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3-07-05 作者:betray

大家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必须明确描述出自己的感受,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报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调查报告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文本,365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8篇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1

调查地点:

选题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社会调查的内容: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展开调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举例)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

1、100%的农户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 %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二、据调查显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2、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力度不够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2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久违了故乡的我,走进了故乡,调查了我们村庄的情况,我深切感受到了改革30年来农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农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部分地方还有蛋奶工程;以前农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人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七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自上世纪90年代一直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和改革公务员及事业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思考范围,农村人口否能享受医疗保障关系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环节。以前在我们村,地区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等原因。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并多方筹资,保证基金运转。筹集资金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部分乡镇还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对农民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由于近年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农村实事之一、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农民健康工程”的头号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我镇每年实施方案,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3)不断强化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解决经办机构的编制,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尽早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实现参合群众即看即时结报。在此基础上,强化经办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

(4)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5)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理解和支持新农合制度,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逐步在我市建立起符合市情、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3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活动安排,8月至9月,评议调查组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各镇街卫生院、区直医院、部分村居,发放了调查问卷,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镇街、村居干部座谈会,走访了部分参合农民群众,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现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参合率达98.34%,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新农合基本履盖全区农民。为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核定了人员编制,连续两年为区新农合办考选2名本科生。区财政每年都把区新农合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还拨专款为区新农合办配置了全市首辆监管专用车。镇街政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资金筹集、费用报销和数据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注意总结本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使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目前,我区参合农民已达到21.49万人,参合率达98.34%。

(三)改善设施,提高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区政府拨付专款45万元,实施了张山子和马兰卫生院国债扶持改扩建项目续建工程。健全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站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全面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三年共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10个,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区、镇普遍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及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促进了定点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区人民医院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楼投入使用。启动了区中医院老年托抚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而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还不深入。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涧头集镇试点以来,虽然区、镇逐年加大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但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极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不重视,自身政策不熟悉,无法给群众正面宣传,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对新农合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报销手续、用药目录等还不了解、不清楚。

(二)新农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报销比例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用药目录限制过死。目前,我区村级卫生室用药目录仅为250种左右,不能满足群众的看病需要。三是报销层级设定较复杂,群众具体办理很麻烦。四是定点医院审核结算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审核结算程序、告知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多年的欠帐,部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差,房屋老化、设备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仍不能适应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镇(街)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新农合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是新农合管理的主体。但我区管理体系仍不完善,镇、村两级只负责每年的筹资任务,平时对新农合缺乏监督管理,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现在镇街新农合医疗管理都由镇街卫生院代管,这样就出现了医院管医院、医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新农合网络化管理程序尚在运行初期,需及时进行完善规范。

(五)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冒名报领医疗补助。由于身份确认措施不力,未参保的群众在需要时可以借用亲友的证件住院治疗和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趋利行为,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对证(合作医疗证)下药,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人为加重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非法行医现象还未杜绝。有的药店存在前门卖药、后门行医的现象。今年,涧头集某村甚至出现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现象。

(六)镇街医院发展环境堪忧。一是医务人员报酬低。镇(街)卫生院普遍反映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导致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不安心,服务意识差。二是医患纠纷多。调研座谈中,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当前医闹事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甚至有职业恐惧感。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投入医疗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是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这是党和政府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宣传,保护和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着力在宣传新农合政策的灵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行宣传;要结合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二)调整政策,切实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实惠。好的政策是实现新农合目标的关键。一是核心政策要稳定。大病住院报销和门诊统筹这些政策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维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二是实现三个逐步扩大。即逐步扩大新农合基本用药范围,把那些疗效高、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报销费用,更加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逐步扩大大病统筹的范围,可适当的把一些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农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加强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区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和环境有较大的改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

(四)强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要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安心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骨干和吸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对现有的镇、村医生的执业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区直医院医师下派到农村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转诊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建立区、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网络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微机、信息卡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六)完善机制,注重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拿出具体措施,配备专门的镇街合管员,实行在区级合管办的统一组织下,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资质的年度审查,严格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有效制止和查处医生点菜、病人买单等开大处方或小病大治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巫医、游医和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规范农村医疗卫生市场。

(七)总结经验,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一是要对现有经验认真总结,科学合理地测算各种数据,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新路子,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新农合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和镇、村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意见,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馈,根据本地区实际适时调整方案,尽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4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99.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各级财政投入增加,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3、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8%,达到127.38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8.7%,达到9.97万人次.

4、报销补偿费用快速增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2964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万元,增长11.1%.

5、超过3/4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系统.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76.4%.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与农民医疗刚性需求的增长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33583.7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12298.6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至10月底,已经支出29647.0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88.3%,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门诊补偿2740.3万元,住院补偿25141.2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2、相关宣传还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3、农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4、存在违反“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现象.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三、建议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做大基金池.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41.1%,20xx年将达到44.2%,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2、提高村级新农合报销点覆盖率.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3、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4、加强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5

一、调查前言

为了回应国家政府“走基层”的号召,深刻了解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变,了解农民的生活有没有日新月异,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落到实处,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落实到每家每户,是不是让农民受益匪浅。同时,也为了增长见识和才干,增加社会实践的阅历,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经验。我于20xx年1月8日至2月13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南方医院中西医专科门诊部就前来就诊的农民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的调查。

首先介绍一下这次调研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前来医院看病的120户农户户主以回答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并与许多患者进行了交流,记录并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提出相应意见。

我的调查安排在1月8日至2月13日,这段时间正值感冒等流行性疾病的高发期,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医院看病,但是毕竟在贵阳,前来看病的农民不算太多。为了方便调查,我的调研安排在了下午,地点就是医院的们诊部。调查按时间分为两个阶段,1月8日至31日,到医院门诊部查找看病记录,因为每一位患者都会有相应的住址,根据住址得知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如果是农村人,我就去向他们收集相应的信息,询问相关政策,由于农民大多是文盲,故调查的步骤大致为:先制作调查问卷,念给农民听,将答案记录下来。

调查问卷的内容包含填写者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年龄、族别、家庭年收入和支出等;剩下的就是正式的问题了,其中主要有:是否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程度,生病了是否及时得到治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前后一家人全年的医疗费大度值是多少,觉得医院在实行农合前后药价和其他医疗费用有没有上涨之类的,对各医疗点的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是否满意,最后是自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农户对这一政策的一些看法以及对该政策的建议和意见。下面的表格是调查日志:

在20户农户中,参合的有20户,参合率为100%,参合的农户中有12户对农合感到满意,其余8户也对满意该政策,但认为使用程序太复杂了,不方便。完全满意率达60%,20户农户中,只有5户是对农合了解的,有8户是听别人说好才参合的,剩余的7户则认为是政府规定必须参合的。自从参合后,在所调查的农户中,生病都有及时去治疗。在参合农户中,20户农户都认为农合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而有16户农户,即80%的农户认为农合使用程序应该简化。 8月19日我到牧场村的村政府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牧场村所居住的总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等,村委会到村里的各个组贴宣传单,并在每个组找一个负责人帮助宣传农村合作医疗,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呢动员大会,并且本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评中。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不够,村政府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不足,而且对落实村卫生室工作政策不太完善,农村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卫生条件差,且管理不完善,一般村卫生室就一个医生,并且卫生室里的现代化医疗设备缺失,硬件建设不足,村卫生室得位置也设立得不科学不合理,许多村卫生室为了追求高利润、生意兴旺而把卫生室位移到离集市很近的地方,并挂着“某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牌子,以至于大多数偏远地区的农户看病远,病人还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看医生,有时还会引起病情恶化,使农民即使参加合作医疗,也很难从合作医疗政策中享受实惠,于是在偏远地区便形成了新的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重新回到大病医不起,小病干忍着的状况。

新型合作医疗的费用报销程序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需办理的大量繁琐手续,且卫生室办事效率不高,仅仅是把农民就医难得问题换了一种形式呈现出来,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但药价和其他各种医疗费用价格混乱,没有明码标价使用,医疗费用的透明度低,部分农民对此唏嘘不已,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待改善。而且有些地方不愿意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只愿收现金。并且有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对病人采取各种方法索取红包的现象。使患者受益率降低、精神和物质上耗费加大。

乡村医生的素质低且态度差,笔者认为这成为了推广新型合作医疗的一大障碍,村卫生室医生技术水平不够,文化素质欠缺,服务意识差,惠民意识不够。农村人尤其是男性农村人很爱面子,面对医生恶劣的服务态度,两者容易发生冲突,大家对此都很有意见,而且一些医生名利化,在经销药品上索取回扣,索取红包等现象时有发生。小地方医生不敬业,不为病人的利益着想,坐在那里真的就只是为了工作而已。因此农民心中不满,生病也不太想去看医生。

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没有针对不同地区采用合适的方法,盲目学习,没有结合自身情况提出有效的宣传方法,如这次调查的牧场村,大部分人不识字,而宣传的方式仅仅是贴宣传单和召集村委会的人员开动员会,没有深入每家每户让群众真正了解这一惠及百姓的好事,很多农户认为这是国家规定强制要参与的。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了解,导致就医消费不合理和盲目就医的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农合政策落到实处。具体有以下几点:

1、加大宣传力度,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了解,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和风险共担意识,宣传应深入到每家每户,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贴宣传单的范围应该扩大,并应有了解这一政策的认识给老百姓进行讲解,动员大会不能只在村委会或更小的范围内举行,要顾及广大群众,在全村范围内举行,耐心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讲解相关的政策内容。同时利用其他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

2、增加医疗过程中各种费用的透明度,为了规范新型合作医疗管理与运行,应该要严格执行卫生收费标准,加强对报销程序和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要做到药价和各种医疗费用明码标价,让农民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使农民信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应该形成一条流水线,裁减各项多余的复杂的程序,还应设置咨询台,方便不懂程序的就医者就医,要改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让群众在医院感受到尊重和温暖,并且逐渐信任农村合作医疗,信任政府,信任国家,还有,为了方便贫困地区群众治疗,应采取医疗费用可以从合作医疗证上除账,也可以交现金的制度。

3、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征集资金,完善硬件设施,将村卫生室安排在离村子比较近的地方,经常与农民进行就医这方面的交流,切实的帮群众解决问题,让偏远地区的群众也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应该让全民受益的政策,政策的实施必须顾此即彼,全面落实。

4、提高医务人员和干部、党员的素质,对村卫生院医生进行适当的素质教育,提高医生的竞争压力,政府等有关部门应敦促村卫生室各医生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文化素养以及服务态度,对采用灵活的方法医生进行相关考核,并把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作为考察医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6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一、总体运行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1)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2)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3)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要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公布农民往年参加医疗的情况以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情况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五)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从开始,我县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作用,实行乡村一体化与新农合工作有机结合,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派出机构

,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1)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

(2)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

(4)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

(5)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6)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

(3)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四、存在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合理建议

1、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7

南部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有重要意义。当前,如何有效解决让农民参保、费用控制等难题,进一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把试点工作建成人民满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务。

一、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在我县正式启动已历时一年,进入医疗费用补偿程序已有10个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有序。目前,全县参与合作医疗农户约24.5万户、83万人,参加率达79%。今年1-3月受益群众7.39万人,补偿金额46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6092人,人均补偿500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1、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题。

我县在试点工作中坚持按照“大病统筹为主,预防治疗双管齐下”的方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对年内未住院的农民实行免费体检制度,初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确保群众“无病保健康,小病自筹费用,大病统筹关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体系,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实施“大病特补”,从治疗费2万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实行零起付点,按实际费用补偿50%;对农村“大病特补”、“二次补偿”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农民实施医疗救助。

2、有效地改变了农民就医习惯。

实施合作医疗试点后,通过提高补偿比例、降低门槛费、封顶线后,农民就诊、住院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健康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来”的现象得到改变。农民高兴地说,一年只花10元钱,就能享受到“公费医疗”,值得;在县内出院时当场就能获得补偿,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乡镇卫生事业发展。

许多乡镇卫生院在试点工作开始前人员四分五裂、名存实亡。试点工作进行后,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重组,以往的医务人员又回来上班从事试点工作。而从操作来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服务机构诚信、优质、高效、细致的服务工作对于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作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疾病,有利于促进全县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构筑了定点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平台,促使全县卫生资源最大化地发挥作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诊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患纠纷逐步减少,实现患者需求与医疗机构自我发展的“双赢”。去年全县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6%,药品占业务收入的构成比下降2.38%,开大处方和滥用药、造成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抽样调查,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平桥乡1村9社农民陈维润患白血病在广东和南充中心医院住院花费3万多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报销药费7450元,解决了继续住院的经济问题。受益群众感慨地说:“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减负;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拿钱,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一是党政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方式简单,部分农民还不知道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更不知道具体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把握不准,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对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三是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十分了解。

2、试点工作权责利不够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诿。部分乡镇党政领导认为合作医疗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事,具体的工作应由乡镇卫生院去实施。有的地方虽由政府牵头,但要求乡镇卫生院支付工作经费等,造成工作脱节。

二是岗位职责不清。由于村、社与医院之间职责不明,信息不畅通,在做基线调查时意见不统一,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试点过程中,由于登记、造册、收缴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填发《医疗证》、建立家庭帐户、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和送审、农民办理住院补偿等后续工作,群众有意见。

3、群众对费用报销不够满意。

一是农民认为报销费用低。部分农民认为手续多,审查严,报帐较为麻烦,到手的钱少。河东区老鸦镇流杯村三组参保农民吴显发因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费用3700元,几经周折实际报销才278元,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农民受益面小。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在报销医疗费用中,未住院则不能享受基金补偿。假定一次大病在县以上医院住院后,补偿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左右,其结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审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乡镇卫生院为笼络病人,该审核的项目不审,或审核出的项目不计数,夸大报帐金额,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的公平、公正。同时,部分乡镇卫生院补偿公示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四是医药收费标准不统一。药品报销范围太窄、品种太少,甚至出现同一种药品,在定点医院拿药的参合患者比不参合患者支付的费用要高,正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比个体私人诊所和药店的药品价格要高。更为突出的是报销有“封顶线、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影响到了农民受益。

4、合作医院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服务质量不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够完善,整体服务功能低下,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设置定点合作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只能在合作点报,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直接影响农民参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关不严。无论具备住院条件与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长住院时间,从而影响了农民的看病热情,这一点在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

三是处方用药违反规定。有的合作医疗点,开大处方、人情方的时有发生,群众产生攀比心态,也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展。

5、财政经费投入不够充足。

一是合作医疗业务费用负担过重。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工作量宽面大,而财政没有一分钱的补助,加重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有的乡镇卫生院形成了新的债务。挫伤了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县合管办年度预算经费不足。县财政核算的20万元工作经费,远远不能适应县合管办业务费用的需要,加重了乡镇医院的经济负担。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原则、意义、基金的管理运行、费用报销流程、转诊等内容,宣传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通过“典型带动、压滤机滤布示范引导”的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加的积极性。同时,系统地设计一套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传方案,力争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领导,提升群众参与的认可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有效解决“筹资难”等突出问题。县合管办要组建试点工作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或,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群众有意见可以提,有“猫腻”可以举报,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农民的认可度,真正让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的筹资形式,对因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而垫资的乡镇,县委、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切实减轻乡镇村社干部负担。同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费用的报销要坚持做到乡、村张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受益群众名单以及参合农民的补偿数额和比例,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截留、挪用、滥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事件发生,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用在农民身上。

二是要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合管办既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单据实行审核,又直接办理报销拨付现金的做法。对乡镇收缴的医疗基金,要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的各种优惠服务措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4、科学操作,增强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简化报帐程序。要全面推进科学合理的报帐结算制度,加快报帐速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实现农民随时出院、随时结算、随时报帐。

二是取消门诊补偿费用。将个人缴费全部用于住院统筹基金,一次性趸交收费10元,5年为收费周期,平均每年统筹2元。这样既可体现互助共济的原则,又能够节省人、财、物,降低运行成本,更能够消除定点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因价格竞争而挫伤农民积极性的矛盾。

三是要让利于群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降低医药费、服务性收费,药品价格、费用的审核报销要坚持阳光运作,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5、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岗的合管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重新认定,确保基层审核、补偿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农村合作医疗点骨干医生,县财政应拨付专项资金,加强对全县专业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后备力量。从当地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招聘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村医疗机构中来,以提高乡镇、村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题。

6、增加投入,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统筹经费。县委、政府对县合管办的工作经费进行核定,应根据实际业务量的多少和相关费用的支出酌情考虑,也可参照人口、参合率确定区乡镇经费比例,属于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应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改善就医环境。要按照建立公共卫生财政预算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可能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功能和条件,增加乡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的投入。在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福利,增强医务人员干事的激情,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农村医疗合作调查报告篇8

一、调查背景与方法

贫困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一方面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地处偏远的农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难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贫困农民普遍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由于贫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他们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探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究竟如何建构,受福特基金会资助,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对陕西南部秦巴山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商洛市镇安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全县总面积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总人口29.3万,其中农业人口25万。至今农民人均年收入仅1426元。全县有25个乡镇,421个行政村。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5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外,有镇中心卫生院1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65人,其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457人。镇安县是陕西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首批三个试点县之一,另两县分别为延安市洛川县和咸阳市彬县。我们的调查点选择在镇安县的结子乡和回龙镇,后期又增加了距离县城更偏远的余师乡

课题组分别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该县展开深入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民、村干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部门和县卫生局干部。课题组在县、乡、村召开专题座谈会共11次。共入户230余户,访问近千人次,其中对83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作了详细口述记录。除围绕合作医疗展开调查外,我们还就贫困山区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项目村进行了参与式需求评估(pra)。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调查表明,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农民审慎的欢迎,产生了积极效应。

⑴首先,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即政府应当对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承担责任。而这一点在以前很长一段时期都是不够明确的。卫生健康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然而实际上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一直主要是由个人自己负担。有学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弃了对农民医疗保健的责任”(张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标志,意味着这种状况开始有了根本的转变。

⑵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约最根本的还是资金不足问题。根据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镇安县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来源为“三个十”,即中央财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地方财政也补助10元,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拿出4元、3元、3元,农民自己交纳10元。在这“三个十”的政策中,政府补贴毕竟占了大头。除农民交纳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外,镇安县每年可从中央、省市财政得到391万元左右的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对于这个全县地方财政年总收入仅3895万元的贫困县而言,这笔钱无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后的上半年,镇安县医院农民住院人数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农村癌症患者人数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总数还多5人,仅由此就可以看出贫困山区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该县70000余农民第一次享受“报销”了医疗费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医疗开始运行的前三个月统计,735名住院患者人均报销医药费用949.8元,个人最高报销金额达近8000元。部分农民从合作医疗中开始受益,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⑷摸索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经验,如“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以及就诊审核报销程序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实施之前,镇安县卫生局抽调20余人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全县30多个乡镇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对从起的三年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6500余人次的农民住院情况逐一进行了摸排统计和汇总分析,包括住院病种,人次,用药,最高最低和平均费用等。得出的全县农民疾病谱以及平均住院费用等基础资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今后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进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在管理上,他们实行大病统筹基金与家庭医疗账户相结合。家庭医疗账户基金以乡镇为单位管理,每月报账一次,每户花完自己的家庭医疗账户资金为止;大病统筹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封闭式管理,“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千方百计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他们重点推行了“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力求“农民自控、医院自律、基本无审批”的“直通车”报销方式。相继出台了《镇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及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疗账户基金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入、出院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系统。不仅使该县的合作医疗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也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参考。

⑸农村县乡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在镇安县我们看到,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上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性远高于农民的积极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一“发展机遇”意味着政府所属医疗卫生部门可能是新型合作医疗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公办医疗卫生部门的受益与农民受益并不冲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构成覆盖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然而三级网络的基础部分十分薄弱。长期以来,无论硬件软件建设,乡镇一级卫生院实在欠账太多。籍合作医疗试点适当强化县乡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建设,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均的现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点纠正。

三、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⑴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

镇安县全县总人口2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23万多人,参保比率超过90%。然而我们在入户访问和小组座谈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受益者。尽管通过行政手段获得较高甚至很高的“参与率”,(且不说有无“水分”),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⑵资金仍然不足,实际覆盖面偏小。

资金仍然不足、覆盖面过小也是影响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医疗费用,的确不够一次感冒的花费。而总共30元医疗费中,农民能够自己支配(乡卫生院定点支配)的门诊费用只有8元,实际作用可想而知。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100左右。这种以保险业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展开的合作医疗,对于仍处在贫困之中的农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往往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实际在调查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种情况是家中没有病人就不愿参保,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钱都用不回来”,更不用说享受国家补贴;另一种情况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参保但没有钱参保,尽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农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户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户。

⑶仍是“富人看病”,穷人反而被排斥。

对于那些尚处在温饱线边缘徘徊的农民,不仅仅是无钱参加合作医疗的问题。即使已经参保,具体看病时还得先自己垫资然后部分报销。报销有“封顶线”,自己支付“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享受“单病种定额补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仍然不小。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相对较富裕的群体。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扶富不扶穷”,这种结果显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难以兼顾,“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是优先用于“大病统筹”还是“预防为主”?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政府推行的合作医疗选择了前者,可能着眼于抓关键,急于打破贫——病恶性循环,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励“大病”的作用。由于覆盖面过低,实际结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从镇安的情况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拖出来的。因此我们认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⑸组织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对药价偏高、报销目录的限制表示不满,还有一些农民因担心报销手续繁琐对合作医疗望而却步。尽管镇安县有关部门在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审批手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车”式报销方式。但从保障资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许多监督管理环节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单病种定额补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简单,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际上该县将合作医疗政策汇编成册的“工具书”就达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政策精神也属不易,县乡两级经办人员组织了多次培训。县成立“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副科级建制,正式编制6人,全额预算。可见在管理上付出了极大精力。

宣传动员、组织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较高的成本必然会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效率和持久性。问题还在于,如果政府部门的“成本意识”不强,甚至完全不计成本,则可持续性和长期后果堪忧。

四、政策反思与建议

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与公民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镇安县提出合作医疗试点的初期目标被概括成“农民得实惠,政府增威信,试点出经验,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其关注点不一样,至少是有差异的。当然,从理论上、总体上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健康保障,解决弱势群体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体分析起来,农民最关注的是“实惠”,是要尽量少掏钱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绩”,“增威信”和“出经验”生动地表达了政府的诉求;“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则反映了医疗机构的呼声,“发展机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而这些都来自于“新型合作医疗”。既然不同主体的目标有差异,也就是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拨款或“财政转移支付”构成合作医疗资金的大部分,可以说资金来源主要是“计划经济”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农民的筹款方式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上类同于商业保险模式,“谁投资、谁受益”。这种“计划”与“市场”的矛盾、“政府”与“市场”的矛盾无法回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中,县上的“管委会”是由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代表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农民则在管理、监督中缺位。负责具体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技术委员会”和“管委会报销办”更直接设在县医院。某种意义上,县级医疗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里又面临着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矛盾。理所当然,保障农民健康是政府的责任,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本职。然而,在贫困地区,在“财政包干”、自负盈亏的背景下,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实属不易。医疗机构面向的是市场,市场机制就要追求利润。难怪合作医疗伊始医疗机构都争相要成为“定点医院”,而有群众则怀疑“定点医院”看病的药费比“外边”要贵。镇安县提出了“农民自控、医疗机构自律、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反馈监督”的思路,但农民如何做到“自控”?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垄断”现象?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三方博弈”中两方联合、一方缺位,合作医疗的主人——农民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制度设计不能说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应当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和公民权利(农民健康)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⑵几点政策建议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和制度设计本文不拟作深入讨论。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十分注重农民的参与,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变“高”的参与率为“深”的参与度。包括从政策设计、具体实施、筹资与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应当体现参与性和公开性。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应当及时由“保大病”调整为“预防保健为主”。一方面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的投资力度。另方面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区能够治疗、不需住院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杜绝“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负责,并可吸收民间捐赠。管理上须与“合作医疗”完全分开。“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经实行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覆盖面应当更广些。建议由政府扶贫开发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另设专项基金。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与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进行,重点在农村现有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体制上强化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医生的功能,相应弱化乡镇卫生院。可考虑将乡镇卫生院医生全部转为包村的社区医生,农民对社区医生有选择权,同时鼓励有资质的民间医生私人医生参与社区医疗保健市场竞争。

——采取措施进一步平抑农村药价。在县一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扶持建设平价药房。鼓励发掘和发展中草药、针灸等民间医疗方法,大幅降低医疗成本。

核心是: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健康的投资,投资方向应直接投资于人。