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活动方案时,充分考虑不同文化背景的参与者,可以增强活动的包容性与吸引力,活动方案的撰写过程也是大家集思广益,激发创意的好机会,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共活动方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共活动方案篇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全面落实20__年各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根据《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结合20__年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计划
20__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kpi(keyperformanceindicator,公共卫生服务关键绩效指标,以下简称kpi),共5类,分别是疾控类、妇幼类、监督类、精防类、中医类。
(一)各类kpi权重。__区卫生局在20__年2月10日前确定20__年各类kpi权重及分数。
(二)各项kpi权重。各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在20__年2月20日前确定20__年各项kpi权重及分数。
(三)婚检、新生儿筛查项目由区妇幼保健中心承担,其余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四)20__年各kpi目标、权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口基数,各人群概算比例等详见《__区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kpi目标表》。
(五)20__年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项目、分值考核细则详见《__区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奖励分表》,奖励分值不得超过各业务职能部门所扣分值。
(六)经费预拨。20__年公共卫生经费预拨,按照2014年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分数排名,按照《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中的级别确定方法,a级别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拨按照辖区常住人口基数核定的公卫经费60%,b级别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拨按照辖区常住人口基数核定的公卫经费40%,c级别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拨按照辖区常住人口基数核定的公卫经费20%,d级别不预拨经费。
二、绩效辅导与沟通
(一)20__年严格实行例会督导制度,卫生局每月召开1次社区例会,各公卫指导机构、各街道主中心参加;各街道主中心每月召开1次社区例会,下辖各社区机构参加。
(二)各公卫指导机构每季度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形成绩效督导报告,每季度报__区卫生局。
(三)各街道主中心每月自检自查,形成公共卫生自检自查报告,每月报__区卫生局。
(四)各街道下辖社区机构每月自检自查,形成公共卫生自检自查报告,每月报各街道主中心。
三、绩效考核
(一)考核时间
暂定20__年12月。
(二)考核方式
1.区卫生局抽调各公共卫生专业指导机构组成考核小组,对各街道主中心进行考核,并协助各街道主中心对下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2.滇源、阿子营、双龙、松华卫生院下设各村卫生室由各卫生院按照《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自行考核;区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复查审核。
(三)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按照《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中的考核方法进行。
(四)考核结果及兑现补助经费
1.根据考核kpi分值排名,确定级别。a级别占机构总数的23%,b级别占机构总数的23%,c级别占机构总数的45%,d级别占机构总数的9%。
2.按照《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的规定在20__年2月前核拨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3.对于d级别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卫生局限期下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公共卫生兑现金额惩罚,惩罚点数为:[30%-70%],连续两年处于d级别的按照《__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清退。
四、组织保障
__区卫生局成立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小组负责。
组长:
成钢(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孙扬(区卫生局副局长)
廖敏(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
邵建兵(区卫生局副局长)
谭劲涛(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杨砚(区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何丽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春阳(区妇幼保健中心主任)
包新任(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院长助理)
吕红波(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仁杰(区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任世钟(区卫生局基层卫生科副科长)
杨菊华(区卫生局基层卫生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局基层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任世钟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部门及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实事求是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严禁弄虚作假,套用补助资金。
若发现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公共活动方案篇2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__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__〕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__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__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__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__]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__]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__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__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公共活动方案篇3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本级各公共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广大干部的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提升公共机构能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各级公共机构要广泛传播节约能资和生态明理念,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生态明、在美丽xx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以建设生态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二)开展低碳日能紧缺体验活动。6月1日为“全国低碳日”。在此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同步开展能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控制电梯开启次数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紧缺。活动当天,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各县(市、区)、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三)印发节能宣传画。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登陆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xx)下载印发节约能资宣传画。市本级各公共机构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按照国管局制作的节能宣传画统一印制,向市直各单位发放。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干部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2-幅,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周氛围。
(四)开展节能板报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举办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板报活动,要广泛搜集资料,精心设计,积极参与,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将板报放置于本单位宣传区域内,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于6月11日至17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并在全市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报告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能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废旧物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普及能资节约和资循环利用知识。
(二)请xx市电视台、xx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报道工作。
(三)市本级各单位(市行政中心办公除外)于6月9日下午下班前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行政中心区12室)领取宣传画。
(四)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宣传板报电子版、图片资料(电子版)及时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公共活动方案篇4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机管通〔2021〕号)精神,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全区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就我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1曰至17曰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三、活动内容安排
(一)宣传活动重点内容。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与能效领跑者评选、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重点,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推动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群等形式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区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群体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妈妈”活动,引导妇女开展节能低碳零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零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大手牵小手,妇女带动家庭,践行环保节能降碳实践活动。
(二)开展低碳日宣传活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在此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同步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控制电梯开启次数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
(三)印发节能宣传画。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干部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2-3幅,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周氛围。
(四)开展节能板报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举办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板报活动,要广泛搜集资料,精心设计,积极参与,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将板报放置于本单位宣传区域内,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于6月11日至17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是“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变废为宝美丽xx”。倡导各级公共机构每周五开展“垃圾减量日”活动,并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1.绿色办公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会议、精减文件;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推广办公信息化、无纸化,提倡使用再生纸,办公用纸“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重复使用;开展节水、节电、节能活动,积极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
2.绿色校园活动:区教育局要在全区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板报、校刊、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和垃圾“零废弃”宣传,组建校园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志愿者队伍,鼓励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环保宣传活动和社会实践,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
3.绿色医院活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基础上,区卫计局要指导各医疗机构利用海报、宣传板、分发宣传单、电子屏、培训讲座等形式,结合医疗下乡活动,从医疗卫生角度、从专业水平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方法,向广大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有害垃圾对人们生活的危害,加大对医疗垃圾分类处置人员的培训,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控制减少医疗垃圾对社会的危害。
4.绿色餐饮活动:有开设食堂、有餐饮作业的单位,推行适量点餐,减少浪费,减少一次性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的使用,设立“绿色餐饮”宣传员,打造绿色餐饮文化,从源头促进餐厨垃圾减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布置,通过此项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本部门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二)请各乡镇和有独立办公楼的单位(区教育局通知区内的高中、初中和区卫计局通知区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于6月11日到主楼114领取宣传画和宣传资料。
(三)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宣传板报电子版、图片资料(电子版)及时报送区公共机构节能办。
公共活动方案篇5
各处室(中心)、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机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安排,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为6月11日-17日,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现就我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为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普及生态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局营造节能降耗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1、悬挂主题横幅、制作节能知识专栏、利用局域网、工作qq群等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广泛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资的意识。
2、省局节能办将发出倡议书,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低碳生活、低碳办公、低碳出行,体验能紧缺,支持节能降耗。
3、组织全局部分干部参加垃圾分类主题报告会和图片展览活动。
4、组织机关(中心)干部职工及直属有关单位进行节能知识竞赛,增长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
5、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将废弃的旧电池、旧灯管、旧电器等物品交至省局节能办,统一交给专门机构处理。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将列入年度节能考评内容。
2、严密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筹备、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使宣传周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
3、信息反馈。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请及时将当天宣传活动的相关情况报送省局节能办。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0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活动图片资料报省局节能办。
公共活动方案篇6
公共卫生服务团队(以下简称团队)是我院公卫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极,为确保实现服务关口前移到乡村,重心下沉到网底,使团队的工作贴近百姓,贴近健康,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设置和组成
依托全院设置3个团队,并统一配备便捷的交通工具(包车)和服务装备。团队内部按村划分为若干个服务网格,每个网格根据服务人数和范围配备责任医生、名护士、公卫人员,实行责任医师网格化管理。
广泛深入社区,主动上门,全方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五统一,五公开”即统一文明用语、统一着装、统一装备、统一制定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要求,公开服务团队、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职责、公开服务时间、公开服务热线。团队人员在公卫科的统筹安排下实行“预约制”,预先安排服务时间,凡是能下沉的适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应下沉到乡村,确保服务到老百姓。
二、制度和管理
(一)管理体制
团队实行医院院长直管和科长具体负责的管理制度,行政上接受医院院长领导,业务上通过公共卫生科长统筹安排。
(二)医院、公共卫生科一体化管理制度
(1)医院对团队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信息化和后勤保障等,并进行检查。
(2)公共卫生科团队的药品由医院药库统一调拨。
(3)推行双向转诊制度。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提供便捷、连续、优质的服务。
(三)业务培训制度
(1)公共卫生科定期组织队长和队员的培训,队长可采用逐步上派轮训或外派定向培训。
(2)团队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培训,队长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团队内开展日常业务讨论,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开展业务学习,普训公卫知识,提高队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三、职责和任务
(一)团队职责
1、主动做好乡村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本团队成员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2、认真制定本团队的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并有详细可行的周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团队的工作总结并进行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3、督促团队成员严格执行服务规范,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安排团队成员轮流参加各项培训,改善工作态度和方法。
4、每月对成员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5、对团队工作中出现履行职责不到位、下达的任务不完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而造成的医疗责任事故、重大传染病暴发、疫苗接种差错事故、群众负面影响等负主要责任,并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工作任务
(1)公共卫生服务
1、应急防控
①做好传染病人和接触者的流调、居家隔离等工作,开展疫点处理和漏报调查等。
②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分析、参与调查和处理。传染病相关信息登记和报告准确率、及时率和处置率达100%。
③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包括避灾防震、煤气中毒防范、家庭自救等应急知识的演示、教育工作。
2、预防接种
开展计免接种工作,做好预约登记,扩大对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
3、慢性病防治
①及时为居民建立真实的电子健康档案。
②对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定期跟踪随访,随访结果(临床治疗、生活行为、健康指导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并保存纸质的签名随访记录。
③每年开展辖区居民家庭保健活动。
④按规定对老年人和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和干预。
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①每月在社区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次以上,重点做好卫生应急,重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和食物中毒等防治知识的宣传。
②在医院宣传栏制作防病知识专刊。
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
④深入特定场所进行传染病、职业卫生、心理健康、亚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康复管理
配备开展康复服务的基本设施和专兼职技术人员,进行康复期病人随访以及康复服务。
6、妇幼保健管理
①新婚随访每两月1次。
②督促早孕妇女建立《围产期保健卡》,产后访视3次以上。
③每两年协助开展1次妇女病普查,妇科肿瘤随访率90%。
④每季度开展1次生殖保健知识讲座。
⑤开展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新生儿访视3次以上。
⑥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指导与咨询。
⑦建立育龄期、更年期妇女、0-6岁高危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绩效和考评
1、团队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其绩效纳入医院统一考核,奖励分配应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医院要适当加大团队考核分值权重,体现勤劳多得、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奉献多得的分配原则,团队中表现突出者可高于医院分配人均水平的10%-20%发放,医院在考评和分配中要充分听取队长的意见。
2、绩效考核与每团队和队员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及公卫办半年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挂钩。
3、队长享有每月队长津贴,按任务完成情况和公卫办半年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适当拉开津贴差距。
4、团队成员的考核结果,与医院年度考核、技术职务晋升挂钩同等条件下,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公共活动方案篇7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__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__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__〕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__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__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__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__〕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__〕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__]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__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