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才能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只有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我们的活动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生课后活动方案8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主题:
享受运动,快乐运动:“我运动,我快乐 我健康”
二、活动宗旨:
开展形式多样,轻松活泼的趣味体育活动,使学生活跃身心,丰富校园生活,共同感受校园生活的快乐,同时培养队员团结合作的精神,增强队员集体荣誉感。
二、活动时间:
待定
三、活动地点:
内操场
四、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五、活动安排:
(一)裁判:xx(总施令员) xxx(计数、看到达顺序)
xx(计数、看到达顺序) xx(计数、看到达顺序)
xxx(指挥提醒自愿者) xxx(指挥提醒自愿者)
(二)自愿者:六年级一班6人。人员待定。
(三)活动内容:
一年级:快乐司机运输忙。(男女各30人)道具:乒乓拍三副、乒乓球3个、障碍物3个(设置在起点对面)。(郑泽祥、彭升权负责道具到位)
方法:第一个选手端着放有乒乓的乒乓拍,从起点开始往前跑,跑至对面设置障碍物处,绕过障碍物沿原路返回起点,将乒乓拍和乒乓球传给下一位选手,下一位选手继续游戏。
规则:
1、选手必须绕过障碍物。
2、乒乓球在哪里掉了,捡起乒乓球放在乒乓球拍上之后回到掉球地点重新起跑。
3、手只能端球拍,不可以护球或接触球体行走。
4、违规不听劝者不算人头,所用时间要算。
5、以每组最后一位选手回到起点的时间先后顺序计算名次。
二年级:宝珠抢险记。(男女各30人) 道具:盆12个、乒乓球9个、筷子3双、珠子30个。(xxx负责道具到位)
方法:参赛队员成两组纵队站在跑道两端。比赛开始,第一人跑向第一个障碍点用筷子将一个乒乓球从盆内夹出并前跑放进空盆里,再用筷子从另一个放有珠子的盆中夹出5颗珠子在另一个空盆内,然后放下筷子,与下一位队友击掌,之后下一位选手方可继续进行比赛。
规则:
1、球掉地后须将球夹起后在掉球的地方再继续进行比赛。
2、所夹的乒乓球必须入盆。
3、必须夹5颗珠子进盆才算完成任务。
4、以最后一个选手回到终点的先后顺序定名次。
三年级:硕果累累。(男女各25人) 道具:小背篓6个 、篮球(排球)18个、自愿者三名(将球回位)。(代世利、赵小远负责道具到位)
方法各班选两名接球手交换接球。接球手背一背篓,在直径1米的圆圈内负责接投掷手抛来的球。第一个选手跑到指定投球区域线,拿起框内的篮球(排球)投向接球手,接球手通过跑动接住球在背篓里。每名队员投两次后,无论进与否都跑回起跑线,和下一位选手击掌后,下一名选手方可继续进行比赛。
规则:
1、 接球手不许出圈,否则所接的球不算。
2、 接球手必须用背篓接,否则不算。
3、两名接球手交替上场接球。
4、投球手不能踩投球区域线,否则进球不算。
5、以投进球的个数总计得出名次。
6、如进球个数相同,则根据完成时间先后定名次。
四年级:海豚戏珠。(男女各25人) 道具:障碍物6个、篮球(排球)18个、呼拉圈圈3个、塑料筐3个。自愿者6名(捡球、将球归位)(朱红连、王小成、张平负责道具到位)
方法:比赛采用接力形式进行,当听到发令后,每队第一人需跨过两个障碍物,到投球区后将塑料筐里的球抛起,用手打向1.5米远外的呼拉圈内(呼啦圈由自愿者执手),打三次球后,无论有没有进都跨过障碍物跑回队伍,与下一位队员击掌后,下一位队员方可继续进行比赛。
规则:
1、来回均必须跨越过障碍物,未成功则重新跨越。
2、球只能用手打如圈内,而且打入呼啦圈内才算成绩。
3、每人只能打三个球。
4、以各队打入呼啦圈的球的个数多少累计来计算总成绩。如个数相同,则根据完成时间先后来排名次。
五年级:一箭双雕。(男女各30人)。道具:3个篮球、3个排球、三根小棍。 (付浩、彭丽梅负责道具到位)
方法:在直线框跑道上进行。跑道一端为起点,另一端为终点。参赛队员两组纵队站在跑道两端。比赛开始,运动员在起点用一根木棍拨动大小两球(篮球和排球),将“球”赶到终点的指定进球区线,将球赶入指定区域,在第二个球进到进球区后才将小棍交与下一队友。下一队友将两球沿原路赶到起点的指定进球区线,将球赶入指定区域,同样,在第二个球进到进球区后才将小棍交与下一队友。以此类推继续进行比赛。
规则:
1、只能用小棍拨动球向前进,不能将球一棍打向远方。违规不听者,该选手则取消比赛资格,本班该选手不算名额。(即该选手用时算,但不算人头)
2、在赶球途中,只要有任何一球滚出跑道(适当加宽),则须将球捡回滚出处重新赶球。
3、比赛中,只能用棍赶,不能用手脚配合。
4、未能进入进球区的要在赶入区重新进球。
5、以各组最后选手完成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计算名次。
六年级、齐心协力、乘风破浪:(各班男女各30人,分两组站队)
方法:参赛队员两组纵队在跑道两端站队。两人对面互相坐在对方伸出的脚面上,并抓们对方的手臂,形成小船状,排在起点线外。比赛开始,各个“小船”在前后摆动时,交换移动两人的双脚,使“小船”向前行进,到达终点后,最后一个队员的屁股出终点线后,另一组再继续进行比赛。
规则:
1、 小船从何处散开,必须在当地重新组好再开始。
2、 组成“小船”的两个人的臀部不得离开对方的双脚脚面。
3、每组队员最后一个队员的屁股出终点线,下一组才可以继续。
4、以最后一组完成比赛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计算名次。
六、后勤工作:
学校后勤准备并提供活动器材。(吴军提供所有比赛项目所需器材名称)
七、安全工作:
保卫科及校园保安负责活动期间一切安全事宜(班主任强调安全事项)。
八、活动奖励形式:
以年级为单位,评出一、二、三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备注:
1、如果男女生不足数,则先满足性别人数要求,再不论性别凑足。
2、所有不遵守规则者,则其不算参赛人头,但所用时间要计算在内,而且其成绩也忽略。
3、比赛班级互相监督参赛人数。
3、请老师们根据自己年级的项目组织学生适时训练,争取玩得快乐,胜败无悔。 江津区龙吟小学。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xx〕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xx〕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的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生体育意识,以大课间活动为辐射点,体现良好的校风,校纪和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
二、活动主题与口号
主题:阳光、运动、健康
口号:我运动、我快乐、我阳光
三、参加对象
新桥中心小学五(2)班
四、活动原则
1、全体参与原则。
师生全体参加,充分发挥大家锻炼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激励,做到人人锻炼,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小学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基础上的良性发展局面。
2、安全第一原则。
严格器材管理,落实安全职责。既要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必要的安全制度。高度重视,以预防为主,做到器材保护与人员保护相结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
3、科学性原则。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运动负荷的变化规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地恰当地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及活动量,保证时间的同时也不超时,符合人体运动的变化规律,不影响下一节课的正常学习。
4、教育性原则。
大课间活动是一项集体活动,需要学生之间的互帮互助、互谅互爱,团结协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和竞争意识,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5、创造性原则。
经常进行同样的活动,学生会厌烦,会失去兴趣,其锻炼价值也会降低。只有不断地翻新,不断地发展,活动才会有生命力。因此教师要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自编自创各种趣味体育活动,集思广益,自制器材,让大课间活动时时有趣,常常新鲜。
6、愉悦性原则。
选择健康的游戏,集体舞,踢毽子,跳绳,拍球等有趣的活动,将艺术、体育、特色创建,融为一体。让学生在欢快优美的乐曲声中,轻松地节拍中,自由地活动,把健身寓于快乐之中,成为一种享受。
7、实效性原则
能否满足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需要,能否达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是开展活动的关键。活动的开展不能留于形式,更要讲究实效,最后的评价应放在学生素质的提高上。
五、活动目标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促进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全体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柔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1、优化大课间活动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与,主动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的锻炼。
2、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积极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德,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以活动促劳,促进学生五育全面和谐的发展。
3、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
4、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师生间,学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丰富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六、活动要求
总要求:做到“四化”。即:行动统一化、队列军事化、动作规范化、活动有序化。
(一)学生具体要求:
1、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装、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2、在指定地点进行活动,不乱窜乱跑;
3、要根据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4、活动时要互相协作、谦让,互相帮助,有序开展活动,安全第一。
(二)教师具体要求:
1、要加强安全教育,并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2、按《室外大课间活动方案》准备活动器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检查学生衣着,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量。
4、活动时,要积极参与并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5、如有意外伤害事故,要严格按照《伤害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
1、伤情发生后,在场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伤害严重必须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并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
2、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6
为高质量推进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xx)x号)精神,按照《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师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学校调研、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阳光自信、健康成长。
3.让师生有标有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需求的本校学生
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课时,一课时40分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15。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答疑解惑,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解答疑难困惑。
(1)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2)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3)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4)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5)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三、实施办法
(一)规范服务时间。20xx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 500 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 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学生课后活动方案篇8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xx]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xx]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