智能化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升,企业用工数量减少。城市建设提升和规划调整,导致企业搬迁郊外。随之而来的是部分劳动者面临失业、转岗、工作地点改变、再就业等诸多问题。

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催生了多种劳动关系形式,用工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一些领域出现了劳动关系新形态。如电商、外卖、快递业、网约车等这些新业态,劳动用工从线上转到线下,出现了“平台+个人”的新用工模式。如“外卖小哥”一个人与多个平台发生用工关系,出现双重多重劳动关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的劳动关系难以归类和界定。劳动关系呈现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加快,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跨境并购,建立境外工业园区,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等跨国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和国内员工派驻境外成为新常态。由于文化背景、思想观念、民主意识、管理模式、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劳动关系国际化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浙江省工商联有关人士认为,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变化,是劳动关系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既有积极因素,也带来挑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篇5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峻。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

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 “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 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

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各镇、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二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防火分隔。对现有车间、仓库合用的一些企业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应简单的使用木板、铁网或石膏板进行分隔,应采用砖墙并砌至顶部不留缝隙的分隔措施;

三是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车间仓库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

四是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到位,严禁挪作他用,对于破损、过期、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老厂房无消火栓的密集型企业,应加大投入设置消火栓系统。对之前通过消防审核的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厂房,特别是服装、箱包、童车等企业,建议增设自动消防设施。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要切实抓好企业经营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业主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业主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二是要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比如:电工、锅炉工、消防自动设施操作人员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再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

三是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特别是服装、箱包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使员工熟悉了解机器设备性能、生产工艺、原料的性质和火灾的危险性,严防因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各镇、街道政府、部门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坚持“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熟悉不放过、员工的灭火逃生基本技能不掌握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促进企业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共抓消防安全和抓隐患整改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