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深入分析自己的工作亮点和不足,为个人成长提供指导,基于实际的工作情况所写的工作总结才是最有意义的,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律事务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总结如下:
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xx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xx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团办[20xx]251号文、中葛集团办[20xx]223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20xx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xx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
(三)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四)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
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五)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
(一)“三项法律审核”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根据上级关于企业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化,逐步纳入公司统一开发的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办公,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项的办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从而大大减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层单位在报审工作方面的随意性,强化了监控能力。在合同审核工作中,法律事务处注意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每一份合同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强内部协作、把关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承包、分包、标前合作、材料委托采购、保险等各类合同、协议总计396份,其中承包xx6份、分包合同xx7份,分包策划90份,其它合同协议32份。在审查修改的同时,还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强风险预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二)加强合同范本改进,进一步推进合同标准化工作。当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使合同管理不断得到强化。在合同标准化建设上,集团和公司已制发和推广国内国外使用的分包、采购、租赁、合作等系列合同范本,在规范合同、防范合同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我们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适应管理型项目等经营需要,加强了劳务分包、委托采购等合同范本条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收集改进工作,并参与上级部门制定统一标前合作协议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已形成的国际国内四个标前合作协议文本,使以前不够统一、规范的标前协议签订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强化市场开发领域风险防范。
(三)推广运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由于公司同时开发运行新的办公oa系统,部分功能重合,集团公司要求我们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入到公司oa系统中运行,部门就相关事宜与总办及集团信息中心做了联系和沟通,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将导致系统更复杂,运行故障也会增加,就相关情况向集团法务部作了汇报。当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按要求办理好公司新办公oa系统有关法律事务业务的同时,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和上报,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纠纷防控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权益
(一)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通过积极化解纠纷,做好案件防控,降低发案率。公司法务部门按照纠纷报告和预防、处理制度要求,对各单位及项目部出现的争议、纠纷苗头加强监控和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或妥善处理了多起纠纷隐患,把纠纷消灭在未然之时,防止酿成严重后果和发生过多诉讼案件,形成讼累,影响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在公司平时法律事务承办和管理工作中,始终把大案要案的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和严控态势,一般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大案要案得到较好控制,新发纠纷案特别是被诉案明显减少。今年承办和参与处理诉讼案件共18件,已结案15件(劳动争议4件,货款纠纷11件);参与和协助处理诉讼和非诉讼纠纷20多件。已结案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要发案类型及原因
公司近几年发案的.主要是以前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以前承建项目遗留的分包工程款结算纠纷,此后的项目新发案较少,涉案金额也较小。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以前个别基层单位在建项目管理、监督失控,以致在选用分包商和有关合同签订及履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二是部分分包商信誉差,无诚信无道德,惯于扯皮闹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三是个别项目由于人力资源紧张,管理不够细致,存在工程资料不齐全等情况。
(三)公司对新发案件的防范措施
为了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新发案件的防范,公司从各个风险源头抓起,采取了不少措施:一是加强对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严肃投标工作纪律,不准投亏损标、风险大的标,尽量为中标履约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重视项目管理策划和分包策划,严格执行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分包方选用、分包合同签订等风险源头关,禁用“劣绩”分包商。三是加强项目部结算支付过程监控,严格结算支付程序和基础资料管理,防范结算支付失控;四是对履约停滞、进度缓慢的“困难项目”、现场管理出现不良迹象的“问题项目”及遭遇业主、分包方投诉的“危险项目”,及时给予公司层面帮扶,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容易引发纠纷的风险、隐患。
四、“六五”普法及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的“六五”普法工作,公司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了一些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编写案例教材,分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重点问题,总结撰写成会议交流和教育学习材料,在每年召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结算工作会等大型会议上进行宣讲交流,用现实存在的例子和问题,开展广泛的法制宣讲,使各单位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受到实实在在的警示和教育。
在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上,公司在20xx-2010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中被集团公司确立为第一批重点建设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配备了兼职总法律顾问,加强了法律事务部门人员配备。公司机关机构改革中法律事务处正式独立运行,现法务部门有法律专业人员4人,1人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和律师资格,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他人员均是法律本科毕业,经过锻炼,整体工作能力得到提高。集团公司20xx-20xx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下发后,公司制定了《贯彻落实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不断加强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正逐步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迈进。
五、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和保障能力
1、变要我审查为我要审查,主动加强风险预防。法务部门在广泛参与公司各类经营事项尤其是合同、重要问题的法律审核和咨询、指导工作中,注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联系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提高建议的针对性、适宜性,促进优化措施,预防经营风险。
2、围绕项目管理强化监控措施,努力增强项目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管控“以事前监督、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强化项目投标签约、在建管理和竣工收尾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法律监控,并对重点项目、重要事项、重大隐患、重大事件和大额债权债务、诉讼和非诉纠纷逐步实行重点监控,努力构建工程项目法律风险全面预警防控机制。
3、创新管理,提高部门管控服务水平。后半年公司法务部门独立运行后,部门领导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认真按照两级要求,开放思维,转变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联系基层,加强信息联系沟通,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下一步将在管理精细化、有效性、查漏补缺上下功夫。着重部门工作规范化,树立良好部门形象;着重服务工作主动化,防范风险于萌芽;着重提高管控力,在制度层面最大程度的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以争取做到大案要案不发,小案零星纠纷可以很好解决,企业整体法律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2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
2088.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3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现就今年的执业情况,做详细汇报,具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我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我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我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20xx年里我共办理诉讼案件51起。每一起案件我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我所在律所已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在办理案件中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在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沈阳分行法律事务工作紧密围绕及配合沈阳分行发展总体
要求开展,在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规范审理及法律培训讲座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职法律事务岗设立
今年伊始,沈阳分行对各部门机关做了调整,原风险管理部改为法律合规部,并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岗,使法律事务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化、系统化。同时,由于总行在法律事务检查中提出法律文本电子化流程,分行法律合规部于年底联合科技以oa协同为平台建立了电子化审查流程,使文件审查更加效率化、科学化。
二、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
20xx年分行法律合规部共审理法律性文件60余份,主要涉及保洁服务、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装修改造工程、电梯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同业存款协议、各类询证函等业务;出具物业管理合同等16份格式文本;下发董事会决议等6份决议版本;修订劳务派遣及银企协议文件。合同审理后实行相互交叉检查履行全面监督与管理,针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推敲,坚决杜绝含义模糊的条款出现在正式文本中,使分行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证;进一步理顺了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执行合同审批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新签合同及重大项目在履行当中发生纠纷和问题,有效地规避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三、开展法律风险培训讲座及宣传
20xx年法律合规部举行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客户经理物权法考试一次,主要方面为客户经理在签署合同及履行职责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同时针对修订后的物权法进行了全面分析,5月份针对全行员工做了银行典型案例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以合规文化墙为基地每期定期更换案例分析,宣传法律知识、普及风险文化。
四、法律事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了加强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我部门购买了《最新金融风险管理需要》、《银行业法制年度报告》、《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分析》、《人民法院案例选》、《银行业监管与金融创新》等相关书籍进行学习,同时及时关注两高下发司法解释更新知识体系。积极参加总行组织的为期两天的法律培训,并保存录音、撰写培训总结为以后培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高了法律事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公司党政班子及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我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事务工作部署,坚持以“降本增效”为主线,以“风险防范”为目标,以“年初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为抓手,努力推进工作进度,全力落实法务职能,圆满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截止目前,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夯实基础,强化合同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流程
1、修改合同管理办法。今年初,为了适应公司合同管理的新形势,我部经过科学论证,对原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确定了重要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打印。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标的额超过20万元(含)的采购类、技术服务类、建设工程类合同及其他类合同,纸介版文本均由我部负责打印;二是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100万元调降至50万元,实业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50万元调降至20万元,液化气公司审批权限由30万元调降至10万元,取消能源甲醇分公司合同自主审批权限;三是进一步明确处罚条款,对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以合同及印鉴管理大检查为契机,对三级企业合同专用章进行提级管理。今年初,我部与监察审计部、办公室对所属各单位的印鉴及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印章使用权限不清晰、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合同立项依据不全不规范、权限外合同未报上级审批、拆分合同、倒签合同等问题。按照公司要求,我部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全部合同专用章实行提级管理,统一保管,并制定提级管理用印审批程序,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律部负责人的用印双签制。
3、制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根据国家、中煤集团、龙化公司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实际情况,我部起草了《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明确了提级管理后的所属单位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以及责任划分,对未进行提级管理的龙江公司和液化气公司提出了有关用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此项制度将于本年度xx月份正式下发。
(二)注重过程控制,严格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20xx年,我们充分利用法律信息系统,对各单位、各部门上传的合同进行高效审核。截止目前共审核各类合同xx26份,金额共计304290.35万元,线上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2、针对重要合同,我们继续通过合同评审会进行审核,特别是委托佰刚运输车队标的额高达4亿多元的剥岩采煤工程合同,经各部门联合评审,共提出43条完善意见,在承办部门修改落实后,法律部再次认真审核,提出二次修改意见,严格要求完善集团批复依据及定价依据,以保证此合同风险可控并在集团法律平台审核顺利通过。今年以来,我部共召开合同评审会26次,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合同纠纷。
(三)对相关三级单位需用印合同进行全面审核
我部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做到重心下移,积极落实合同及印章管理专项检查后提出的各项措施,因上半年对几家重要所属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进行了提级管理,在用印之前,我部对所属单位需用印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力争把好基层用印关。截止目前已审核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第三煤矿等单位权限内合同160余份,使合同审核管理范围向基层纵深拓展,进一步防控了法律风险。
(四)规范招标文件预审强化事前防范
随着法律职能的逐步完善,目前法律审核业务已嵌入招标文件预审环节,针对招标类合同我部始终坚持前期介入、中期把关、后期指导的原则。截至目前我部共审核涉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标文件50余份,为商务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做足充分的前期准备。今年以来,我部共参与各类前期谈判80余次,通过事前防范,达到了源头风险防控的目的。
(五)修订合同标准文本
按照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我部把修订完善采购合同、经营承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各类标准文本作为加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我部首先完成了《中低压水蒸气销售合同》标准文本的制定工作,在7月23日业务办公会通过后下发至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其次我部积极联系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等重要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物资供应中心主管采购相关人员、本部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采购合同》标准文本评审会,对其进行完善,新修订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将对今后的采购合同签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我部已经对经营承包合同标准文本的初稿进行了完善,对技术服务合同标准文本也已拟定完毕,即将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联合评审。
(六)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今年第四季度,我部把合同履行管理有关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并于11月3日在周调度会传达了关于合同履行报送工作相关情况,会后及时在oa办公系统下发《关于合同履约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对各单位填写《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履行统计表》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要求各单位、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我部报送。此项制度的执行,将更有利于我部对基层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深入了解,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落实职能,严格审核把关
1、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我部按照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在深入领会公司领导决策思路的基础上,站在法律角度严格把关。尤其针对与龙建达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重要项目,法律部高度重视,多次参与前期调研,并认真审核项目框架协议及公司章程,对每项条款逐字逐句推敲,及早为领导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降低决策风险,保证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顺利实施。
2、参与规章制度法律审核。今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共参加公司制度审核会议20次,审核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质量监督站等部门提交的重要规章制度95项,提出法律意见xx0余条。在审核过程中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出合法合规的修正意见,确保风险规避。
3、20xx年,我部法律业务服务职能进一步得到推进,无论是口头的法律指导还是书面法律意见,较往年均有较大增幅。不但积极为化工公司提供防止人才外流的书面法律意见,而且努力为人力资源部积极解答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签署的重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我部还积极为第三煤矿工程建设、企业发展部项目谈判、矿业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实业公司合规管理进行专门的法律指导,共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各项法律意见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多措并举,提升维权成效
今年以来,在我部的积极努力下,企业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针对哈尔滨中孚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以单方质量和数量异议为由拒绝支付购气欠款达500多万元,并停止用气的严重违约行为,我部迅速向公司领导提供法律意见,以中孚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为突破口,依据合同中“中孚公司无故停止使用我公司符合质量约定的天然气,我方即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建议公司领导对中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积极出谋划策,查找依据,付出大量精力,并与外聘律师通力合作,积极应诉,使案件发回重审并最终二审胜诉,避免了同类型工伤人员的大规模劳动纠纷。
四、突出重点,拓展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我部大力落实集团法律培训工作要求,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业务培训》等多次法律讲座,来自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近百名法务工作人员及法律爱好者参加,为历年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我部还派人专门赴京学习了《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与节税实务讲座》,开拓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视野,增强了理论能力。
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际,我部积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中煤法【20xx】340号)要求,形成了汇报材料,重点回顾了五年来普法机制建立情况、特色活动举办情况、管理层学法用法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了集团公司的肯定。
今年xx月份,我部将在“六五”普法的最后一个法制宣传月开展“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文艺汇演”、“普法考试”、“宣传展板”、“案例手册”等一系列普法宣传工作,力争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为“七五”普法实现良好的开端,目前有关普法活动方案已经制定完成,相关工作准备就绪。
五、完善流程,规范业务职能
1、整章建制,完善重要规章制度。今年,我部着重对《合同管理办法》和《证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落实公司领导要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基层单位和部门互相交换意见,经过反复研讨,最终上会通过。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支撑。
2、今年在证照管理方面,因法人更换,我部迅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人更名事宜,并按照集团注资要求,完成了营业执照增加注册资本金有关事宜,此外还协助销售分公司完成了证照更名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证照借用程序,规避证照借用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法律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对基层的服务职能,从1月份开始,我部定于每周四召开部门联动会,与所属单位法律相关业务人员交流近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已召开37次会议,通过一周一次的会议,做到及时将所属单位的重点工作了然于胸,有效指导协助所属各单位高效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制定五年法制规划工作的具体安排,我部围绕"固成果、控风险、创价值、重合规、谋发展"的法制工作要求,起草制定了《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xx-20xx年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8月xx日经公司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方案》对公司法律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估,明确了差距和薄弱环节,确立了领导机构,并落实了推进五年法制规划的具体措施及年度工作安排。目前,各单位均按照公司要求上报了本企业法制工作五年规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严格按照各年度具体目标,严格落实合规管理、依法治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