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子的家读后感优秀8篇

时间:2023-09-02 作者:Monody

逐字逐句的阅读让我们更加投入到故事情境中,读后感仿佛在耳畔回荡,我们的情感在阅读中得以抒发,形成了浓烈的读后感,以下是365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免子的家读后感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免子的家读后感优秀8篇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1

?青铜葵花》讲述了女孩葵花因为父亲不幸溺水身亡而被送到一个叫大麦地的乡村,被青铜家领养。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妹妹。他们一起快乐地生活了很久,建立了浓厚的感情,但是葵花最终被接回城里,与青铜分开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的主人公,葵花的哥哥——哑巴青铜了!

他为什么叫哑巴青铜呢?在他五岁时,大麦地的芦荡着火了,他跟着家人和家里养的牛逃到了河的对岸。虽然青铜在这一场灾难中幸存了下来,但他因此发了高烧,高烧之后他就成了一名哑巴。所以,大伙儿就叫他哑巴青铜了。

葵花喜欢跟着哥哥青铜玩,他们经常去一片美丽的葵花田里玩耍,因为葵花认为她的爸爸在那片漂亮的葵花田里等着她。等到开学之时,由于家里只付得起一位的学费,青铜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虽然自己很想上学,但是他把那个学习知识的机会让给了自己的妹妹葵花;当发生蝗灾时,家里没有足够的粮食了,他就带着妹妹去野地里挖芦根、抓野鸡来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懂事的葵花为了节省家里的开支尽量少用灯油来完成学校的学习任务,于是跑到其他人的家里借灯光学习。青铜得知这个情况之后,立马给她做了十只南瓜灯,让妹妹不再为照明而感到烦恼……正如村里人所说“哑巴哥哥才是真正的哥哥呢!”

葵花不仅教会了哥哥识字,还捡银杏果赚钱给奶奶治病。从她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懂得感恩

读完这本《青铜葵花》,我领悟到了:青铜对家人浓浓的感情和对妹妹的关系。我还体会到,虽然青铜和葵花家过得很贫穷,但他们的生活却很幸福,因为他们的家充满了浓浓的爱。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2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曹文轩。

有一个名叫大麦地的小村庄,有一个干校的小女孩叫葵花,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她的爸爸又不幸在水中溺亡,她便收养在了青铜家,在青铜家生活和青铜一起长大。原本青铜家只有青铜一个孩子,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夺去了他的声音,青铜成了一个哑巴。

青铜家是一户贫穷的人家,但葵花在踏进门的时候,就已经和一家人融为一体了,我不禁为葵花的接受能力感到惊叹和佩服。

青铜,虽然是个哑巴,但他最能猜透人的心思,尤其是葵花。他对待葵花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忍痛放弃了自己憧憬已久的聋哑学校;为了避免葵花挨骂,他将责任全推到了自己身上;为了葵花在舞台上大展风采,青铜不惜将自己的手冻得麻木,而换取一串冰项链……青铜的心,是一颗最纯洁、最完美的心。他那善良的本性使他在无论某一时刻都会想到保护葵花,即便她只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孩。

上天给他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人生一定是坎坷不平的,青铜家这种坚持不懈的,从骨子里透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青铜和葵花身上的勇于面对困难和顽强进取的品质更要令我们学习!

?青铜葵花》,美到了极致,爱到了极致,大麦地人淳朴无邪的心,使我深深的被感动了……

青铜,一个哑巴,在强烈的思念下有些模糊,又顽强地喊出了“葵花”二字,这是多么强大的力量啊!

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我明白了,伸出爱的双手,我们要敢于正视痛苦与欢乐!我想,“先苦后甜”的道理,就是青铜葵花告诉我们的真正内涵。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是一个感人泪下的故事。读了《秋天的怀念》,我看到了人生里闪亮的结晶。

文中主人公因双腿瘫痪而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不理自己的母亲,直到母亲因病去世,他才明白母亲的良苦用心,并决定和妹妹好好地生活下去。

文章用朴实的语言,用生活的事例细腻的描写出母爱的伟大。伟大的母亲不会对残疾的儿子不管不顾,反而倍加关心他。文中描述了儿子经常烦躁地摔东西,而他的母亲则悄悄地溜到门外,静静地观察屋内的动静,任由儿子发泄内心的苦楚。可这时屋外的母亲又是何等的难过呢?文中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地去激励儿子,帮他燃起对生活的信心。母亲不止一次地向儿子提出去万海赏花的恳求,但儿子总是拒绝。当儿子得知母亲身染重病时,他同意了,母亲高兴地一会儿坐,一会儿站,久违的笑容漾在脸上。可还未到赏花时,母亲已经去往天堂。读到这里,我的心被剧烈地震撼了,这就是母亲,这就是母爱,如果她早一点去治疗或许……可她不能放下儿子,她坚持着只为了陪伴儿子,只为了让儿子振作起来。

伟大的母亲可以不惜自己的生命,去呵护你、保护你的。文章的结尾是儿子因母亲的离去内心受到震撼,决定好好地活下去,这样才能报答母亲,我也被这种亲情彻底感动了,母爱的无私换来了儿子光明的未来。

在现实生活中,母爱无处不在,香香的早餐、温柔的叮咛、鼓励的话语……处处彰显母亲对我们浓浓的爱。所以,当母亲对你絮絮叨叨时,请不要嫌她烦,伟大的母爱就藏在这平凡的生活中。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4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好心的老先生收留了他,但是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他们都要为了希望而努力。

合上这本书,我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5

看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惹起我无尽乡思。

汪曾祺,一位著名的作家,而作为语文老师的我对他是一无所知,真是很惭愧!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终于买到了他写的《人间草木》这本书,可买来之后这本书就真的被收藏了,因为自己总有很多理由说自己没有时间来读,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上周终于拿出时间拜读这本书,一读便不舍得放下!里面没有空泛的好为人师的大道理,也没有宏大的人生题材,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都是文人的雅趣和爱好,弥漫着文人的情调。读他写的植物我感受到的是闲情逸致,读他写的人物我享受的则是诗情画意……让我感触特别深刻的是汪曾祺先生笔下描写的那些植物,仔细读来真是一种享受,如流水般净化着浮躁的内心,联想现在的生活、工作,我们是不是过于匆忙,忽略了生活乐趣了呢?热爱自然,热爱植物草木,这是一种人生可遇而不可求的精神寄托,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工作的时候积极努力,休息的`时候,就需要有如本书一样的发现的眼睛和心情,如此,就会在生活的道路上,既有向前的飞奔,又有欣赏途中风景的收获。

这就是我读过本书的最大收获。读汪先生的这本书,觉得心里暖暖的,静静的……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6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 ,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 ,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 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 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 播种两次,收获 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7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

夏洛蒂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8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免子的家读后感篇8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我从来没想过的充满想象力的观点,这些有趣的观点成为我把这本厚厚的书看下去的动力,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不同于其他枯燥无味的专业科普书籍的科普类历史哲学读物。

书的架构非常的简单,按照时间顺序,用严谨专业的文字记录了从有人类出现开始之后的认知革命、农业革命、科学革命的历史,其中插入一个作者自己关于人类融合趋势的原因的探讨,从金融、帝国、宗教的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在这本书的最后,作者向所有的读者提出了这本书最终的问题:从7万年前的智人发展到现在,我们人类确实已经逐渐成为这个地球上的主宰,但是人类不断的发展最终我们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我之所以说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的历史书,是因为《人类简史》是从人类辛福感的角度去看人类发展史,我们是否因为时代的前进、科学的进步而比以前更幸福?

解决历史问题的现代方法就是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每一年各种疾病的人数年龄,去判断人类的发展是否使得健康更有保障,然而到底统计什么样的数据可以体现出幸福感呢?

这个问题留待科学家们去研究解答,幸福感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所以我甚至把这本书列入哲学的范畴。

书里有提出许多我认为是存在争议的观点,比如到底是我们驯服了水稻还是水稻驯服了我们、正义只是我们人类自己的主观意识,对于大自然来说不存在正义、罗伯特•奥本海默才是人类和平的英雄。

对于这些观点我不置可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确实引发了我的思考。读完整本书,我有一个感觉,人类也许有一天真的能成神,但是在成神之前,请明确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保持谦逊,善待这个世界也善待自己。最后引用比尔布莱森的话:几万亿个游离的的原子以某种方式聚集在一起,又以复杂的方式创造了你。所以我们与万物融为一体。

总之这本书可读性特别高,强烈推荐。了解人类发展的前世今生。没有写总结,就是因为一切总结都显得很苍白。做了很多标注,值得细细品读。ps:汉源汇,还是蛮适合读书的。

从书架上拿下这本书,乍一看。啊,好有深奥的内涵,在通读后,感受变了,这分明是一本通俗易懂,却令人深思的一本书嘛!

人类的起源并不突兀,早在两百五十万年前,人这一族,就已经在世界出现了。而智人的出现,则又晚了五十万年。但在短短数百年数千年后,智人将世界“占为己有”,其它人类种族全部消失,只要人到了某个地方,那便是洪水,一点儿渣也不留下。从七万年前的“认知革命”到一万二千年前的“农业革命”,再到五百年前的“科技工业革命”,人类只用了不到十万年的时间,走上了世界顶端,而之前一直位居榜首的老虎、鲨鱼,在智人的出现后,慢慢消失,它们想不懂,它们都几百万年未进化,智人在几万年前还是它们的食物,可现在统治世界?

在智人进化之前,非常好地利用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这道理,他们不断战斗,吞噬,才走到现在称霸世界的局面。现在很少人有想用,人之所以只有一个,单一的物种是为什么,而以后,世界上会不会只有人这种生物?可能几十亿年前地球从未想过会在能量耗尽前寿终就寝,而人类的出现,已大大消耗了她的生命,可能几万,不几千年后,智人这个物种会伴随着其他物种消失,而灭绝,其它生物而是幸运的,因为它们已延继了几百万年,而人类,在几万年前登上历史舞台,而没观顾整个世界,世界就要毁在自己利益中了。

“最犀利的剑,视为的种族推动”。这一说明,终究会让智人毁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