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感悟,将书中的故事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增加阅读的深度,读后感是一个与作者对话的过程,通过思考我们的感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为热爱而活读后感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1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2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淘金者在生命边缘垂死挣扎的故事。
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草原上,艰难而缓缓的向东南方赶去。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凭着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3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4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为热爱而活读后感篇5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