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中国读后感最新5篇

时间:2024-11-23 作者:lcbkmm

写读后感的过程是对自我情感的梳理,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书籍的核心思想,并加以运用,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观中国读后感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观中国读后感最新5篇

观中国读后感篇1

斯诺在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以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基础,完成了本书的的写作。作为一名西方的记者,斯诺站在一个公平客观的角度去描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1936年,斯诺孤身一人前往当时中国革命战争最危险、最凶猛的时期,长途跋涉来到西北苏维埃地区,寻找红色中国。

在这本书里,感受到斯诺笔下的毛主席是多么和蔼可亲,宽厚大度,勇敢无畏,让我感受到毛主席爱人民,爱社会的感情,为祖国强大起来做出巨大贡献。红军的`军队是铁打的,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红军的兵官,从不把自己当做领导,不端起领导的架子,以身作则,把自己与士兵放在同一个位置,与士兵心连心。红军的长征就像电视剧演的那样惊险万分,无论是四渡赤水,勇夺泸定桥,飞度金沙.......都显示出红军的有勇有谋。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一个未知的中国革命,让我对历史有了深刻的认知。

观中国读后感篇2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20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20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观中国读后感篇3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观中国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一位外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中国内战时来中国的报道,他不惧危险,走访前线,与红军同吃,同住,深入体会红军精神。

书中讲到了毛泽东,他少年时就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不惧强权,他敢于和当时代表很大权利的先生对质,最后还说服了他严厉的父亲,同意他去比较“先进”的学校。这在当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所以他也成了日后中国最伟大的领导人。

当时的少年毛泽东都有如此大的胆量去对质先生,因为他并没有随着大多数人,而是很有自己的主见。这不仅在当时,在现在也很重要,不能盲目跟随人们,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这一点。

在书中,还记得一位伟大的人。他是一位大将军,国民党悬赏十万元要他的头,可是他还是丝毫不怕的走在大街上,他就是红军大将军—朱德。他的'大鼻子是他的标志,在当时,人们却把敌人叫作“大鼻子”,于是一些小鬼子就说你的鼻子还不够大,不能叫作“大鼻子”。

朱德居住得地方很朴素,只有几件简单的家具,他总是和几个士兵在炕上吃瓜人们一见他总是乐呵呵的,一点也没架子。民间却又很多他的神话,他能“上天,入地,分身,还可以飞”,这当然是夸大化了,不过也突出他深懂兵法。他也很懂照顾将士,一次行军中,他为了7省下些食物,连续二十几天不吃东西,只吃些野果,于是,得了肠胃病。

朱德平易近人,他很爱士兵,对自己却很吝啬,也不自高自大。这里只是朱德一人,但红军中的大将们无一不这样。在如此艰难的时期,能做到这样,是我们这个和平年代的人榜样。

埃德加?斯诺,来的时候并没有感触,但他走的时候,就感觉像“离家”,而不是“回家”,这正是红军所带给他的,也是让我们值得反省的。

观中国读后感篇5

先前,我有幸看到《中国建筑史》,对于建筑的美学也有了一定的理解。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从天然资质讲,不亚于世界上的任何民族,因此我们曾经创造了世界先进的文明和灿烂的文化,成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是差不多从明代中期起的这五六百年来,我们却落后了!而恰恰从这一时期起,世界上另一个文明古国所在地的欧洲却从中世纪的委顿中重新崛起,走到我们前头去了。这是什么原因?我想这多少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跟我们的文化心态有关。下面仅以我所理解的传统建筑文化为例,讲点个人看法。

纵向承袭的惯性思维。中国人总习惯于“摸前有”,而西方人则善于“探未知”。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个不断重复前人,不思突破;一个则不断推陈出新,向前跨越。

我们的木构建筑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那“覆压三百里”的阿房宫可资证明。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从形式到风格都只是单一的发展,没有发生过质的变化,可谓“两千年一贯制”。而欧洲人的石构建筑,仅自古希腊罗马时期开始,其风格上的更新换代至少在一打以上:古希腊风格、古罗马风格、拜占庭风格、罗马风格、哥特风格、文艺复兴风格、矫饰风格、巴洛克风格、古典主义风格、浪漫主义风格、折中主义风格、现代主义风格、“后现代”风格……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之一恐怕是:我们习惯于承袭思维,总爱向前人看齐;以前人的水平为坐标,以前人的成就为荣耀。而欧洲人就不是这样,他们不管前人有多大成就,也不高山仰止,而设法超越他们,努力向前探索。正如鲁迅当年所概括的:我们中国人总习惯于“摸前有”,而西方人则善于“探未知”。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个不断重复前人,不思突破;一个则不断推陈出新,向前跨越。

纵向承袭思维近年来的一个突出例子表现在,到处热衷于搞仿古建筑,其中“重修圆明园”的呼声堪称其最高音响。说是为了“再现昔日造园艺术的辉煌”,殊不知,美是不可重复的!若是可以重复,则今天世界上的艺术品早就没有地方可堆了。何况圆明园是极为重要的国耻纪念地,是入侵强盗的“作案现场”,重修意味着对“现场”也就是对文物的破坏。

建筑作为艺术的一门和审美的载体,它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因为人的审美意识是不断变迁的,而且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从19世纪下半叶起,从世界范围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的建筑学理论和新的建筑材料的诞生,建筑开始了一场崭新的革命。中国的木构建筑作为农耕时代的产物,也已走完了它的历史进程,面临着蜕变。然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整个儿讲就慢了西方一大拍,即少了一个工业时代。西方思潮作为强势文化迅猛地涌入我国。这意味着,客观形势已不允许中国建筑从自己的娘胎里孕育出自己民族的建筑新胚胎,我们一边招架,一边接受;来不及细嚼,难免囫囵吞枣,就是说:简单仿效。这在开始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异域的人类文明成果,先要“拿来”,而后才能进行鉴别、挑选和借鉴。但如果一味“拿来”,或“拿”的时间过长,这就值得注意了。吸收别人的长处,毕竟不能代替自己的创造。学别人,如果只学其表面,即形式和风格,而不学其本质,即创造精神,那就是舍本逐末了。

应该说,作为民族遗产,适当地、扎扎实实地重建一点古建筑是无可厚非的,但铺天盖地的搞,甚至借“弘扬”之名,“一窝蜂”地大贴“古建符号”,就有违历史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