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合同优质7篇

时间:2024-08-14 作者:couple

写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个人的意愿和权益不受侵害,我们要认真对待合同的制定,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实现,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借款的合同优质7篇,感谢您的参阅。

借款的合同优质7篇

借款的合同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急需资金向乙方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临时借用资金,甲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归还乙方借款。

第二条 借款金额、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指定存入账户: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息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甲方按借款额的标准月(30天)计息,按月付息。

第三条 借款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借款到期的当日一次性归还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

第五条 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出借人未受清偿;

(2)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3)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4)其他严重危害出借人权利的情形。

4、本合同项下出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出借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让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六条 反担保条款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维护乙方的权益,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

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押于乙方作为反担保:其他:

二、反担保的范围:

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均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催告条款

1、在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有权向甲方书面催告,在乙方向甲方确定地址以挂号形式寄出信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填列的住址即为各方预留地址,乙方与本合同各方的联系及可能的催告将按该地址进行,除非甲另以书面方式变更其住址。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声明条款

1、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2、甲、乙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做了详尽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3、甲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抵押物为住房的,甲方特别声明:该住房并非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如甲方违约,甲方同意通过拍卖等方式依法处分抵押物,甲方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交出抵押物,并自行解决交出抵押物后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问题。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及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的合同篇2

甲 方(委托人)

乙 方(被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条、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条、融资额度: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第六条、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 %,借款期限为 。

3、支付方式:

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每天)。

第七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万元 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xx元 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第九条、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产权证书及编号处所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备注

借款的合同篇4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如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1、出借人、借款人;2、借款金额;3、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时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借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对于房产、股权需要办理登记担保才生效,对于车辆、产品等动产,出借人也要实际占有,否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在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时,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出借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辖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况,费时费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后,一定要约定一个对于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辖法院

借款的合同篇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标准版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借款的合同篇6

借款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出借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双方已协定。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滞纳金。每月利息和滞纳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所有权利。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八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死亡、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注:

1.本借款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还清借款和所有应出费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诉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的合同篇7

债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已签订《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

为确保主合同切实履行,保证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保证。现债权人、保证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货款义务。

第二条 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支付货款情况下,每个货款支付日,也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 保证人接受债权人对其资信情况、财产状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了解,保证及时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第六条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主合同内容时,保证人同意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向第三方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重大资产。

第八条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债权人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保证人放弃任何其他担保的优先抗辩权;债权人因任何原因放弃对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或变更担保权顺位,造成债权人在上述担保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时,保证人承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第九条 对于债权人实现本合同担保权时所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损害赔偿金 ;

(3)违约金;

(4)逾期付款利息;

(5)货款。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保证及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并且不可撤销,主合同的无效、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随之转移,保证人应依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