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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作调研报告篇1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农村基层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纽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做法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_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坚持《党章》要求,以便于党员接受党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准则,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按照党员的生产、工作地和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设立基层党组织。_年末,中共_县委共设15个基层党委(工委),147个党总支,833个党支部,党员13148名,平均每个党支部有党员15名。其中,乡镇基层党委9个,党总支128个,党支部669个;机关单位党委6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109个;企业单位党总支3个,党支部64个;事业单位党总支4个,党支部74个。
(二)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
目前,全县已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3个,全部为党支部,个私经济协会党支部1个;三是按照“五好五带头”目标要求,对后进党组织进行整顿。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四个重点,先后对43个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基层党支部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实施“_先锋”工程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县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合理,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逐步适应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推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双带”作用,我县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活动新方式,不断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一是按照各地的经济产业优势,走“支部+协会”、“支部+协会+公司”、“党员+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在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建立各种农产品民间协会。目前,全县共组建10多类产业协会,并在会员之间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保障农户的权益,实现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化运作;二是以实施“_先锋”工程为契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明确职责、量才定位的原则,在全县50岁以下的农村无职务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分别设置了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村务监督、技术服务、科技示范、环境卫生、治安管理、扶贫帮困、民事调解等多种岗位。
目前,全县共有3024名党员参与设岗定责,占无职务党员的60.5%,使农村党员丢掉“无事牌”,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同时,在党员工作岗位上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岗位,共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1122个,以此来增强农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实行“_先锋”星级挂牌管理,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党员的有效机制。以“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为“五星”标准,明确考核评议内容、标准和方法,每年开展一次评星活动,对星级党员户实行动态管理。并把星级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县共有6148户党员户参加评星,占农村党员户总数的85.37%,其中,“五星”级党员户855户,占13.91%。
(四)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
我县以“_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为载体,按照“五好五带头”和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一是在_年,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选民直接选举乡镇长试点工作,由选民直选选举产生乡镇长。在此基础上,_年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对9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直选,改变了“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把推荐权和选择权交给党员和群众,让选民和全体党员直接参与乡镇党政领导选举,把“四权”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二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采取10人联名推荐和“海选”的方式,坚持“两推一选”,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扩大基层民主,提高群众参与面,选准和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三是建立村帐镇管的长效机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堵塞开支漏洞,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村务、政务定期公开制度,增加村级债务管理的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对所有的村集体大事均召开群众会或群众代表会共同协商决定,不搞“一言谈”和个人说了算,进一步扩大村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实行科学的民主管理。
(五)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复合型村干部
一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在坚持“两推一选”基础上,在部分村委会实行党支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充分体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解决班子人员分工重叠问题。在20_年村级换届中,全县115个村(社区)党总支有43个村委会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占村党总支总数的37。39%;二是按照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提出的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以大中专毕业、退伍返乡人员为党员发展重点,着力培养农村后备干部,为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保障;三是坚持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和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采取党课教育、素质教育、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每一位农村党员、干部都能熟练掌握2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种植技能,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能力,培养复合型村干部。
三是实行困难党员互助金制度。20_年,哨冲镇实施党员互助金取得成功后,在全县各基层党委(工委)中进行推广,各基层党委结合实际,在农村党员、在职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困难党员互助金,用于对困难党员帮扶救济、看望生病老党员、慰问病故老党员家属和重大节庆日对困难老党员进行慰问。以互助的形式帮助困难老党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目前,全县9个基层党委(工委)设立了党员互助金,共筹集互助资金6.2万元。
四是制定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额补助制度。_年10月_镇党委出台措施,对农村无固定收入、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党员实行生活定额补助,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扩大对农村困难党员的补助面,同年第四季度,在全县9个乡镇党委全面推广实施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制度,对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每人每月给予20元补助,年补助困难老党员1600多人,占农村老党员总数的50%以上,补助资金近40万元,使农村老党员能够安度晚年,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怀。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
二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_年末,全县35岁以下的党员2890名,占党员总数的21.98%,而60岁以上老党员3644名,占党员总数的27.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1847名,占党员总数的14.05%,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党员8773名,占党员总数的66.73%。从总体上看,全县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稍显偏大,总体素质不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党加大对农村老党员的关心和支持,建立健全各项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救济制度,像对农村老党员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制度落实执行等,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入党的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新发展的党员中农村党员占多数,_年新发展的443名党员中,仅农村党员就有379名,占新发展党员的85.55%。
三是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相当一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来源和积累,无钱办事问题突出,党员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对老、弱、病、残、困难党员关心帮助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强。据统计,仅异龙镇25个行政村,负债的村就有1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8%,负债总额为269万元,负债面大,负债数额大。
四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强,存在软弱涣散现象,形不成坚强的领导核心。部分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关系处理不当,工作职责不明确,一部分村党总支事无巨细统包统揽,不注重发挥村委会的作用;而一部分村委会干部又片面认为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以村民自治说了算,事事包揽,未体现村党总支的领导地位。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和着力点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要求,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制定村“两委”工作规范,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明确村“两委”职能,强化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障。继续加强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的教育整顿,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党员选拔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中来。按照“三培养”的要求,加强班子后备力量的储备和培养,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培训提高他们思想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村党支部中的主心骨作用。
(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改善党员结构。按照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坚持发展党员“”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返乡青年为重点对象,重视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高知识群体和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年龄、文化结构。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2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3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省人大办公厅《关于省、市、县(区)人大会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为了做好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由省人大会副主任刘群英任组长,省人大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陈乙熙任副组长,省人大会委员魏刚、温佳禄、兰万安、全国人大代表滕秀兰,省人大代表傅天龙、郭上裕、邱景河和省人大内司工委、省检察院领导为成员组成调研组,与市、县人大联合开展调研活动。7月至8月间,先后赴福州、漳州、龙岩、xx市以及部分县、区开展调研,听取有关市、县(区)两级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看望基层检察官,并与法院、监察、公安、审计等单位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座谈。厦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等五个设区市也开展了联动调研,调研组对联动调研的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20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领导、人大及其会监督下,紧紧围绕福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办案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01件2135人,其中贿赂案件1141件1249人,贪污案件338件722人,挪用公款案111件139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1件24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5.18亿余元,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52亿余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在突出办案重点的基础上,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分量重、影响大、效果好的大案要案。全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1328件,占立案总数的82.9%,大案率为历史同期最高。立案查办厅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7人,查办的要案人数同比升幅居全国前列。突出查办了省烟草公司纪检组原组长孙某某挪用公款案;中共xx市委原、xx市委书记骆某某受贿案;中共xx市委原、秘书长陈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 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顺应基层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期待,依法惩处发生在食品、医药、教育、拆迁补偿、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漳州、xx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乡镇xx县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病人和诊疗项目等方式贪污、私分新农合补偿金的案件;龙岩、xx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农户、虚报种植面积等手段贪污国家粮食补贴的案件;xx市检察院围绕城镇化建设,注意总结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侦查方法,指导基层院选准侦查策略和方向。各地查办的案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 着力查办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配合,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在项目审批、招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为服务福建生态省建设,省检察院于20xx年在全省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贿赂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环保、林业、矿产、渔业和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9件。xx市检察院查办的包括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某某在内的环保系统贪污贿赂窝串案16件16人,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
(二)办案能力得到增强。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全省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侦查方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健全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推动侦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地市级检察院普遍成立了侦查指挥中心,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力量和技术装备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有效整合了资源,增强了办案工作合力。
——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享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林检、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在线索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方面协调配合、着力形成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内部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房屋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快捷高效的侦查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提高侦查效率。比如,xx市检察院依托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户籍信息查询专线,还与工商局、银行建立了企业注册、存款信息快速查询绿色通道,为办案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 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办案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在依法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为政府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政资质审核。
(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将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反贪办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反贪污侦查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强化规范执法。抓住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20xx年省检察院下发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推进提升检察亲和力、执法公信力建设具体意见》,对立案管辖、强制措施使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环节检务公开、处理涉案财产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活动,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保障。
——强化执法监管。省检察院出台《福建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对案件的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等各环节施行严格管理,加强了内部分工和制约。从20xx年1月起,还要求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全面、全部、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同时,各级检察院普遍设立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开具法律文书,强化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 强化监督制约。首先,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污贿赂工作等;其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所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最后,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侦查、审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办案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些腐败现象滋生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仍然多发。检察机关所承担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反贪污贿赂工作在一些具体案件中仍存在办案手段单一,过于依赖言词证据,执法行为不公开、不透明,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显,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办案力度不够平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之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检察院查案工作力度起伏波动较大,查办大案要案比例偏低,查办商业贿赂、食品医药、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有待加大。一些基层院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理念、工作重点、查办力度等方面不能适应当前反腐败形势发展需要,反贪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
(二)办案机制不够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地方检察、公安、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够顺畅和规范。一些地方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的性质、任务了解不多,使得检察机关案源渠道不畅通,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面较窄,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还不够到位。
(三)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干警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高、采集证据不规范合法,讯问环节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有出现。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管理不够严格到位,在办案中仍存在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不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待完善。
(四)办案科技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目前,贪污腐败案件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涉案人反侦查能力较强,而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研判、证据收集等环节科技装备应用水平不高。队伍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的侦查人才较缺乏,队伍不够稳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应该提高初查能力和案件突破能力。
三、我们的建议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进一步打好反腐败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
(一)查办案件的力度须进一步加大。要始终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要加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反腐败工作,要加大教育、医疗、政法和环保部门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办。
(二)协作配合的机制须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会同人民法院做好法律适用等工作,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机制,与公安、医疗等部门在犯罪嫌疑人入所指模采集和体检等安全环节要强化沟通配合。健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畅通移交案件渠道。要明确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协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定义务,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确保反贪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惩防体系建设水平须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案件高发领域犯罪防控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制定预防对策、完善监督机制。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队伍建设须进一步加强。由于反贪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检察机关人少案多矛盾突显,有关方面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检察机关解决编制紧张、装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实际困难,更好地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各级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用足编制,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努力提升执法规范性、专业性,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4
一、当前基层武装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不懈努力,基层武装部建设在质量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目前强军思想的要求来衡量,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通过这次调研,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武装工作开展不容易。应该说,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到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武装部建设是重视的,各类政策规定是有章可循的。但由于长期处于和平环境,特别是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越来越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这种全社会的工作重心转移,使得个别领导和武装工作岗位上的同志滋生了和平麻痹思想,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所淡化,出现了抓经济,忘国防、进市场,丢武装的现象。目前,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量繁多,基础建设任务重,导致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领导认为武装工作是个软指标,不想更多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武装工作的经费安排上只能维持日常基本办公。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民兵之家等活动开展受限。例如,普通民兵按规定要完成一定时间的训练任务,但在实际训练中,多数单位将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大幅压缩,训练质量大打折扣,不同程度存在着人数不够、时间不足,偏训、漏训、粗训、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有的基层武装部长认为在经费开支上没有自主权,开展武装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主动受领任务。还有专武干部身兼多职,存在武装工作可干可不干的模糊认识。凡此种种,导致了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抓好武装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不到位,严重削弱了基层武装部地位,使武装工作任务在基层难以完成。
(二)从事专武干部的人员不合理。一是现行管理体制不顺。基层武装部实行的是军地双重领导制,即基层武装部的工作由区人武部管理,而平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则由街道负责,这种体制导致区武装部赋予基层武装部的工作不一定能很好地落实到位。二是专武干部进出渠道不畅。一方面,很多有专长、
适合做武装工作人员的进不来;另一方面,基层武装部人员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年龄不能偏大,达到一定年龄就需要适当的调整交流。但目前镇街,部分专武干部任职较长年龄偏大,跨进基层武装工作的大门,一干就是很多年,工作缺乏创新,在目前新的形势下,仍然是凭经验办事,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标准降低。在村居,从事人武工作的民兵营长,部分年龄太大,由于农村中现状多为老人和儿童,无适合的年青人来接替。
(三)基层人武工作落实不到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一些乡镇领导对武装工作的特殊性认识不足,硬性给乡镇专武干部分配其他兼职工作。据调查了解,绝大多数乡镇专武干部身兼多职,他们除了村建城管、安全生产、防违治违、招商引资、民政工作等长期性的兼职外,信访稳定、征地拆迁等临时性工作更是家常便饭。个别镇街武装部出现了种了他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具体表现在:
一是日常工作忙于应付。从调研情况看,基层武装工作按部就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级促一下,基层动一下。特别是和平时期,一些镇、街道党委政府武装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武装工作纳入镇、街道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党管武装工作停留在口头上的多,具体落实的少,实际上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多数单位日常工作停留在布置了就等于落实了,计划了就等于开展了,喜欢搞些花架子,不跟踪问效抓落实,特别在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战备工作等方面尤为突出。
二是民兵整组工作不实。部分单位存在着在花名册上整组,在派出所户籍网上整组现象,有的把符合年龄条件的,在网上进行整组一网搞定;有的甚至闭门造车,没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没有考虑人员流动量、没有考虑兵员所在位置,也不管人员编组结果合理性、能否拉得出用得上等因素,部分镇和村居对建立民兵组织热情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
三是民兵应急力量不强。镇、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大多是由村居民兵营长临时找的在家附近零散打工人员和部分机关人员组成,目前多数镇街完全符合应急分队适龄民兵少,遇有紧急情况,队伍很难在短时间内集结,应急队伍的拉动受严重影响。短时间执行处突任务,扎场子可以,但长时间执行任务困难,特别执行专业性强的抢险救灾任务就更难。
(四)专武干部能力素质不够高。有关文件对镇、街道武装部设置和专武干部配备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实际配备专武部长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标准任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状普遍存在,导致专武干部的业务素质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与我军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一是先天不足。目前,部分乡镇专武干部和民兵营长没有从军的经历,没有受过严格军事训练,对人武工作不熟悉,即使是当过兵的,部分的工作与基层人武的工作性质也不一样,专业要求也不一样,大多数缺少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培训不够。从了解的情况看,近些年来,上级机关举办在职专武干部培训机会相对较少,区人武部组织的培训,由于教员、教材、经费有限,培训方法也比较单一,效果也不
明显。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镇和街道基层武装力量比较单薄。按有关文件要求,基层武装部一般只编一名专武部长和一名干事。这两名专武干部除要完成好份内的民兵整组、兵员登记、民兵政治教育、国防教育、民兵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外,还要完成好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事实上这是专武干部身兼多职,每项工作都要完成好,因此他们的日常工作量很大。基层的武装部一旦接到临时任务,只能通过组织机关内部人员、向村居和社区派发任务等方式进行,实施中显得忙碌和匆忙,因此,在完成上级赋予的军事任务时,有时出现工作质量不高、拖拉和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镇和街道的兵员组织缺乏落脚点。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和社区居民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属地企业工作岗位以合同工为主,多数镇、街道没有大型企业,有大型企业的,又单独设立了企业武装部,归区人武部领导和指挥,这些原因造成民兵编组编实难。目前,镇街道应急排多数编在机关、社区、学校等,编的多数是社会散兵和流动人员,这些民兵很难保证抽出来训练和拉出来执行任务,遇有任务,这些人员也很难长时间执行任务。
(三)工作职责认识模糊。部分从事基层武装工作人员片面认为武装工作就是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对武装工作究竟如何搞才能符合现在形势的需求在思想认识上没有完全到位,因而工作的具体落实上也就不可能到位。基层人武工作注重机关内部建设多,研究民兵和国防建设少;对现有民兵队伍关注多,对动员潜力关注少;对年度征兵任务关注多,对基础性建设关注少。
(四)进入基层专武工作渠道不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事基层武装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的条件,但很多情况下,具备相关条件的人无法被选到这个岗位,在村居,部分民兵营长,由村委会自己任命,他们年龄大、工作积极性差,他们不能完全掌握武装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这些无疑也成了基层武装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党委领导。镇和街道党委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国防使命意识,积极进识狠抓落实,共同开创党管武装工作的新局面,牢牢把握基层武装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方面,镇街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自觉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随意型变为规范化,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镇街党委主要领导,要带领一班人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
政策,提高大家抓民兵预备役建设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基层武装部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军队的领导。镇街武装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双重领导,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争取他们的支持,加大对基层武装部建设力度。区人武部要主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协调,及时向地方领导汇报基层武装部建设中存在的难题,争取党委和政府加大对基层武装部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强化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编配专武干部,尽可能做到专职专用,即使要兼职,也应兼任或兼管一些同武装工作相联系的工作,如民政等,使他们有足够的精力从事基层武装工作。
一是理顺专武干部的进出渠道。从目前状况来看,有的专武干部年龄偏大,素质能力千差万别。为此,人武部应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组织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制定规范专武干部录用选配方案,逐步对超龄、达龄的专武干部妥善进行转岗安置,尤其对那些任职时间较长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武装部长应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先提拔任用,以充分调动在职专武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将缺编专武干部纳人公务员招考范围,或直接从地方公务员中选取部分思想素质好、热爱武装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专武干部队伍中来,不断拓宽专武干部选拔渠道。
二是抓好专武干部的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是专武干部打牢思想根基,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区人武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任务,加大对专武干部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上,可以学习民兵预备役政策法规、基本军事技能、组织指挥等基础知识;培训方式上,可采取领导授课、经验交流、难题会诊、以会代训、机关帮带等形式进行;培训手段上,不能仅仅局限在区人武部的小范围,要加强与部队、地方院校使用与交流,实行挂钩训练,拓展专武干部培训渠道,不断提高专武干部的军事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岗位培训和代职锻炼,抓好岗位练兵和在职学习,组织专武干部参加军队、地方高校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文化程度。特别对新上岗的专武干部,帮助他们打牢业务基础,提高军政素质,尽快适应基层武装工作的需要。
三是加强专武干部的实践锻炼。一名合格的专武干部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而且要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和组织指挥能力。这些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必须通过工作实践,只有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才能将自己所学知识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才能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因此,专武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紧密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努力提高做好军事工作、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本领,使自己真正成为既懂军事经济,又懂政策法规、既会管理指挥、又会善于协调的多面手,在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以过硬的军政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赢得各级领导的信任,真正在同级党委、政府中树立一名新时期专武干部的良
好形象。
(三)加强民兵干部选拔与任用。民兵干部主要负责本村居民兵连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日常动态和静态管理,随时作好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准备,达到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促进经济与军事工作的有效落实。因此民兵营长人选的配置也显得很重要。如果从现有村支两委班子中选拔任用民兵干部,优点是解决了干部待遇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缺点是年龄较大,专业性不强。如果从退伍军人中选拔任用民兵干部,优点是专业技术强,敬业精神好,年龄较轻,缺点是干部待遇难落实,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号召力不强。因此民兵干部的选拔应坚持这样的标准:一是忠诚于党并热爱军事工作;二是有一定群众基础,年龄尽可能在35周岁以下;三是具有村支两委的身分;四是对民兵营长的任命,应由镇街武装部进行提名,镇和街道党委研究决定,再由镇街武装部长签署命令任命,并报区军事机关备案。
(四)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机制。从实践来看推动基层党管武装工作必须有一套有效机制来保障。
一是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法规制度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推进基层武装工作健康发展,要依据上级关于武装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和实践经验,健全完善基层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强制性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如开展民兵干部专题汇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促进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有
效落实;经费纳人预算制度,保障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武装工作主要职责,保证军事机关提建议、党委作决策、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转。
二是健全基层武装工作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专武干部的任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任人唯贤、合理使用,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使基层武装部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基层武装部建设的全面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武装工作督察机制、武装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和地方领导学习军事制度等实际有效的制度性措施。开展好有关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结果与单位年度考评成绩和个人进步挂钩。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全民国防教育日、领导干部军事日、形势报告会等制度,教育引导党政领导干部认清做好基层武装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的需求,做好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他们把党管武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在任何情况下基层武装建设不弱化、不放松。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主动过问,重大活动主动参加,在基层武装建设中体现主要领导作用。
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5
一、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强化领导责任
二、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必须保证对舆论阵地的有效管理
要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加强对网络、新闻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媒介的管理,始终保证宣传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的政治方向,不给错误思想提供阵地,不给反面言论提供舞台。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网络舆情监测资源共享;要敢于整治网络乱象,对重大突发舆情要及时处置,防止在一些负面舆情出现时,由于处置不及时、不到位,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拓宽思路、创新形式
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要及时掌握、动态分析、科学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做到判断准确、反应及时、处置有效。要因势利导,加大投入,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形象直观、视听方便的优势,进行开放性教育,改进以往就事论事、照本宣科的封闭式教育模式,着力实现教育的网络化、互动化,提升工作效能。
四、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问卷调查显示,有53.05%的人认为加强企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应当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具体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思想部门,队伍素质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各级党组织要把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作为对宣传干部的基本要求,引导宣传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恪守政治规矩,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职工群众,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问题能处理。要加强对宣传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和锻炼、磨炼,让宣传干部在业务能力上真正练就过硬的两把刷子,赢得群众信服,增强工作实效。
五、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大力推进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是构建企业意识形态的良好载体。文化是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形式,积极的意识形态能保证企业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在坚持推进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来落实意识形态内容,使意识形态工作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软实力。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主导,着力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用社会主义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教育干部群众,凝聚各方力量投身于推进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社会实践中。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6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现有在册党员15名,其中在职党员9名,退休党员5名,工作外调党员1名(党组织关系正在办理外调)。
二是建立月例会制度和领导干部坐班制,建立干部作风建设扣分制和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的干部管理机制,特别是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制定考勤奖惩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以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践行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作风方面,严格考勤制度和定期不定期查岗制度。在生活作风方面,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纪委报备制。同时,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常年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做到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对职工群众反应的疑点、热点问题做到随时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