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8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Brave

读后感不仅是一种学术活动,更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它让我们能够将内心的感受传达给他人,分享阅读的乐趣和启发,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传递自己的情感和观点,影响他人的思考和行动,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8篇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1

一本来自fluffy 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 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2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去寻找他梦中的一个在大峡谷了的女孩,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认识了不少朋友,有的朋友帮助他渡过难关;但一些坏人却想把根鸟变成奴隶。最终,根鸟到了那个大峡谷,却没有看到女孩,就号啕大哭。

这本书告诉了我,要明辨是非,不要被一些好处所迷惑。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书中的根鸟就因为得到了一些好处,错把坏人当成了好人,差点变成了奴隶,而书中的板金,虽然没有给根鸟很多好处,但却是个好人,是根鸟的知心朋友。我们不能被一些小小的利益冲昏头脑。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做什么事都要坚持。根鸟在寻找女孩时遇到很多困难,他完全可以回到家里,放弃寻找,但是,根鸟坚持了下去,最终找到了大峡谷。但是,根鸟有一点不好,当他看到大峡谷了没人时便放弃了,这样是不对的.,他应该要坚持下去,也许成功就离他不远了。就像威灵顿将军那样,虽然他一开始吃了打败仗,落荒而逃,但他没有放弃,重整旗鼓,最终打败了他的对手拿破仑。只要我们想威灵顿将军那样,遇到失败,坚持到底不放弃,那么成功就离你不远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根鸟这本书》了呢?心动不如行动,那就赶快去看吧!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3

科学是什么?

也许有很多学生在小学时都抱有美好的理想兴致勃勃地去上科学课,怀着做科学家的梦想体验科学的乐趣,热爱着科学。但是到了中学,在这些学生里一部分会渐渐疏远科学,认为科学并不重要。高中生更认为科学是天才所踏入的领域,斩断了自己的科学梦。大学毕业后,也许大多数人已经不记得显微镜的用法,不记得当年在哪里才能找到用于观察的各种昆虫,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与科学八竿子打不着边。

可是,科学确确实实就在我们身边,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你总不能说它不存在,它的确在那,只是你要有能发现它的眼睛。从城市里姹紫嫣红的彩灯,到阿基米德的梦想;从头顶棉絮般的云朵,到把村庄夷为平地的龙卷风;从代表好运的四叶草,到吃虫子的捕蝇草……科学就像一条尾巴,紧紧跟随,从来没有脱离过。

你是否有好多好多想说的?

“哦,绿油油的植物图片有什么好看?

“哦,曲曲折折的电路图有什么劲?

“哦,一套套的ppt有什么好玩的的地方吗?

“……”

“哦,科学实在是太无趣了!”

哦,那不是科学,科学不是里n套的ppt、txt、doc、pdf、abcdefg;

不是课本上的大小练习题、各种名师各种密卷各种衔接中高考题;不是满黑板令人头昏眼花的大中小括号和结构图;科学是神奇的,它是深海里绚丽的缓慢游动的像裹着丝绸锦缎的鱼儿;它是你最最喜欢的cf、cs、dota里各种繁复武器;它是你看到在心里会有小小惊叹但死要面子不表现出来的火烧云;它是电影里你好想要一瓶的奇形怪状的瓶子里的五彩试剂……你为什么会觉得它无趣?itsointeresting!

这就是科学!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白茶的插画及风趣的文字注解吸引住了,一张图一个小故事,记录着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很暖心,很有爱,“吾皇”又萌又贱,时而霸气侧漏、时而犯傻卖呆、加之对自己主人的吐槽,使整本书都充满了笑点,让你有一种看完都不过瘾的感觉,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哟。

白茶说:每只猫都是“吾皇”,每只狗都是“巴扎黑”,跟品种毛色没有关系。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大同小异,但你一定要善于观察才能感觉到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曾想画两百只猫,但因生活中从没有饲养过猫,缺乏对猫的感性认识,画了几十只之后就无从下笔了。在他几近放弃的时候,遇见了一只流浪猫,因为被其乖萌的眼神打动,决定收留这只随时会“变脸”的猫。刚开始,白茶以为,他们两个会和平相处,没想到,这只表面乖巧实则霸道的猫,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相信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白茶和“吾皇”一定是充满了很多乐趣的,毕竟偶也是养宠物的人。从认识二柔之后,对猫也会有一些了解,一直认为猫很独立,很高冷但是在看到南瓜的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那只猫犯起贱来,无人能及。在我们下本玩游戏的四五个小时里,很肥很肥的它会一直趴在二柔的胳膊上,偶忽然觉得自己好幸福,我家洛洛就辣么一丁点——

关于两只萌宠的名字,白茶说,“吾皇”是网友起的,最初在微博上连载的时候,“吾皇”霸气的性格惹得读者笑声连连,故起名为“吾皇”,显得霸气,“巴扎黑”是偶尔听到广场舞大妈在播放《北京的金山上》那首曲子,歌曲结尾的“巴扎黑”有种莫名的喜感,就放在狗狗身上了,看完这段话的时候,一边觉得这俩名字不错的同时,忽然很想知道当初二柔为啥给他儿子起名叫南瓜。

其实整本书“吾皇”占的分量肯定是比较大的,一个人充当了门面、吐槽、搞笑,但是偶真的很喜欢巴扎黑,时不时说出来的一句话,总是能戳中笑点,蠢萌蠢萌的,看似总被“吾皇”欺负,但是那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劲头是闹哪样,白茶说:“我的创作核心是‘走心’,作品是基于生活感受的。历史上多数感动人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仔细品味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感受。总之走了心的作品一定不会太差。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5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6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7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喜欢的书的读后感篇8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赏析:《我喜欢》,读张晓风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雨声之灵韵。当漫天的雨丝飘起时,独自驻足聆听雨的缠绵缱绻,或是悠悠然与爱慕的他在雨中共舞,共同享受雨带给我们的浪漫。当爱慕的他已不再时,独自老去的日子也别有一番静美,那时的爱情,那是的生命状态,都已开始沉淀,就像珍藏久远的醇酒之香,会永远弥漫于整个人生。而张晓风的喜欢不再是她一个人独特视角的喜欢,人们也会跟随她淡然闲适的步履喜欢生活,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