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编辑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我们对书上人物的认识,认真将读后感写好,我们才能对原著有更深刻的感悟,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逃离》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逃离》读后感篇1
人生是起起伏伏刺激的过山车。在冲到最高点时心情澎湃。带点小紧张,小小的手足无措,可是当你摔进了低谷时,你是否自暴自弃,一蹶不振,你可想过,一次低谷,正是你蓄藏能量,在为下一次的上坡作准备。起起伏伏中,我们明白了许多。
黑暗中挣破茧
那条条的毛毛虫,绿油油的怪吓人的,当它们的寿命已尽时,会吐丝结茧把自己团团围住,在黑暗中静止,慢慢地等候,逃离了外界的纷扰,只是静静思考等待中,它破茧化蝶,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骄傲地飞翅在空中,只一瞬,我便觉得那“绿虫”是聪明的动物,它隔绝外界的一切,在安静的环境中放空自己,以便获得生命的延续。在挫折面前,阿娜绚丽彩虹是最美的出路。
失败后点亮心
他是一位失败的统帅,在率领残兵败将溃退到一个小岛后,他沮丧地呆坐于一个破旧的房间里,品尝着失败的痛苦。墙角有一片密密麻麻的蜘蛛,他没好气地挥剑斩断那些蛛丝。随即,他惊奇作文地看到:一只蜘蛛出现了,它爬至断头的线前,重新编织自己的家园。他再次弄断那些蛛丝,而蜘蛛毫不气馁,又从线的.断头处继续编织。
这位统帅就是威灵顿将军。在失败的关头,那只蜘蛛点亮了他的内心,使他重获信心是最好的出路。
低谷下重燃梦
寒假里,在中国炙手可热的综艺节目《我是歌手》中,当韦唯淘汰后,她自己说:“人生是在一次次起起伏伏中度过的,有上坡,也有下坡,在上坡时必然开心,但不要因在下坡而伤心,在下坡时要蕴藏能力为下个上坡做准备……”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回想着与我心中不谋而合的话语,内心一片感动。顿时,感谢上苍,让你,我,他,她都可以在低谷中重燃梦想,那坚定的目光,坚强的勇气是最棒的出路。
起起落落中,我明白了:哭,并不代表我屈服;退一步,并不象征我退输;放手,并不代表我放弃。逃离,有人说是怯懦,胆小,但谁说那不是一种智慧为这时的困境寻找一个出路,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出口。
《逃离》读后感篇2
每个出身农村的人虽然家庭状况有所不同,但所接受的启蒙教育一般无二:出人头地,离开农村。这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心中。而读书考上大学是当时那个年代唯一的出路,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捷径。
当课堂效率难以或不能再提高的时候,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就成了首选,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做法,貌似谁占用的时间最多,在中考和高考上的胜算就越大。校际之间从拼早晚自习到周末不休、寒假加班,一直演化到暑假提前开学;校内教师之间通过增加作业量挤占学生固有的时间,迫于压力,学生常常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作业,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的生活,为了父母期待的目光,咬着牙,坚持着,忍耐着…
每当回忆起这些,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对学生的怜惜、对同事的愤恨、对体制的无奈,也悲叹自己的渺小和无能。
现在农村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家庭有农用车、摩托车,农田劳作机械化程度很高,上山几乎不用步行,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就业机会很多。
随着读书费用的增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耗尽家财,毕业后因物质条件较差,即便挤进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其择偶机会还不如初中毕业就去打工并小有收入的绩差同学。作者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读书多而又没能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他们在乡村社会的生存能力还比不上那些读书少的同龄人,这也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不少乡村社会抬头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当下农村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升值加速,面对着一大堆的钞票、房产,一夜暴富的农民迷惘了,家长们成天下饭馆,遭了太多罪的农民不愿意再让儿女们重蹈覆辙,对孩子们的要求几乎为零,他们衣食无忧、择偶从优,还愁什么呢?加之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考上大学又能怎样?
而农村教师再用过去的思想观念来教导如今衣食无忧、贪图享受的学生,再用题海战术来简单地训练已经厌学、缺乏志向的孩子们,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升级。教师恨铁不成钢式的挖苦、体罚,导致家长向学校、教师的发难也屡见不鲜。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很多学生无中生有,即便犯了很大的错误,教师也是投鼠忌器,不愿招惹是非。
面对恶劣的学生,很多教师心灰意冷,明哲保身。学校想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苦于没有师资,很多农村学校多年未招聘音乐和美术老师,现有的不仅专业素质薄弱,且很多也都转行教文化课了。
书中介绍了一部反映农村教育题材的儿童电影《草房子》。我迫不及待的到网上下载和观看,剧中桑桑的故事勾起了我许多儿时的回忆——网知了、钻废窑、打陀螺…秋天的时候,学校还经常组织小学生摘松球、采药才,给生产队复收花生和地瓜。常常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跟在生产队的拖拉机后边捡被草刮掉的花生,有时还趁着押车的人不注意,从车上拽一把下来。
学校永远是孩子们向往的地方,在这里既能获取知识,又能结识很多伙伴。如今,厌学已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当然幼儿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认为更多的还是社会问题。独生子女在很多家庭中几乎成了皇帝,呵护备至,疼爱有加,在幼小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已经不能容忍被冷落和斥责,这或许才是主要原因。
每一个孩子都希望被别人关注,都有表现的欲望。影片中桑桑大热天穿着棉袄和棉帽在校园里招摇过市,陆鹤紧跟着戴着礼貌信步走过,大抢了桑桑的风头…
剧中陆鹤的故事令人深思。他属于现代学校里典型的差生,学习成绩差,头上天生没长一根毛,同学们都嘲笑他,都叫他秃鹤,经常摸他的脑袋取笑。在学校会操比赛中,他的报复性搞笑,导致学校丢了这一传统的“金牌”,可是文艺汇演,正是他天生的滑稽形象,博得了观众的喝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找回了自尊,为此陆鹤号啕大哭。
在我的教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学生,学习很差,但体育很好。每天都盼着下午最后一节的训练,每年都盼着运动会的来临,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回自信和自尊。甚至毕业多年,每逢学校举行运动会,还来看看是否有人破了他保持的纪录。而有的学校多年不召开一次运动会,其他的活动也没有连续性,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为了应付上级的的工作检查,只是印发一个活动通知。
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学生也存在不同的天赋,如果学校不能够提供若干个可供学生展示才能的舞台和发展的平台,没有一个合理公平的评价体系,那些长期因为学习不好而得不到老师关爱的孩子们,也只好“搞怪”、“破罐子破摔”了。
对于学生如何努力学习,教师如何敬业的场景,影片没有任何描述。但观众能感受到孩子们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是最快乐的。这也能从辍学生杜小康的台词里感受到。杜小康的爸爸跟他说等有了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小学读书,他斩钉截铁地说:“不,我只去油麻地小学”。如今,哪一所学校能让学生如此留恋呢?
《逃离》读后感篇3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逃离》读后感篇4
黑夜蕴含着偃息和孕育着一种诞生,一种开跃和伊始——王开玲
漫步在柳堤上,碎碎的柳絮激起心中的波澜。仰望苍穹,顿悟芸芸众生是如此的不解人意。泛黄的书签微微微卷起,不知不觉地,想到了逃离。
闭眼苦想,抉择这自己所必须面临的人生路。低头瞥见日晷的缩影,不由得追忆起海子“那个幸福的人”,第二天,“劈柴,喂马,周游世界”。悲索的记忆,涩涩地,而我决定面朝大海,暗夜逃离。
妄想游历世界的心,在真真切切的现实面前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为了清静无为的生活,新近也学会了坚韧。逃离到哪?一直在冥冥之中思索着这个问题。
无所谓对错,仅为了自己。我鼻尖酸酸,不再浑浑噩噩。此刻夕岚的碎影,在结局处掩映着祥和恬静的精神家园。
千篇一律的格式,日复一日的寡淡,逐渐向往那些异乡的风土人情。于我而言,逃离宛如童话故事里的美梦,可望不可及。我只有向往的权利,所触摸到的永远只是背影。
逃离之前,心中有过不甘。在无期的黑夜,愕然觉醒这不只是简单的回归。
在星空下,一次又一次的,想成为星星的孩子。我沉浸在诸多的文学巨作中,在寝室废寝忘食地阅览,总是怀着这样的希冀。如痴地陶醉在书海中,仿佛游历在祖国/大江南北,观黄山奇松,品周庄堤桥。或许有过很多次,在典籍中,或品味那份宁静,或欣赏那份恬淡,或叹惋那份舒适。心中的梦想一步步被蚕食,只记得搜索过熟悉的往昔青春无悔的身影。正如心中有残梦,所以不曾自惭形秽。但又始终窥觎惊艳的蓝莲花,在苦苦地做着自我的挣扎。
一度坐上落漆的火车,奔向憧憬过的小城。小径旁的法国梧桐,寂寞歇了一地。道路尽管有些泥泞,心情还无比地亢奋。风尘迷住了脸,感觉很是粗糙。眼角沁出的泪,略微有些伤痕。曾经是那么地奢望,如今身临其境,愁满了一席。霓虹灯的温暖,有点不习惯。肃杀的寒夜,让人感到窒息。
逃离之余,缅怀起记忆深处的小乡村。那里,有过一脸的茫然,有过一时的畏怯,有过一丝的隐忧。多么怀恋,可现实总与乌托邦相去甚远。耳畔,是水牛的声音,不绝如缕,让人很是温馨。菜地与现在的花园却是迥异,唯有插秧老农的侧影还是那么熟悉。
尽管行走在别离之中,心中的伤痛得以熨平,欢笑得以绵延。我掩面絮语着,隐着灰暗的长影逃遁开来。
逃离了梦魇,我脸上晕开了笑颜。我不想欺骗自己,于是逃离回皈依感的精神处所,可发现总嫌它不够好,自己却没有好好把握。我知道,身体逃离同时,内心又在回归!
《逃离》读后感篇5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