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作文通用7篇

时间:2024-01-22 作者:loser

想要自己的表达能力得到进步,我们就要认真对待每次写作文的机会,通过写优秀的作文,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行为,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自传的作文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自传的作文通用7篇

自传的作文篇1

我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在同龄人中,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着一双小眼睛,略微不同之处是我的皮肤很白,妈妈说,好象是豆腐做的,但我的毅力和勇气 却如同钢铁般坚韧,决不含糊。

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双溜冰鞋。刚买回家的时候,妈妈不让我乱动,说得请个教练教我,可我不信邪,我打开包装,把头盔、护膝、护掌等一股脑儿往身上戴,等武装好后,妈妈过来想帮我,我推开妈妈的手,扶着沙发和墙壁一步一步往阳台上挪。在阳台上,我抓住防盗窗,左一下右一下地练习迈步,不到半小时,我就可以放手滑动了,于是我冲妈妈大喊:“妈妈,快看我,我会了。”谁知话音刚落,我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们不约而同地大笑:怎么没有护屁股的呢?一边笑,一边爬起来接着练,就这样,在摔摔倒倒的两天后,家里出现了一个来去如风的滑冰男孩。

我爱好广泛,除运动以外,还喜欢唱歌、弹琴,在学校的文艺活动中当过指挥、做过领唱。但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为此,被妈妈叫做“小书虫。”

也许是我做事不够认真和积极,我创造了一个“神话”—连续六年副班长。每学期开学,那个“副”字总跟着我,让我顿失阳刚之气。我常梦想,为什么月蚀时没有蚀到那个“副字”呢?没有这个“副”字我不就扬眉吐气了吗?嘿嘿…加油!

自传的作文篇2

我叫王xx。我母亲给我起了这个名字,也许是为了让我在身体的各个方面都能快速敏捷地做事。然而,我有一个相反的问题。我喜欢事事拖延,所以“等一下”和“明天再说吧”成了我的`口头语。这也是我妈妈经常生气的原因。

我的身高大约是1.54米。我喜欢打乒乓球和电脑。我眉毛之间有一颗痣,这也是我最独特的地方,但在电视剧《我眉毛之间的痣》中,我经常被别人描述成一个大坏蛋。每当别人谈论它,我就生气。我体重84公斤,但我的同学都说我超重,但这显然是一个12岁孩子的标准体重。我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我们的英语老师说她很少见到一个有着如此大眼睛的男孩。我也有佛一样的耳朵。虽然我体重超过80公斤,但我不愿意使用任何能量。

当我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喜欢那些侠客,所以我们都喜欢玩武术。我们有一个老板,曾红龙,他在那里非常努力,所以我们都认为他是老板。但是当我现在在街上看到他时,他是一个比我小10厘米的瘦孩子。想想那时我们有多可爱!

我记得已经是三年级了,我不想做作业,因为我喜欢玩。有一次我没有做作业,但是老师突然要求我们交作业。我惊慌失措,觉得自己的心里好像有十五个桶。我非常害怕。我心想,"也许老师不会改变他的作业,但是只要看看它,它肯定会好的。"所以我交了作业,一个字也没动。第二天,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给我妈妈打了电话。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将伴随我一生的真理:“属于我的永远是我自己的。如果我不做我应该做的,我将受到惩罚。”

这就是我,一个独特的王捷!

自传的作文篇3

在一个名叫永和的地方,医院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婴儿哭声,而那个婴儿就是我。

我小时候喜欢调皮捣蛋,不太喜欢听父母的话,但我的个性却很率直、大方,很受同学们的`喜爱。但是我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那就是:我只要受到一些些轻微的委屈,就会闹得天翻地覆,不可开交。所以当他们看到我又要哭的时候,就会赶紧安抚我的情绪,以免再发生同样的事。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成为能担当重任的高年级了。我已不在像以前一样爱玩积木了,反而成天想着与计算机为伍。升上五年级后,课业压力繁重,已经无法再像以前一样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了,真希望能够再回到从前那轻松、愉快的日子。

由于我那大方的个性,所以经常代表班上参加各种比赛。我有参加过:英语朗读、国语朗读……,几乎每一项都有得名次,使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在我所有参加过的比赛中,就属「永和是闽南语才艺竞赛」印象最深了。因为那是个较大型的比赛,所以那比赛的场景和过程的印象我都记的一清二楚。我记得那时看到个个选手们都说的一口流利的台语,而我却没有甚么把握可以讲的好。后来,我还是勇敢的上了台,尽力的演讲,最后赢得观众们的喝彩。

虽然现在和以前的自己有很大的差异,但我还是希望自己的个性不要太直接,以免伤到别人。最近的课业表现有点不太满意,希望自己能够尽快修改过来。因为我很喜欢音乐,音感不错,也有那种勤于练习的精神,所以希望以后能够从事那一方面的工作。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当生物学家或保育动物学者,让我能够藉由它来让我更了解他们的习性。所以我现在要好好努力,让这些梦想早日成真。

自传的作文篇4

光阴似箭,转眼我已经13岁了,长成了一个邻家小妹的模样。从出生到此刻,有着许多趣味的事,说也说不完!每一件事都给了我不一样的教育,让我健康欢乐地成长!

先说模样,我不是浓眉大眼的女孩,我倾向于清秀自然:鼻梁高高的,时不时会鼻塞,谁教我是个苦命的鼻炎患者呢;一双大眼睛透出了知识的光芒;还有我那不得不说的大嘴巴,扑红扑红的,很是自然。虽然我不像大家闺秀,但也是小家碧玉了吧?

谈起小时候,还没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我才三岁,已认识好多字。爸爸那时和妈妈都在深圳,我让外婆给妈妈打电话,接通之后,便给妈妈唱起那时家喻户晓的儿歌,妈妈在电话那头开心地笑着,我似乎感觉得到那是幸福的洋溢。妈妈至今回忆起此事时,脸上笑成一朵花儿。

之后,我上了幼儿园,每一天无忧无虑地与小朋友们一齐玩,还结识不少好朋友!我虽是小女孩,可是性格却顽皮得很呢!在午睡时,我与好姐妹分在了一个午睡室,于是把中午的午睡时间毫不犹豫地拿来玩儿。教师查房时,我们就像初生小鸟窝在温暖的被窝中装熟睡。教师一走,我们为自我的“机智”而暗自发笑。

此刻,我已经上了小学六年级了,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下学期,就要迎来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升初了。在紧张的学习中,我严格要求自我全面发展,在课余时间我时刻备书,走到哪都得看上一会儿书。“努力的人不会失败”一向是我的座右铭。我坚信努力的人会迎来完美的未来,创造一个用自我汗水换来的新世界!

不要在自我的生命中留下遗憾,做一个自由、努力向上的人,用汗水谱写出一本属于自我的自传。

自传的作文篇5

我姓张,叫凡凡,大家都叫我“小凡”。初次来到这个班团体,请大家多多指教。

我是个女孩,长得还算清秀。不大不小的眼睛却很水灵,高挺的鼻子下头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美中不足的就是左边的眉毛断掉了一小截,还留下厌恶的“1”字形疤痕,那是我4岁出车祸留下的,老爸老妈也经常为它而烦恼。

我的爱好有许多:读书、写作、写字、画画、下棋、打羽毛球等。其中我最喜欢读书。从我开始认字,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启智书、童话书,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任何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书中有许多品德高尚的人,也许他们长得很丑,但他们并不肮脏。也许是我受到书的熏陶,我懂得如何去做人。所以,我有许多好朋友。

我很聪明,考试常常名列前茅。可是,我却很调皮。有一次,我爬到大树的顶端,便向树下的伙伴炫耀。谁知一不细心,摔了下来,膝盖直流血。伤愈之后,留下了又一个难看的痕迹,害我以后都不敢穿裙子。

这就是我,一个好学又调皮的我!

自传的作文篇6

我叫何薇,今年9岁,是城北学校三年级学生。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浓浓的眉头下有着一双双眼皮的眼睛,我这双眼皮如果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因为它是内双。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常常扎着马尾辫。

我喜欢看书,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识字手册,还经常给我读一些故事书。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现在我家里的书越来越多,就像一座小图书馆。

有一次,我去姨妈家玩,玩着玩着,我突然发现桌上有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便拿起来就看,“兄弟重逢”、“保尔被捕”、“伸张正义”等,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看得我入了迷。姨妈连叫了我好几遍吃饭,我都没听见。他们都称我“小书迷”。

我不但喜欢看书,还喜欢画画、主持、旅游。现在的我正在华夏语言艺术学校学习播音主持。上学期我还参加了《金色校园》节目的录制,真正上了一回电视,过了一把主持人的瘾。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有我的缺点,我的缺点是——粗心。比如:做作业的时候漏题、漏字、漏标点符号,离开房间的时候忘记关电风扇、电灯,洗完手后忘记关水龙头。最近的一次是放寒假的时候,家里差点起了大火。事情是这样的:放寒假,弟弟来我家了,我们早早地起床,刷完牙,洗完脸,就坐沙发上开着电炉烤火。过了一会儿,奶奶叫我们去二楼吃早餐,吃完早餐后,我们就和隔壁的弟弟妹妹们玩了起来。两小时候后,忽然听见在一楼做生意的妈妈焦急地喊:“谁家烧了什么,怎么这么臭?”她一边喊一边跑二楼检查。听到她的声音,我也赶紧往三楼跑,走进家门,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火架上正冒着烟,我赶紧把电插头拔掉,这时妈妈也进来了,拿下火架上的被子一看,被子已经烧了一个大洞。妈妈说如果迟来五分钟,家里就会起大火。我知道我闯祸了,又忘记关电炉子,低着头任凭妈妈教训一番。

事后,我想:以后一定要改掉自己的粗心,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容不得半点马虎。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自传的作文篇7

我看了看那张照片,想起了自己出生在瑞安市,零零后,我改过一次名字,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

两颗像水晶葡萄的眼睛,目光炯炯有神,鼻梁上还挂了一副眼镜,衣着得体,还有满头的黑发,长得还挺高的。

我的脾气很暴躁,上一次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突然有一位同学大叫起来,我很烦躁,过去叫他不要再叫了,他却不停继续喊。因为我很生气,很想看书,所以他再继续吵下去,会打扰我和其他人的。我不禁握紧拳头向走去,他看见我想打他,他就像兔子一样飞快的冲了出去,我才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那本书。

不管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书在一起,可以说“书于何处,我亦于何处”。记得那天早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带着一本书去买菜。我走着走着,一边走一边看书。这本书太有趣了,突然我撞到了柱子,“好痛啊,好痛啊!”头虽然有些疼痛,但书上的内容好似一个漩涡,将我深深吸收了进去,就这样,我的头也不痛了,难道是我钻进来浩如烟海的书里和鱼儿进入了大海,忘记了疼痛?

在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等哥哥放学太无聊了,所以我用粉笔在教学楼的墙壁乱涂乱画,最后我被带到了校长室,我非常紧张不安,后来让校长批评教育了一番。

这就是那个顽皮,如书虫一般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